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清代甘寧青地區的伊斯蘭教門宦制度是什麼樣的?
甘寧青地區的伊斯蘭教除具有中國伊斯蘭教的基本特點之外,教派門宦較多便是其最主要特點,其中清代形成的門宦制度,又是這一地區伊斯蘭教最具獨特的地方。甘寧青地區是我國伊斯蘭教教派與門宦的主要發源地。從明末清初到民國初年,相繼形成為三大教派、四大門宦及其40多個支系門宦。甘寧青地區的各大教派及門宦派別,基本都是清代形成,均屬伊斯蘭教的最大派別遜尼派,並遵行哈奈斐教法學派的土張。這些派別的教義教理大同小異,只是在宗教修持和宗教禮儀方面存在一些差異。這些差異既不影響根本信仰,也不違反教理教法。門宦是我國伊斯蘭教獨有的一種教派形式,盛行於甘寧青地區的回族、撒拉族、東鄉族和保安族中。
蘇非派是伊斯蘭教內部衍生的一種神秘主義派別,產生於7世紀末到8世紀初,奉行和土張禁欲主義的個人修持方式。12世紀末,早先鬆散的修道團體演變為組織嚴密的教團,同時在其內部又產生了許多教派組織。13世紀以後,隨著伊斯蘭教派的東傳,蘇非派在中亞一帶廣為傳播,17—18世紀時達到極盛時期。大約在10世紀左右,蘇大約在10世紀左右,蘇非派由中亞傳入我國新疆地區,形成為依禪派。清初,隨著海禁鬆弛,有不少穆斯林從海陸兩路東來,在中國傳布伊斯蘭教。同時也有不少西北地區的穆斯林學者通過朝期、學習等途徑,接觸並汲取了蘇非派思想,並賦以白己的認識而形成了各自不同的看法。
另一方面,西北地區的穆斯林,在清代經過了一段悽風苦雨的艱難歷程後,迫切需要尋求精神上的慰藉和解脫,於是他們把希望傾注到白己的伊斯蘭教信仰中。這些為清代蘇非教團的傳入和門宦道堂的形成提供了必要的思想基礎和社會條件。及至康乾時期,蘇非派己從中亞及新疆一帶傳入甘寧青地區,並與中國傳統文化相結合形成、發展成4個具有中國特點的伊斯蘭派別,即虎夫耶、哲赫忍耶、嘎德忍耶、庫布林耶,以後又發展、創建了近40個支派。
在宗教修持和禮儀方面,提倡吸收和借鑑中國傳統文化中有利於自身發展的部分,注意與中國主流文化的協調,並對其他教派、門宦表現出了極大的寬容性和適應性,很少出現教爭,並為回、漢民族關係的良好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第二,教派的組織結構是以清真寺為中心的傳統的教坊制,一個寺就是一個坊,各教坊之間互不隸屬,也無必然的聯繫。教坊內部則有一套大同小異的管理和組織系統。清真寺內阿旬一般聘請外地人擔任,有一定的任期。門宦具有相當嚴密的組織系統,重視道統傳述,甸個門宦各成系統,門戶之別不可逾越。大體上都實行三級教權制,即掌教人、熱依斯或海裡凡、阿旬。
掌教人即教主,亦稱老人家,是門宦的最高首領,總攬一切大權,具有很高的威望。一個門宦一個教主,一般是子孫世襲,亦有傳賢制和家族世襲制。一個門宦轄有數個、數十個教區,教區內又以清真寺為單位分成若干個小區。行教區的熱依斯或海裡凡、教坊的阿旬以及拱北的負責人,一般均由教主委派,他們都為教主負責。第三,教派以清真寺為最主要的宗教活動場所,而門宦除清真寺外,還有一種重要的宗教活動場所—拱北。拱北的阿語原意為圓拱形建築,在中國被引中為享有特殊地位與威望的宗教人士的墓地。門宦教民因崇拜教主,一般都要給去世的教主修建拱北,並定期舉行紀念活動,於是拱北逐漸發展成為清真寺以外的又一宗教活動場所。它在增強本門宦凝聚力、擴大門宦影響等方面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四,各教派的宗教活動較少,除教法規定正常宗教活動外,再無其他新增的宗教活動,教民的宗教負擔較輕。門宦的宗教活動除教法規定的外,還有一些帶著神秘色彩的獨特的宗教活動。門宦教民除交納法定的課稅以及修建清真寺、拱北的費用外,還需向教主奉獻財物,名目較多。另外,在一些宗教活動中的其他支出也較多。門宦是受國外蘇非主義思想影響而在中國形成的一系列伊斯蘭教派的統稱,而門宦制度則指在門宦的發展過程中,與中國的封建制度相結合形成的一系列宗教封建特權制度。
門宦及門宦制度是清代出現在甘寧青地區一種獨特的宗教文化現象,它的出現一方面反映了這一地區伊斯蘭教信仰的發達,同時也是這一地區伊斯蘭民族自身民族進程發展的產物,是他們走向成熟的表現。更重要的是它還創建、整合了新型的伊斯蘭民族的基層社會組織,為這裡的伊斯蘭民族提供了一種社會組織形式。但另一方面我們也必須認識到,清代在甘寧青地區出現眾多的門宦以後,他們各自標榜正統,都表現出對現存教派或其他門宦的不滿,由此便引起了教爭,並產生了所謂的新、老教。不斷發生的教爭,不僅破壞了教民間原有的團結,造成了穆斯林社會內部的裂痕,阻滯了伊斯蘭教的正常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