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市裡發了個通知要組織推動幼兒園戶外體育活動的開展與實施,於是這一階段和同事同行們交流的話題自然也是圍繞這個來進行。討論的焦點自然集中在「戶外活動」與「戶外體育活動」之上?
幼兒園戶外活動,從字面意思來理解,不外乎是在戶外開展的活動,與之對應則是室內活動。幼兒園的活動從開展的空間上來劃分,基本就是這兩種類型:室內活動與戶外活動。兩者首先是物理空間的不同,其次才是基於物理空間的不同所存在的活動本身的差異。在上一篇推文中,我對當下幼兒園戶外活動偏少的現象也做了一些分析事實上,幼兒園戶外活動的內容與形式可以非常廣泛,首先是活動空間,不僅局限於園內的戶外空間,還包括了園外的戶外空間;其次是活動內容,在戶外可以開展的活動非常多,基本上室內能夠開展的活動,戶外都可以進行,但戶外能夠進行的,室內倒是未必能夠。從範圍上來說,戶外活動包含戶外體育活動,但不是所有的戶外活動都能夠稱得上是戶外體育活動。
與戶外活動的概念相比,戶外體育活動因為有了「體育」二字,則目標更加明確,內容與形式更加具體。體育,楊文軒先生在其所著《體育原理》一書中這樣定義:「體育是以人體運動為基本手段增進健康、提高生活質量的教育過程與文化活動。」體育有其明確的目的,通過身體的運動,增強體質、增進健康是體育的本質特點。戶外體育活動首先是以身體運動為基本手段的,離開了身體運動,戶外體育活動也就無從談起。
由於固有的定勢思維,很多幼兒園在開展戶外體育活動時,往往以教師主導設計的內容為主,以教師組織集體練習為主要手段,內容單一,形式枯燥,結果往往會導致幼兒「會了動作,壞了情緒」。「從體育手段的角度來看,也就是在達到體育目的的前提下,各種身體運動(包含競技運動)、休閒、娛樂活動、舞蹈等都可以是體育的範疇。」幼兒園戶外體育活動的開展必須要以遊戲的形式來開展,一方面是因為幼兒階段的身心發展特點以及幼兒園課程的本質屬性,另一方面也是體育活動目的的要求。體育活動的目的是為了增強體質,但同時也需要關注心理健康、社會適應能力,要從身心內在統一的體育觀來分析體育的目的與實施開展。我們反對體育實踐中的機械、枯燥的身體訓練,提倡體育運動的美學價值,讓參與者有美感、能體驗到運動的樂趣,給參與者帶來全身心的放鬆,從而達到增強體育意識,樹立終身體育的理念,養成堅持體育鍛鍊的習慣。
《幼兒園工作規程》中對幼兒園保育與教育工作的目標中明確要求:「促進幼兒身體正常發育和機能的協調發展,增強體質,促進心理健康,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衛生習慣和參加體育活動的興趣。」戶外體育活動是該目標能否達成的重要手段和載體。轉變原有成人主導、集體訓練的組織模式,倡導以自主遊戲或遊戲化的形式開展,其目的並不是要去消弱體育的目的,而是為了更好激發幼兒的運動興趣,促進幼兒身體運動的密度與強度,以促進幼兒身體運動能力的增強,進而達到增強體質,促進健康的目的。
當下,幼兒園戶外體育活動正向著遊戲或遊戲化方向的轉變,更需要我們把握好尺度,切不可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教師在創設任何一個戶外活動的環境時,都需要將幼兒的身體發展放在目標首位,方能體現真正的「健康第一」。通過戶外活動環境的創設與材料投放,既要考慮環境對幼兒興趣的激發,主動的參與,更要考慮幼兒能夠以怎樣的身體運動進行參與,引發幼兒身體姿態與動作發展的多樣性,激發幼兒自我提高的意識,不斷在戶外體育活動中提高身體運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