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人生活的重要場所,也是生存的基本保證。在現實生活中,有些老年人辛苦了大半輩子,但仍然沒有自己的房屋,一般是和子女共同居住的,那麼民法典父親沒有房產能不能申請子女贍養?
下面由韋福田律師進行詳細解答:
一、民法典父親沒有房產能否申請子女贍養
贍養老人是子女的法定義務,而贍養義務不因父母是否有房子而改變。所以父母無論是否有房屋,都能要求子女贍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條 【子女應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幹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二、父母未盡子女撫養義務,子女可以拒絕贍養嗎
法律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並且,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同樣地,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因此,父母撫養子女、子女贍養其父母都應是雙方當然的義務。而且,父母沒有盡到撫養義務,子女是否要承擔贍養義務,當前法律並沒有明確的規定。
不過,實踐中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不能免除贍養義務:
1、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沒有經濟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維持生活的不能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不能以父母因客觀原因不撫養自己而推脫贍養責任;
3、父母取消子女對財產的繼承權的,子女仍需負擔贍養義務;
4、子女不能通過聲明放棄財產繼承而不承擔贍養義務;
5、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絕贍養老人。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所以父母無論是否有房屋,都有權要求子女承擔贍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