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說:「完善培訓制度,加強對中西部民族地區雙語法官的培養。」這句話在來自少數民族較多的省、自治區的全國人大代表中產生了強烈共鳴,他們在審議報告時紛紛表示,使用當地少數民族語言文字開展司法審判是一項重要的憲法原則,當前民族地區短缺雙語法官,建議從政策和資金上加大對雙語法官的培訓力度。
「司法公正」有26種語言表達
巖溫和是雲南省西雙版納州勐海縣人民法院法官,除了會說一口流利的普通話,還精通傣語。在辦案中,他充分考慮少數民族當事人在語言、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等方面的不同特點,耐心細緻行使釋明權,傣族群眾親切地稱他「滾甸趕」(傣語,意「公正裁判者」)。雲南省有25個少數民族,訴訟活動涉及包括漢語在內的26種語言,人們開玩笑地說,光「司法公正」一詞就有26種表達方式。
在新疆,能流利地使用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的人被稱為「有兩個舌頭的人」。隨著經濟發展,各民族之間的交往增多,糾紛隨之增加,以烏魯木齊市新市區法院為例,2006年是136件,2007年是217件,2008年就達到340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肉孜•司馬義說:「『兩個舌頭』在我們新疆很吃香。」
在內蒙古自治區,一些蒙古族居民不大會說漢語,而漢族居民又不會說蒙語。每當他們到法院打官司,法官需要用兩種語言為他們進行訴訟。錫林郭勒盟是內蒙古使用雙語訴訟最普遍的地區,全盟共有法官377名,其中雙語法官109名,佔法官總數的28.9%。
青海省同樣是一個少數民族聚居的省份,全省8個州地市中,5個藏族自治州、1個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少數民族人口佔全省人口的46%。青海6個藏區的法院1999年至2009年案件數量增長了65%,對法官使用藏語言文字開展審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雙語法官嚴重短缺
從上可以看出,運用雙語進行訴訟活動,在我國西部的內蒙古、新疆、西藏等地存在比較迫切的需求,但是一個嚴峻的事實是,在案件數量快速上升之際,精通兩門語言的法官力量明顯不足。
「青海全省藏區法院中,既懂藏漢兩種語言文字,又有一定法學理論基礎和審判技能,能夠熟練掌握藏漢雙語翻譯,並且具有製作藏文裁判文書能力的雙語法官不超過10人,佔藏區法院法官總數的1.9%,」全國人大代表、青海省黃南藏族自治州人民醫院婦產科主任娘毛先說。據她介紹,具備熟練口語表達能力,能夠用藏語開庭並與當事人交流,但缺乏文字功底和法律術語翻譯能力的,只有7.3%;具有一般生活用語表達能力,但缺乏直接用藏漢雙語駕馭庭審和法律術語翻譯能力的,佔14.6%;熟練通曉藏語三大方言的雙語法官則至今仍是空白。
全國人大代表、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徐睿霞認為雙語訴訟不僅是司法機關的工作,還涉及民族團結:「這塊工作不只是法院工作,更多的涉及民族問題。你用蒙古語言去訴訟,跟他交流,案子會更好解決,糾紛更好平息。案結事了可能在更大範圍上能夠得到落實。」
多年從事民族工作的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牟本理也主張:「雙語訴訟是法律規定的原則,應當從民族工作出發,更好的落實,依法辦事,解決編制少,重點培養雙語法官、少數民族法官。
儘快打造培養搖籃 如何解決雙語法官短缺,代表們提出了多種思路,一個重要辦法是加大培訓力度,建設雙語法官培訓基地。娘毛先表示,青海具有較高水平的民族語言研究力量和教師資源,國家法官學院青海分院已經開始組織編寫漢藏雙語法官培訓的系列教材和法律詞典等,並且首次舉辦了藏漢雙語法官培訓班。她建議,及時建立青海藏漢雙語法官培訓基地,建設教學辦公樓、學員宿舍等基礎設施和附屬設施。
內蒙古高院近幾年也在爭取建立培訓基地,徐睿霞介紹說,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夠加大對西部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的隊伍建設的支持力度,特別是加大對蒙古語言文字法官的培訓基地建設的支持力度。「關於這件事情應該講已經提了三四年了,希望最高法院能夠給予高度的重視和關心,能夠有實質性的進展。」據她介紹,這些年來全國的蒙古語法官的培訓都在內蒙古進行,但是現在的基地非常簡陋,在硬體設施上受到非常大的限制。徐睿霞說:「現在能聽懂蒙古語言的有,但是能用蒙古語言進行訴訟的非常少。廣大的牧區牧民需要這方面的訴訟,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需要儘快地培養這方面的人才,需要這個基地。」
一手抓培訓,一手抓補充民族法官力量。全國人大代表、內蒙古自治區政法委副書記陶建說:「應當關注邊遠地區少數民族本土化、本地化、本民族幹部的培養。現在逢進必考,對少數民族和邊遠地區不公平,因為他們受的教育程度落後於先進地區,一考試就考不上。外地考上以後分到邊遠地區工作又不甘心,這樣的話隊伍不穩定。我認為,應該根據不同地區設定不同的考試標準,不能拿一把尺衡量。應該考慮考試制度的改革,對邊遠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給予一定關照。」
全國人大代表、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洛桑靈智多傑說,認真落實法律關於使用本民族語言進行訴訟和審判的規定,做好少數民族地區雙語法官的錄用培訓工作,加快少數民族地區雙語法官隊伍建設。
(《人民法院報》201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