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中,人人都希望有發展前途,期盼得到重用。而能得到重用的人通常具有良好的自身條件和發展潛力。
領導們在選人用人時都有各自的一套標準。有的領導看重資歷、資格;有的領導關注學歷、文憑;有的領導不維資歷資格、學歷文憑,更加注重人的實際工作表現和工作能力。
如果,你的資歷不深,學歷不高,很顯然,你希望遇到第三種領導。
那麼,第三種領導會從那些方面入手來考量你是不是可以重用呢?
責任心是關鍵要素。
一個人的責任心如何,決定著他的工作態度是否端正,決定著他的工作質量的高低和工作結果的好壞。
工作勤奮、細緻踏實、願意付出,是有責任心的表現;想方設法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交辦的任務是有責任心的表現;能以大局為重,主動處理好分內與分外的相關工作,協調兼顧,是有責任心的表現;有人監督與無人監督都能主動承擔責任而不推卸責任,是有責任心的表現。
一個人有責任心,做事就會比別人更認真更負責,就更值得託付重任。
能在團隊中產生影響力。
在一個團隊裡,許多別的員工在遇到困難的時候,都需要某人的建議、意見和幫助,說明此人具有出主意、想辦法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他能在推陳出新時迅速轉變思想和說服別人,能在相關信息都已具備時快速地做出決定,帶動、調動和影響別人進行工作,以促成工作目標的實現。
具備這樣的影響力,說明此人具有一定的領導和管理才能。
想方設法解決困難和問題。
在工作中遇到困難和問題時,首先是認真思考,力所能及,設法解決,而不是不加思索,糊裡糊塗就輕易地去向管理者救助,或者避重就輕,偷奸耍滑,敷衍了事。只有在想盡辦法也解決不了時,才會找到管理者求助和協調。
這樣的人會不斷地在鍛鍊中成長,學習和思考能力更強,比別人進步得更快。
而且,這樣的員工更有能力為領導分憂解難。
文憑學歷可以說明一個人的文化水平,但不等同於知識和能力。資歷和資格能反映一個人的經歷和經驗,也不等同於知識和能力。
撇開資歷、資格、學歷、文憑而論,職場人士在實踐中良好的工作表現和業績更令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