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方不公布合法徵地文件,拒絕坐以待斃,主動拿下維權基礎

2020-11-14 北京單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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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徵地拆遷中,因被徵收人與拆遷方之間信息的不對稱,導致被徵收人在徵地中知道的信息是少之又少。徵地過程中的這些文件、信息,都關乎著被徵收人的相關利益,因此,政府應對拆遷事項進行信息公開,如果不公開相關信息的話,只會損害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

但是,如果老百姓不幸遇到沒有信息公開,導致村民對徵收項目等文件一概不清楚,應該怎麼辦?今天,北京單蘊律師來回答這個問題!



一、合法徵地,有哪些關鍵性文件?


在徵收時應當要將法律所規定的一些文件、信息主動公開,要確保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徵地批准文件: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徵收集體土地需要由國務院或者省級政府進行審批,審批後作出徵地批准文件。這是必須具有的審批文件,沒有的徵地不合法。

2、一書四方案:是指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

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應當包括項目用地安排情況、擬使用土地情況等,並應附具下列材料:

經批准的市、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和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佔用基本農田的,還應當提供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

由建設單位提交的、有資格的單位出具的勘測定界圖及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

地籍資料或者其他土地權屬證明材料;

以有償方式供地的,還應當提供草籤的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及說明和有關文件;

為實施城市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佔用土地的,還應當提供城市規劃圖和村莊、集鎮規劃圖。

農用地轉用方案應包括地類、轉用面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

補充耕地方案包括補充耕地責任承擔單位、對應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補充耕地方式、繳納耕地開墾資金情況等。

徵收土地方案包括被徵用土地涉及的權屬單位、徵地總費用、權屬狀況、徵地補償費用標準、需安置的農業人口數等。

供地方案包括建設項目名稱、申請單位、總用地面積等。

3、徵地公告文件

第一點咱們說到徵地需要進行審批,需要由國務院或者省級政府作出徵地批文,但不是具有徵地批文徵地就合法了,該徵地批文需要進行公告。

徵地公告應當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其中,徵用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市縣徵地信息公開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4〕29號)對徵地信息公開作出了進一步的要求:市、縣應通過在政府門戶網站或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網站設置「徵地信息」專欄的方式,同時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微博等載體,建立徵地信息主動公開渠道。

因此,徵地公告,除了應該在村、組張貼之外,在當地的國土資源局網站也是可以查閱的。

二、被徵收人如何獲取這些信息?


1、網絡搜索。首先通過網絡搜索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打開網站之後,我們首先針對徵地批文來看一下。

以徵地批文為例,大家先點擊上圖當中的紅色框區域。

進入跳轉頁面之後大家可看見「國務院批准用地」、「省級徵地信息」點擊他們然後進行檢索,下圖紅色框區域。

大家也可通過項目名稱以及批准文號進行搜索,在紅框內輸入名稱以及批文號點擊搜索即可。

2、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有明確規定,公民、法人或是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的需 ,可以向國務院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單蘊律師提醒:


相信大家對獲取徵地信息已經有所了解了,不過單律師還是要提醒大家,徵地拆遷是涉及眾多老百姓的一項大工程,僅憑以上幾個文件就判斷徵遷是不是合法,還是遠遠不夠的。

因此,當遇到自己不明白或是徵地拆遷過程中存在疑問時,一定要諮詢專業拆遷律師,避免遭受沒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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