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迪士尼「禁帶外食」問題,憑什麼歐美人帶得,亞洲人帶不得?
上海迪士尼樂園被華東政法大學一名大三學生告上法院,理由依據是上海迪士尼樂園制定霸王條款,不僅禁止遊客攜帶食品入園,還翻包搜查。該名大學生在訴訟狀裡提出要求確認上海迪士尼樂園所規定的遊客禁止攜帶食品入園的格式條款無效,並賠償原告因被告不合理條文規定而不得不丟棄的食品費用,合計46.3元。為了四十幾塊錢而去狀告迪士尼樂園,由此可見訴訟人並非衝著錢而去,而是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禁止攜帶食品入內」這樣的規定如果是放在餐飲行業我可以理解,但放在遊樂園是否合理呢?當然,這項規定最終是否合乎法規還是需要交由法院來裁決,並非由我們說了算。作為一名遊客,我們只能站在自身的立場去發表自己的看法。先從上海迪士尼樂園對此事的回應來分析,首先迪士尼樂園表示稱「禁止攜帶食品和飲料進入園區的規定與我國大部分主題遊樂場以及迪士尼樂園在亞洲其他地區一致,如果遊客有攜帶食物需要再園外就食」。
這樣的回答確實很官方,咋看之下是遊客無理取鬧,但細想起來完全不對。從遊客自身角度出發,我們之所以會帶食品飲料進入迪士尼是因為園區面積大,逛一圈需要耗費很長的時間,飲水進食是最為基本的生理需求。不管亞洲地區的其他迪士尼樂園還是國內的部分遊樂園,他們的規定對於解釋該舉措的合理性都沒有任何幫助,難道一個地區的不合理規定就能成為全世界的標準嗎?
其次,據我所知歐美地區國家的迪士尼樂園並沒有限制遊客自帶食品飲料,憑什麼歐美人帶得,亞洲人帶不得?更何況在購票的時候並沒有相關的文字規定不允許遊客自帶食品飲料。這並不是所謂的文化差異,而是體現在了遊樂園為了最大化利益而做出的「相機決策」!因為如果你阻止了一個歐美人自行攜帶食物,他可能會領著幾百人上街遊行,但阻止一個亞洲人,他卻只會默默掏錢。
其次我們來分析下迪士尼樂園在法院中的自我辯解,他們稱遊客可能會攜帶有特殊氣味或安全隱患的食品,而且很多人會亂丟垃圾,不讓外帶食物就是為了維護園區的環境衛生和公共安全。這樣的辯解看起來有毛病嗎?同樣是看著沒毛病,但實際錯漏百出!
禁止外帶食物是遊客亂丟垃圾是一回事嗎?難道迪士尼樂園內所商家所出售的食品就不會產生垃圾?裡面賣的食物就沒有特殊口味了麼?在此我以小心之人度君子之腹,我認為禁止外帶的規定只是為了方便迪士尼樂園內的商家出售一瓶20元的可樂,35元的熱狗和80元的套餐!因為東西都被收走了,肚子餓想吃東西除了花錢別無他法。
從以上種種問題來看,迪士尼樂園並無法對「禁止遊客自帶食品飲料」作出合理解釋,反而更像借著企業的自主經營和管理權制定「霸王條款」。除此以外,針對迪士尼樂園翻包搜查的舉動同樣令人詬病。就算是國內機場,高鐵站在《民航法》和《反恐怖主義法》的授權下,安檢員也只是讓遊客自行打開隨身包包,並不能主動去翻查。而迪士尼樂園部分檢查人員卻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私自打開遊客箱包進行檢查,這算不算是侵犯遊客隱私呢?
很多人認為迪士尼樂園運營成本高,此舉只是為了增加收益,把它當成一個大型「遊樂酒店」就不會覺得不妥了。對於這種說法我並不認同,如果說僅是為了增加收益來維持運營成本,園區大可提高門票價格。解決問題的辦法是否合理非常重要,如果採用這種「霸王條款」逼迫遊客入園消費只會令它民心盡失。
此次大學生狀告迪士尼只是將這個問題放大了來看,法律就像是一口鐘一樣,時不時就需要有人去敲響它。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把問題放到檯面上解決,而不是積壓在心裡。試想一下,如果遇到一個脾氣火爆又很較真的遊客,檢查人員會不會同他發生衝突呢?
世界這麼大,一個人太孤單嗎?我是大家的好朋友【大夢先生看世界】,期待在評論區與大家暢聊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