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借鑑通用航空發達國家在與我國相似發展階段頒布的高績效促進政策,可為我國通用航空促進政策體系構建提供方向與建議,能夠為修訂和實施我國通用航空促進政策提供有益參考。
國通用航空的主要高績效政策體系
美國是通用航空業發展強勁的發達國家之一,該行業在美國的發展歷程具有示範效應。美國政府在通用航空初創期主要施行了基礎保障設施建設、飛行員培訓、專項發展基金設立等方面的政策,不斷完善通用航空業服務保障體系,極大滿足了通用航空規模化發展需求。美國政府採取的重要政策有以下幾種:
(1)通用航空振興法案
縱觀美國通用航空發展史,1994「通用航空振興法」的籤訂,振興了通用航空的產品與服務市場,恢復曾經健康發展的通用航空產業。同時,還推出了聯邦投資計劃大綱,小飛機運輸計劃(SATS)等一系列有效政策。並及時調整政策適應發展,大規模撥款推進基礎設施建設。
(2)小飛機運輸系統計劃
1994 年美國專家機構計劃建立"小飛機運輸系統(Small Aircraft Transportation System,簡稱 SATS)。以緩解公路與航空運輸網絡的擁堵,保證美國偏遠地區運輸的快速、便捷性。
SATS 在目標中規劃了到2022年對飛機的交付量及基礎設施的建成與使用量。同時,規劃建立與完善對與此相適應的管理條例、飛行員培訓計劃。SATS 最終將提高低空空域利用率與小機場利用率,帶動小機場與航空公司的發展,進而帶動經濟發展。
(3)小飛機振興法案
2015 年底實施小飛機振興法案,精簡併更新小型通用航空飛機認證程序,這一舉措使得通用飛機設備成本與升級成本大幅降低的同時提高了私人飛機的安全性。進入 21 世紀,美國把發展通用航空運輸作為新的民航運輸發展戰略,提出構建「世紀空中高速路規劃」。美國通用航空產業迎來了第三次高速發展浪潮。而飛行小時數、事故率、通航企業及飛機架數等指標增長率變動幅度大,與 GDP 增長率變化趨勢大致相同,體現出其產業政策的有效性及與經濟發展的高度相關性。以 FAA 公布的 2004 年至 2017 年的現有數據為基礎的增長率對比圖如圖所示。
美國通用航空促進政策的實施經驗
美國在通用航空發展的不同階段通過實施高質量差異性政策有效地促進了通用航空的持續快速發展,主要的政策實施經驗包括:
(1)寬鬆的通用航空市場監管
美國給予通用航空業寬鬆的管制環境、放鬆的開放區域與較小的發展阻力。若在美國成立一家按照 FAR91 部運行的通航公司,DOT 不進行經濟審定,也無相關的經濟條例、行政法規,程序簡單。但成立按照 FAR135 部運行的通航公司,則需要進行經濟審定,適用 DOT298 部,且需要履行註冊程序,在航空器種類發生變化時通知 DOT,運行中的行李責任、拒絕登機賠償的相關政策應對外公布。
(2)合理界定通用航空企業的責任,適度降低運營門檻。
通用航空與商業運輸航空在航空器、運營方式、運營環境等方面存在明顯的不同。美國的《通用航空振興法案》和《小飛機振興法案》均側重於對通航企業的責任做合理界定,降低通用航空器製造商的產品責任和相關運營門檻,從而降低通用航空企業的運營成本,促進通用航空快速發展。
(3)注重促進通用航空基礎保障設施建設。
美國通用機場體系源自二戰建立的大量軍用機場,機場數量眾多,分布範圍廣泛,為通用航空發展提供了優質的保障服務。在此基礎上,美國通過《機場和航路改善法》、《機場和航站安全及擴容法》、《21 世紀福特航空投資和改革法》等系列政策或法律加強了對民用機場建設和改造的財政支持力度,進步完善了機場保障體系。此外,通過對空管、FBO、FSS 等保障設施的建設,進一步完善了通用航空地服務保障體系,為通用航空快速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4)注重鼓勵新技術在通用航空產業中的應用。
ADS-B 技術促進政策、先進通用航空運輸試驗機(AGATE)計劃等政策的實施,推動了新技術在通用航空產業中的應用,在提升通用航空安全性、促進產業良性發展等方面起到了較好的績效。
(5)將通用航空納入國家綜合運輸體系建設,充分發揮通用航空的社會公共服務職能。
(6)注重發揮協會作用,為通用航空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歐洲通用航空促進政策體系與實施經驗
1、歐盟通用航空高績效促進政策
歐盟在其通用航空發展的初級階段所頒布實施的各類通用航空高質量產業政策為通用航空業的發展提供了強大的支持。以「單一天空計劃」政策為代表:為改變各自為政的空域管理建立起統一的空管系統,極大提升了空域使用的便捷性和通暢性,滿足了空域要求和安全要求;同時出臺的通用航空促進政策,使得通用航空的運營成本不斷降低,維護了通航企業的利益;形成了適用性強的分類管理體系,促成了通用航空規範發展體系,釋放了通用航空的潛在需求,穩定提升了政策績效。
歐洲「通航發展藍圖」充分反應了市場經濟體制下的通用航空管理基本規則:總體上遵循「分類最簡」的原則,其核心理念包括:大力推廣「分類管理」,樹立「底線思維」,重視「風險評估」,保護「祖父權利」,致力「聰明監管」。
2、歐洲通用航空促進政策的實施經驗
(1)通過宏觀調控手段大力發展通用航空基礎設施,建立了遍布全國機場和起降場地,為通用航空企業開展作業活動提供了保障;提升通用航空服務水平,降低收費價格,得以形成良性的通用機場競爭關係;提高了通用機場的使用效率,使公務航空在通用機場運行,避免了公務航空時刻資源緊張、保障服務缺乏等方面的問題。
(2)衛生部下撥專項費用,建立以政府購買服務為核心的應急醫療救援模式。政府除保證全部民用直升機的費用外,還承擔了經批准修建的直升機坪的相關費用,有效地促進航空醫療救護的發展。
(3)擁有人數眾多的通用航空專業人才隊伍及完善的人才培養正向激勵機制。通過政府補貼、志願者服務等多種方式降低對專業人才的培訓成本,且引入市場競爭機制發放補貼,有效提升了培訓質量。
澳大利亞通用航空促進政策體系與實施經驗
澳大利亞政府所頒布、實施的各類通用航空產業政策,為早期的通用航空發展提供了強大的支持,有效地提高了該國通用航空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二戰後,對通用航空業的放鬆監管反而推動產業高速發展,其通用飛機製造企業也馳名國際。具體來看,澳大利亞政府的以下通用航空產業政策、計劃對績效有較高貢獻度:
1、1937 年航空規章(Air Navigation Regulations1937)
此規章替代了 1920 年頒布的航空法案,將航空器劃分為三個類別,分別為公共運輸、空中作業、私人所有。大量的政府性需求(航空郵件、空中醫護)支持了通用航空的快速成長,為通用航空運營商提供了發展空間。
2、機場本地所有計劃(ALOP)
計劃設立於 1958 年,主要為支線機場提供資金與技術贊助。
3、小型航空器使用
1985 年,超輕型航空器使用得到法律認可,批准相關培訓;1987 年,眾議院交通部常務委員會競技航空安全機構將超輕型航空器的最高飛行高度提升至 5000 英尺。
4、製造業輔助政策
1998 年,規定業餘人員建造的航空器能夠獲得實驗型適航性證書。認可航空器製造人全權負責航空器的適航性並給予航空器維護權。該輔助政策使本地小型航空器製造業加速發展。
5、空域使用與技術推動
自 2002 年起,進行空域管理改革,強化安全管理系統和競技航空自我管理,並率先測試 ADS-B 技術。
巴西通用航空促進政策體系與實施經驗
作為南美洲最具經濟實力的國家,巴西通用航空市場於 20 世紀 60-90 年代進入高速增長階段。這與國家運輸缺乏、農業發展需要及政府的政策支持、資金支持密不可分。
巴西政府績效較優的主要政策有:
一是巴西政府長期支持本國的航空器製造業,培養了 Embraer 等國際知名的支線和通用航空公司;
二是積極施行了通用機場扶持政策,於 1973 年成立的巴西機場管理局(INFRAERO),作為巴西機場管理和運營機構,極大推動了通用航空產業向規模化和正規化發展。1990 年開始施行聯邦機場扶持計劃(Federal Airport Assistance),促成通用機場的建設;
三是出臺開放的中低空空域管理政策,區分民用航空和軍用航空的空域範圍,並實行目視飛行「無 ATC 許可制」及儀表飛行計劃「報備制」。
四是國家機構管理通用航空運營,成立國有公司 INFRAERO,致力於機場建設與運營,國家民航機構(ANAC)管理巴西境內所有機場。五是深化私有化改革以提升活力。1990 年以後,巴西在部分大型機場確保公有化外,其他機場進行私有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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