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父親起訴女兒,法院竟然判了不用贍養!

2020-10-16 寧河法院

案情再現


原告李四(化名)訴稱,1991年12月,被告李紅(化名)剛出生一個月,自己就將李紅收養為自己的女兒,並將其戶口落到了自己的戶口處。現李四年事已高,身體多病,沒有勞動能力而且沒有生活來源,急需要有人照顧。李紅已成年,而且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但從未對原告進行贍養,故原告李四提起訴訟。被告李紅委託自己的親生父親系案外人趙三(化名)到庭參加訴訟。趙三辯稱,李紅是自己與妻子小玉(化名)所生育的子女,其於1991年12月出生後不久,因家中特殊原因,經原告李四與趙三夫妻二人協商,擅自將被告李紅的戶口以父女的名義落戶在原告李四處。但被告李紅一直隨其生父母趙三夫妻二人共同生活至今。法院對這起關於父親起訴戶口簿上女兒的贍養糾紛,會如何判決?

裁判結果

寧河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李紅與原告李四之間既無血緣關係,又從未在一起共同生活,雙方之間未形成事實上的收養或撫養關係,因此,原、被告之間不具有親生父女或養父女關係的存在,原告要求被告對其盡贍養義務的請求,於法無據,本院不予支持。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依法駁回李四的訴訟請求。

以案說法

收養關係是一種法律擬制的親屬關係,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不因其是養子女而與親生子女有所區別。百善孝為先,贍養老人回報養育之恩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更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但是在本案中,被告李紅並未受到原告李四的撫養和教育,雙方之間沒有形成事實上的收養和撫養關係,所以在法律上,不具有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被告李紅對原告李四的贍養義務也就無從談起。因此,我院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第二十三條 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敲黑板·民法典來嘍

婚姻家庭編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作者:劉瑩瑩

來源:研究室 | 編輯:王豔潔

相關焦點

  • 以案釋法:離婚時均不主張小孩撫養權,法院怎麼判?
    以案釋法:離婚時均不主張小孩撫養權,法院怎麼判?劉某認為,自己和趙某的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夫妻關係也已名存實亡,遂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對於劉某的起訴,趙某明確表示同意離婚,雙方在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方面也沒有太大爭議,但令人意外的是,二人竟然都不主張女兒趙小寶的撫養權....
  • 女兒起訴叔叔要父親的監護權,法院這樣判
    女兒起訴叔叔要父親的監護權,法院這樣判 2021-01-08 16:5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女兒拒絕贍養九旬老父親,法院:支持!不用付贍養費
    女兒拒絕贍養九旬老父親,法院:支持!王先生認為,小兒子與小女兒都沒有給予過自己贍養費,請求法院判處小兒子與小女兒每月向自己支付贍養費3000元。小女兒卻拒絕承擔贍養義務背後竟牽扯出一段令人不堪回首的過往……原來,父親王先生在小女兒12歲到21歲的這9年的時間裡,多次對她實施猥褻、姦污。
  • 偏心媽媽將財產給了兒子,女兒拒絕贍養被起訴,法院這樣判
    廣州的王阿婆,將名下的財產全部給了兒子,與女兒產生罅隙,女兒因此拒絕贍養生病的母親。近日,廣州天河法院公布了該案審理情況。  年近古稀的王阿婆曾與丈夫共同養育四個孩子,不幸的是,大女兒與小兒子不幸早亡,兩年前,相伴五十載的老伴也撒手人寰。隨後家中因財產繼承問題產生糾紛,這使王阿婆與兒子阿明、女兒阿珍關係緊張。  今年一月,王阿婆被診斷出癌症,術後療效並不理想。
  • 【以案釋法】老年人權益保護案例分析| 精神贍養、分擔贍養
    關鍵詞:精神贍養、分擔贍養案例1:老父親起訴精神贍養獲準【案情回放】2013年,賭氣的孫大爺一紙訴狀將兒子和女兒告上法庭。和其他贍養案件不同的是,孫大爺並沒有請求子女承擔贍養費用或要求跟隨子女生活,而是要求兩個子女每個月至少回家一趟,和自己一起待上半天。孫大爺的兒子和女兒被突如其來的法院傳票驚呆了,但也立即認識到了自身在「贍養」父親方面存在的不足。
  • 以案釋法 | 謹防重複起訴 合法維護自身權益
    以案釋法 | 謹防重複起訴 合法維護自身權益 2020-11-09 17:1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父親為辦低保要求斷絕父女關係,女兒說父親沒盡過父責拒絕贍養...
    案 例有一天,阿明(化名)來到寧波市海曙區法院遞交了一張訴狀,要求斷絕與女兒小紅(化名)的父女關係。原來,阿明因經濟困難想辦低保,但相關部門審核後卻發現,他女兒小紅的收入比較高,阿明因此並不符合辦理低保的條件。
  • 【以案釋法】父親把全部財產給大女兒,生老病死跟其餘子女無關,籤下協議有效嗎?法院這麼判
    其餘子女不同意協議內容,法院怎麼判?近日豐潤法院處理這樣一起繼承糾紛案件。,妻子去世後,次女、三女一直未對郭大爺盡過贍養義務,也未給過分文。長女(以下稱原告)遂將二人訴至法院要求確認贈與協議有效並且按照贈與協議內容繼承父親的涉案全部房產及置換利益,要求次女、三女(以下稱被告)履行該房產置換手續。贈與撫養協議是否有效?
  • 女兒不願贍養90歲老父親,法院:支持!不用付贍養費!
    貌似為人子女贍養父母,好像是從自古以來就被認為是理所應當的事情,但是事事總有例外。女兒不願贍養90歲老父親在上海有一位王女士,她就不願意贍養自己已經90歲高齡的老父親。當時這件事還鬧上了法院,而且最終法院還支持她不用付贍養費。具體是什麼情況?接著往下看。這位90歲的王爺爺,一共有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王爺爺的妻子在多年前就已經去世了,王爺爺和自己的大兒子一起生活。但是不幸的是,大兒子在去年的時候也因病去世了。
  • ...宣傳月「以案釋法」特別專輯——如何保障老年人權益之贍養問題
    以案釋法隨著我國社會老齡化的日益加重,中國的老年人越來越多,所佔人口比例也越來越高。截至2019年,我國60周歲及以上總人口為2.4949億人,佔總人口比重的17.9%。隨著數量的不斷增加,老年人面臨著養老、醫療以及精神贍養等諸多社會問題,值得各界關注。
  • 律師解讀:親兒不贍養父親而和繼母爭奪遺產,法院判決不能繼承
    親生兒子因為家庭矛盾,離家出走後一直沒有回家,即使是在父親彌留之際,也不肯回來見父親最後一面。但是當繼母想繼承父親名下的房屋時,親生兒子卻表示自己也有份額,繼母無奈,將其告上了法院。經法院審理,兒子因完全沒有對父親盡到贍養的義務,所以不能繼承父親名下的房屋。羅某和陳某系夫妻,生育一兒一女。羅某為再婚,和前妻生育兩女一兒。
  • 【以案釋法】「消失」30年的父親現身求贍養,能否支持?
    年以夫妻名義開始共同生活,但雙方並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案外人紅花系再婚,其結婚時帶一女兒小紅,是其與前夫所生,時年1歲。二牛自離家至歸來已三十餘年,青絲變白髮,七十多歲高齡的二牛已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故提起訴訟,要求二被告履行贍養義務。二牛訴稱小紅在原告離家出走前一直隨原告和其母親紅花一起生活。對此,被告小紅及案外人紅花均予以否認,稱此間,其一直跟其姥姥一起生活。
  • 【以案釋法】父親為扶女兒不慎滑倒, 溜冰場到底該負多大責任?
    【以案釋法】父親為扶女兒不慎滑倒, 溜冰場到底該負多大責任?但原告是第一次滑冰刀,其未尋求專業教練或輔助人員參與滑冰,而仍然與女兒手拉手滑冰,未盡到相應的注意義務;三是視頻中原告女兒欲摔倒,原告為救其女兒進而摔倒,在自身不具備專業知識和訓練的情況下,救助他人而受傷,其本身存在重大過錯,應當對損害賠償負主要責任;四是被告作為提供滑冰服務合同一方,未詳細了解原告滑冰技能,或在其知道或應當知道原告是初滑冰刀者時,應加強對其幫助和給予有效的安全警告和建議,但被告未履行相應上述從義務和附隨義務
  • 無業多年沒收入,離異中年男子拒絕贍養父親:我身體也不是很好
    據理解,蘇州中年男子小張無業多年沒有任何收入來源,離婚後自己和孩子都是依靠母親的退休工資維持基本生活,對外尚有十萬元的欠款未償還,而小張由於自己經濟不景氣,所以未對父親老張履行贍養義務,被父親老張起訴至法院。小張:「之前斷斷續續打過幾份工,後來由於身體不好,從2012年開始就沒再上過班,蝸居在母親家中養病,社保也停掉了。」
  • 浙江老人去世前把房產送保姆,女兒阻撓被保姆起訴,法院宣判
    60多歲的董先生去年因病去世,去世前,他將自己名下一套價值百萬的房產送給了保姆,而沒有留給女兒。這遭到了女兒的強烈反對,於是,一直拿不到房子的保姆起訴了董先生的女兒和年逾八旬的母親。最終法院調解不成,對這起遺贈糾紛案做出了判決。
  • 七旬老漢索要十年贍養費 法院判子女履行贍養義務
    七旬老人起訴兒女,稱10年沒給過贍養費。北青-北京頭條記者11月13日獲悉,北京通州法院審結此案,依法判決老人子女分別給付10年贍養費1萬元,並每月支付贍養費500元。七旬老漢邢某某因兒女未履行贍養義務,向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起訴,索要2009年1月至2020年1月的贍養費總計10萬元。
  • 【以案釋法】先行判決確定侵權 後續判賠700萬元
    【以案釋法】先行判決確定侵權 後續判賠700萬元 2020-05-17 02:24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律師解讀:兒子以家庭負擔沉重為由拒絕贍養父親,法院判決需贍養
    一位年邁的老父親到法院起訴自己的大兒子,表示大兒子沒有對自己盡到贍養的義務。大兒子表示自己的家庭負擔沉重,沒有能力贍養老父親,但是法院認為即便如此,其仍然應當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在庭審過程中,付某的大兒子表示在其幼年時,父親就因與其母親的感情問題,將其甩手給他人養育,並沒有盡到父親撫養的責任和義務,還對其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傷害,儘管自己成家後收入微薄,養育三個孩子經濟開銷極大,妻子又體弱多病,生活極為艱苦,但在前兩年仍堅持每年給父親2000元,並不是沒有盡贍養義務。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贍養老人、回報養育之恩,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更是子女對父母應盡的法定義務。
  • 女子將父親告上法庭並拒絕贍養父親,法院竟支持,原因:被父親侵犯9年
    女子拒絕贍養父親,法院說支持!原因:我被父親性侵9年了王先生和妻子生了兩個兒子和一個小女兒。本來,一個五口之家可以過上幸福的生活,但他們沒想到王先生會是這樣的禽獸王先生從女兒12歲就開始虐待她。他直到她21歲獨立後,她才逃離了父親的魔爪。九年間。她身心疲憊,精神崩潰。她不知道世界上還有什麼值得自己留戀的。21歲時,她不得不外出打工掙錢,逃離父親的掌控。
  • 女兒強烈反對,法院這樣判
    女兒知道後自然是強烈反對,多次驅趕保姆。後來保姆把董先生的女兒以及他年逾八旬的老母親起訴到了嘉興市南湖區法院,想要拿到房子。近日,這起遺贈糾紛案件終於有了結果——保姆補償董先生女兒15萬元,補償董先生母親10萬元,房子歸保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