近日,在南寧市新民路亞洲美食匯廣場,出租方南寧木木峰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木木峰公司)向經營戶發出租金催繳函,並要求欠租經營戶每天交納8%的滯納金,一些經營戶表示難以承受。3月6日,木木峰公司相關人士稱,他們只是「二房東」,公司也要交租金給業主,滯納金是按合同約定收取的。
經營戶:沒交租金產生高額滯納金
記者看到,經營戶與木木峰公司籤訂的租賃合同約定,如經營戶不按時交付租金,公司按經營戶總逾期天數應付租金的8%作為每日滯納金。南寧木木峰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一份租金催繳函顯示,租戶應於2月6日前向公司交納2月16日至4月17日的商鋪租金1.68萬元,截至當日,已經逾期19天未交納租金,「根據合同約定,應按總逾期天數應付租金的8%作為每日滯納金支付予我司,滯納金為每日1344元,截至今日您(單位)合計共欠我司滯納金25536元未繳納」。
木木峰公司發出的催繳函。 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 程浩楠攝
另一份租金催繳函稱,租戶應於1月4日前交納1月14日至3月13日商鋪租金1.4萬元,截至2月24日合計共欠租金7.6萬元。「您(單位)已經逾期52天未繳納租金,滯納金為每日6080元,截至今日您(單位)合計共欠我司滯納金31.616萬元。」
同時,催繳函上還寫著,租戶的行為已構成違約,如果不在三日內交納租金及滯納金,木木峰公司有權解除與租戶的租賃合同,沒收全部的押金和保證金,並要求租戶按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和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一些經營戶表示,他們交了為數不少的鋪面押金及水電費用,如果現在不經營,這些押金也很難拿回來。如果繼續做下去,顧客很少,損失也大。現在進退兩難,不知如何是好。
該美食廣場大部分商鋪都沒開門營業。
3月6日上午10時許,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在亞洲美食匯廣場看到,多數門面上了鎖,只有為數不多的一些門面在營業,但店裡的顧客並不多。
據經營戶介紹,他們希望木木峰公司能夠免租,但和對方溝通未果。於是,他們希望木木峰公司能夠不收滯納金,「在疫情防控期間,大家都不出門,我們根本沒有辦法開門營業。沒有收入,木木峰還要收滯納金,說不過去」。
木木峰:「我們是二房東也要交租」
對於經營戶所反映的情況,記者聯繫了木木峰公司的相關負責人韋女士。韋女士表示,有一部分經營戶已經交納了相關費用。對於欠租的經營戶,公司按照合同約定發出催繳函。
韋女士介紹,木木峰公司是第二房東,由於業主沒有減免租金,公司也要交租金給業主,「木木峰公司租的是整個美食匯,需要交納的租金不是個小數目」。
韋女士表示,木木峰公司申請復工已通過,現在可以正常營業,但一些經營戶還是沒有前來復工。沒有交租金的經營戶,公司也沒有不讓他們營業。「經營戶首先應該復工,慢慢把生意做起來。有問題可以到公司進行溝通、協商,以便更好地解決問題。」
針對此事,南國法援律師麥鷹雄認為,因疫情導致經營戶無法開業,屬於合同法規定的不可抗力性質,並非違約。因此,出租方以經營戶違約為由要求繳納滯納金(違約金),違反合同法。
【來源:南國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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