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政法大學學生訴上海迪士尼禁止外帶食品」一案近日不斷發酵,津雲新聞記者從學生訴訟團隊的指導律師處獲悉,目前案件已經進行了兩次庭審,庭審中迪士尼曾以「基於維護園內公共衛生安全」的理由為禁帶食品的規定辯護。據悉,本案還將進行一次開庭,預計下個月就會有最終結果。
入園被搜包 大學生一怒上訴
2019年1月28日,華東政法大學國際法專業大三學生小王花了365元在某第三方APP平臺上購買了一張迪士尼樂園一日遊特價票,並於1月30日前往遊玩。入園前,小王買了40多元錢的零食。在入口處,園方工作人員將小王攔下,要求對其背包進行檢查。
當工作人員看到小王背包裡的零食後,要求扔掉,態度比較強硬,小王不同意。工作人員又說讓她在入園處的小桌子旁將零食吃掉或者寄存到附近的寄存櫃裡,但寄存櫃的費用一天需要80元,超出小王的心理承受範圍,後來雙方發生口頭糾紛。小王選擇了報警,沒有解決問題,後來小王撥打了12345和12315投訴電話,都於事無補。最終小王只能處理掉食品,進園遊玩。
小王攜帶的零食
小王認為,迪士尼的規定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於是和三位同伴一起,決定用法律手段來為消費者爭取權益。2019年3月5日,她們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請訴訟,在訴狀中提出以下訴訟請求:要求確認上海迪士尼樂園禁止遊客攜帶食品入園的格式條款無效。請求上海迪士尼樂園賠償原告損失,包括原告在迪士尼樂園外購買卻因被告不合理規則而被迫丟棄食品的費用,共計46.3元。訴訟費由迪士尼承擔。
小王和三位同伴
上海志君律師事務所律師袁麗全程指導了小王和同伴的訴訟,「經過一番波折,法院最終以『服務合同糾紛』案由受理了案件,之前有其他人遇到類似的情況,對迪士尼發起訴訟,但法院沒有受理,我們這次比較幸運」,袁麗律師告訴津雲新聞記者。
控辯焦點一:禁帶食物是否限制了遊客自主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6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禁止遊客帶食品進園,屬於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小王請求法院判決上海迪士尼遊客須知中「不得攜帶以下物品入園」部分的「食品;酒精飲料;超過600毫升的非酒精飲料」一條為無效條款。
不過,迪士尼方面辯稱,樂園並沒有強制消費者在迪士尼樂園內就餐,消費者可以選擇在園內就餐,也可以出園就餐後再返回園內,消費者是有選擇的,其自主選擇權沒有被限制。
但袁麗律師認為,迪士尼禁帶食物的規定,背後有很明顯的商業利益驅動。由於園區較大,遊玩時間較長,園內食品價格明顯高於市價,園方不讓自帶食品,遊客又不想花高價購買,就只能「出園就餐」,但是,在就餐時間,遊客距離入口處已經十分遙遠,此時遊客若想外出就餐,必須先原路返回,用餐後再返回園中,浪費較長時間。
袁麗律師表示,這是變相地迫使消費者在遊玩時間與出園就餐之間做出選擇,即使遊客出園就餐,被告仍能從中獲益。因為距離迪士尼樂園較近的飯店均位於迪士尼小鎮等上海市迪士尼度假區的配套設施內。「這些飯店需交鋪位費和租金,只要原告在度假區內就餐,被告仍然是受益者。」
她表示,不管消費者選擇哪一種方式,都會給自身利益帶來損失,看似有了選擇的空間,實際上卻只能在兩種都不利於自己的方案中進行選擇,從而被剝奪自己攜帶食品在園內食用的權利。
控辯焦點二:為了維護園內公共衛生安全?
庭審中,迪士尼方辯稱消費者可能會攜帶氣味特殊或有安全隱患的食品入園,並且隨意丟棄垃圾,因此禁止外帶食品的條款是基於維護園內公共衛生安全而必須訂立的。
迪士尼的這一理由看似有些道理。一位網友看到學生發起訴訟的消息後就不無擔心地寫道,「又開心又難過,物價可以正常一點的同時,又會有草坪上的方便麵湯,煙花大會之後滿地的垃圾……」
不過,在袁麗律師看來,攜帶食物本身不會必然導致公共衛生安全問題,被告不能因為潛在的衛生安全問題而禁帶食品,限制消費者權利。
而且,從反向推理,如果「禁帶食物」可以避免衛生問題的話,那園內食品的存在就說不通了,因為園內同樣存在氣味奇特的食物,遊客也可能丟棄園內食品垃圾。「迪士尼樂園有其他更加合理的方法進行園區管理,但其為杜絕潛在的衛生安全問題,把自身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利用其優勢地位,強加於消費者,限制了消費者的權利」,袁麗律師表示。
「要是為了安全,大家都支持,比如禁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都沒問題,但是吃的喝的,有什麼安全問題呢?」
不少遊客認為,迪士尼檢查的方式方法也有問題,目前的人工搜包,挨個仔細檢查,超過了必要的限度,涉嫌侵犯個人隱私。「要是為了安全的話,先過安檢機,發現有問題,再要求遊客打開,仔細檢查,這樣還比較合理」,袁麗律師表示。
迪士尼拒絕調解
津雲新聞記者以遊客的身份致電迪士尼,客服人員表示,目前遊客可以攜帶一瓶礦泉水,以及未拆封的小包食品,但食品要適量少帶一些,「不要太起眼了就行」。而對於為什麼可以帶礦泉水而不能攜帶可樂、雪碧等,工作人員表示,因為高溫、人多,走路太快的話,碳酸飲料容易出安全問題,屬於「易爆品」了。
而據央視和其他媒體採訪,目前上海迪士尼仍執行著進園搜包的政策。
迪士尼工作人員在進行遊客入園搜包
讓小王和廣大遊客不滿的還有,迪士尼沒有對禁帶食品的規定做到合理提示,讓大家在入園時往往措手不及,有的不得不在入口處吃掉所帶食品,非常狼狽。記者發現,在迪士尼官網,打開網站最下端非常隱蔽的「樂園須知」連結才能發現禁帶食品的條款。
迪士尼官網上相關規定
目前,小王和三位同伴正忙於準備司法考試,之前的庭審中,小王一方和迪士尼方面曾嘗試過調解,但沒有成功。
「其實迪士尼也是挺好的一個企業,我們並不是一定要把它怎麼樣,如果對方能有所改善或改變,比如降低一下園內食品飲料的價格,對公眾有好處,也達到了我們的目的,對我們來講也是能接受的」,袁麗律師表示。
一位曾去過迪士尼的遊客告訴津雲新聞記者,「不讓帶食品也沒啥,但你把園內食品價格調低一點,推出一些平價套餐也行啊,畢竟門票價格已經不算低了。園裡一瓶水要10塊,一個漢堡加可樂85塊,吃相太難看了」。
但迪士尼顯然拒絕了調解,並在兩次庭審後向法庭提交了新的證據,對此,小王和訴訟團隊也表示,那就訴訟到底,「我們都不會慫」。
袁麗律師也表示,接下來還有一次庭審,如果最終法院不支持學生的訴訟請求,那麼可能將考慮繼續上訴。
(來源:津雲微信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