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教與東南亞傳統文化融合,在該教派影響下,改革浪潮出現
東南亞伊斯蘭教與當地傳統宗教文化融合在一起形成的宗教習俗,從一開始就被持正統觀念的穆斯林視為異端和迷信而一直面臨改革的壓力。在中東的瓦哈比教派的影響下,東南亞出現了改革伊斯蘭教的運動。19世紀後期,東南亞的伊斯蘭教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出現了一些值得關注的新變化。接下來,小編就帶領大家去了解一下在改革過程當中發生的一些事情。
如前所述,東南亞伊斯蘭教吸收了當地傳統文化和原有的宗教信仰中的某些成分,既信奉真主安拉,也祭拜眾多的鬼神;既履行「五功」,又保留抽菸、飲酒、鬥雞等習俗。這一方面體現了東南亞社會對外來宗教文化兼收並蓄、適應性強的特點;但另一方面又使東南亞伊斯蘭教自身偏離了伊斯蘭教經典和中東的主流伊斯蘭教的「正軌」,為本地伊斯蘭教內部的「淨化」、改革運動的出現埋下了伏筆。最早的改革努力出現在16世紀末17世紀初,這並非偶然。因為1632年是伊斯蘭教創始人穆罕默德逝世一千年的祭年,有些穆斯林認為,這位先知不會在其墳墓裡存留一千年,另一位先知馬赫迪以及審判日即將到來,每個信徒都應該對自己的宗教生活負責,要革除陋習和積弊,回歸正統的教義,以使這一宗教恢復活力。在印度,沙伊赫·艾哈邁德·錫爾辛迪提倡恢復伊斯蘭教教法並對蘇菲派進行了改革。1658年上臺的莫臥兒王朝統治者奧朗則布也發誓要使其臣民的生活更加符合《古蘭經》的要求。
印度的這股改革伊斯蘭教的思潮也通過貿易交往而由穆斯林商人傳播到東南亞。在爪哇,16世紀末17世紀初當地的文獻中稱,真主將下令對那些沒有履行宗教義務的人加以制裁,將他們投入煉獄,並放入一條巨蛇啃咬他們數百年。當地的一些統治者為了顯示自己對伊斯蘭教和真主的虔誠而身著阿拉伯服裝,積極開展傳教活動,並禁止舉辦鬥雞等娛樂活動。在蘇拉威西,一個名叫波尼的小國的蘇丹拉·馬達勒蒙在1631~1644年期間大力實施伊斯蘭教教法,禁止一切迷信活動,遣散了身著異性服裝的祭司。在馬來半島的吉打,1667年編纂的一部法典中規定,要將不去清真寺的人、賭徒、酒鬼、鬥雞者、抽鴉片者以及崇拜樹木和巖石者記錄在案。在蘇門答臘的亞齊,一位名叫努爾·阿東丁一阿爾一拉尼裡的來自印度古吉拉特的伊斯蘭教師批判了蘇非派的多神論,並把當地信奉神秘主義思想的穆斯林稱為異教徒。他在亞齊統治者的支持下發動了一場淨化伊斯蘭教的改革運動有很多書籍被焚毀,甚至還有一些拒不轉變思想的人被處死。但這場運動未得到當地大多數穆斯林的響應和支持,所以阿爾一拉尼裡被迫離開了亞齊。上述各地的伊斯蘭改革運動最終都未能成功。
如果說,17世紀東南亞伊斯蘭教的改革運動基本上是受印度的改革運動影響的話,那麼到了19世紀初,在中東阿拉伯半島興起的瓦哈比教派運動的影響下,東南亞伊斯蘭教內部又出現了一股改革的浪潮。瓦哈比教派得名於其創始人瓦哈布,他早年在中東各個伊斯蘭國家遊歷時,看到有上墳、拜「聖徒」、聖墓、樹木、山洞等活動,認為人們的思想和行動已背離了伊斯蘭教早年的教義,因此他主張「恢復正教」、「回到《古蘭經》去」,嚴格奉行一神論,反對一切偏離正統教義的宗教儀式和行為。他在阿拉伯半島傳教的過程中得到沙特家族的支持,形成了瓦哈比教派。19世紀初,瓦哈比教派一度在阿拉伯半島得勢佔領了半島的大部分地區,並在內志建立了瓦哈比國家。它在政治、宗教等方面實行的改革對伊斯蘭世界產生了很大影響。
東南亞穆斯林主要是通過到麥加朝聖而感受到瓦哈比教派的影響。19世紀初,東南亞朝聖者在麥加逗留期間對瓦哈比教派的改革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們決意回國後也要對當地的伊斯蘭教進行淨化,以使其恢復活力。但他們沒有全盤照搬瓦哈比教派的所有主張和做法,沒有拋棄聖人和聖地崇拜,而是把改革集中在反對鬥雞、賭博、酗酒等民間陋習和反對封建貴族腐化奢侈的生活方式這兩個方面。這一時期東南亞各地的伊斯蘭教改革運動中最為引人關注的是位於蘇門答臘西部的米南加保的帕特裡運動。帕特裡一詞據說是來源於亞齊一個名叫勃迪爾的地方,該地是當時的一個伊斯蘭教中心,凡是到麥加朝聖的穆斯林一般都在這裡上船,因而會在這裡逗留一段時間,中東的瓦哈比教派的思想和主張就是經過這裡傳播到東南亞各地的。1803年,有三位朝聖者從麥加回到了米南加保,他們根據瓦哈比教派的思想建立了帕特裡教派,準備在當地掀起一場淨化伊斯蘭教的改革運動。他們力圖禁止人們喝酒、吸菸、抽鴉片、吃檳榔、賭博、鬥雞,主張婦女必須蒙面紗,男子必須蓄長鬚、剃光頭、纏頭巾穿白袍。更為重要的是,他們認為,當地長期實行的母系財產傳承制有悖於伊斯蘭世界普遍盛行的父系財產傳承制,因而主張廢除母系制,代之以父系制。

帕特裡教派很快就吸引了很多人來加入,同時也遭到以封建貴族和部落長老為代表的守舊派的反對與阻撓。帕特裡教派決定採用暴力來實施自己的思想主張,他們於1803年建立起軍隊,以朋佐爾為根據地,攻佔了很多封建貴族的領地,剝奪了各部落長老的權力,迫使守舊派節節敗退。到19世紀20年代初,米南加保封建王朝已面臨崩潰的危機,封建貴族不惜求助於荷蘭殖民來維護自己的統治。1821年2月,米南加保王國的代表與荷殖民政府在巴東籤訂協定,在協定中米南加保以割讓領土換取荷蘭派兵鎮壓帕特裡教派。協定籤訂後不久,荷蘭殖民軍即開始進攻帕特裡教派。經過多年的較量,荷軍最終佔了上風,帕特裡教派在朋佐爾的根據地被攻陷。但荷蘭殖民者在米南加保幹涉部落內政、破壞習慣法、橫徵暴斂等做法引起了以封建貴族和部落長老為代表的守舊派的不滿。1833年4月,守舊派與帕特裡教派化敵為友,聯合起來反抗荷蘭的殖民統治。雙方的軍隊一度收復了朋佐爾和其他很多地方。後來荷蘭殖民當局採用分化瓦解的策略,拉攏收買封建貴族和部落長老,使帕特裡教派只能孤軍作戰。1837年8月荷蘭軍再次攻佔朋佐爾,並捕獲了帕特裡教派的首領,第二年又徹底鎮壓了帕特裡教派。
從上述整個過程可以看出,儘管帕特裡教派的改革運動一開始轟轟烈烈,得到了很多民眾的支持和參與,但傳統的風俗習慣並不是僅憑武力一朝一夕就能輕易地被革除的,守舊勢力為了維護傳統習慣而不惜割讓領土來換取荷蘭殖民者的支持,而當荷蘭殖民者威脅到傳統習慣的存續時,守舊勢力又轉過來聯合帕特裡教派抗擊荷蘭人,最終換取了荷蘭殖民當局的讓步,使傳統習慣得以保留下來。這個典型的事例足以說明,為什麼東南亞各地的以風俗習慣為對象的伊斯蘭教改革運動最終都以失敗告終。
正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一樣,地方的本土特色也不是簡單的一兩句話就能輕易的扭轉過來的,在觸動到當地的個人利益的時候,人們會自然而然的站出來反抗,就像那些守舊派一樣,如果沒有涉及到地方性的改革,沒有觸動他們的利益,他們會很輕易的聯合荷蘭人殖民者來對付自己人,但是當荷蘭人反過來動了他們的奶酪之後,他們不幹了。對於荷蘭殖民者來說,他們背信棄義,但是對於當地的人民來說,這又是一件極好的事情,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他們是在為自己的領土而抗爭。
從另一個方面來說,伊斯蘭教在傳教的過程中,或多或少總要和戰爭扯上一點關係,沒有武力的徵服,對於教義的傳播也是一件頗為費心的事情,如此不管是傳教也好,還是改革也罷,伊斯蘭教通過一定的方式得到了傳播,那麼對於這樣的傳教方式,大家又有什麼樣的看法呢?歡迎大家在下方留言評論出來,我們共同探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