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血壓」值是如何確定的?
血壓也是像體溫、呼吸等一樣是一項生命體徵,那麼血壓值就是一個生理指標。
我們知道,像體溫,每分鐘呼吸次數,血液白血球數值等人體正常生理指標的確定都是通過測量很多所謂「健康人」,然後對獲得的數據進行統計學處理,以中間的95%作為「正常」範圍,而兩端的各2.5%作為「異常」。
血壓的「正常值」是不是也可以這樣獲得呢?
醫學上並不這麼認為,而是認為血壓沒有一個統一的正常範圍,會隨著年齡而改變。
隨著身體老化,血壓升高是一種「補償機制」,人們不應該去試圖降低控制它。
比如,1946年一本權威的醫學教科書「Tice醫學實踐」上就寫道:
升高系統性血壓是保證心臟、腦和腎臟正常血液循環的自然反應。任何過度降低血壓的企圖都可能沒有任何好處,相反更經常會造成傷害。原發性高血壓的許多病例不僅不需要任何治療,而且也沒有任何治療可以改善健康狀況。
這樣醫學界就建立了一個不同年齡人群有各自正常血壓值範圍的概念,認為正常血壓的允許值上限為100+年齡毫米水銀汞柱(mm Hg)。
但是,大量的實踐,特涅是與直接經濟利益密切相關的人壽保險公司的觀察發現,血壓升高會顯著增加心臟病,腦中風以及腎病的風險。
因此,醫學上才逐漸認識到血壓是不是升高,唯一的評判標準是是不是增加健康風險,不增加上述疾病風險的血壓數值才是正常的;否則就屬於「高血壓」。
高血壓的定義
觀察發現,血壓數值與心血管病和腎病等主要健康危害之間的相關性是連續的,根本不能確定一個正常截止數值。
正如一位著名心血管病家說的那樣,「高血壓是一個定量問題,而不是一個定性問題」。
所以,高血壓診斷標準都是人為「隨意」劃定的。
怎麼劃定這個截止值呢?
這就涉及到高血壓的定義。
目前「高血壓被定義為這樣一個血壓水平,經臨床試驗證明,在該水平之上,治療(通過生活方式或藥物幹預)獲得的益處明確地超過了治療風險。」
也就是說,劃定高血壓標準需要兩個條件:
一是,造成健康危害的血壓水平;
而且
二是,高於該水平需要治療,治療控制到該水平獲得健康好處大於風險——基本上可以理解為需要控制的目標水平。
這樣,在「正常血壓」和「高血壓」之間就形成了一個所謂「高正常值」,或者「血壓升高」的範圍。
換句話說,並不能認為只要達不到高血壓的診斷標準血壓就是正常的。
「正常血壓」,「理想血壓」是如何確定的?
隨著認識的深入,醫學界達成了不增加健康風險為「正常血壓」值認定的共識,並進行了大量研究。
到1993年,通過對研究成果的匯總,綜合分析了包括35萬人的數據發現,收縮壓和舒張壓對冠心病死亡率和終末期腎病存在持續和分級影響,數值越低越具有保護作用,而這種保護作用一直延續到120/80mm Hg水平。
這就是我們現在說的「讀數低於120/80mm Hg為正常血壓」的來源。
2001年,著名的Framingham心臟研究進一步證實血壓即使達不到高血壓標準,而是處在「升高」(130~139/85~90 mm Hg)水平,心血管疾病風險也增加1.5到2.5倍。
與收縮壓低於120 mm Hg,舒張壓低於80 mm Hg的最佳血壓(藍色)相比, 即使收縮壓處在120至129 mm Hg或舒張壓80至84 mm Hg,當時的所謂正常值範圍(綠色)內,心血管病風險仍有顯著升高。
到2002年,一項涉及近100萬人的大型綜合分析進一步發現,無論年齡降低血壓對「心血管病死亡風險」的保護作用至少延續到115/75 mm Hg(低於該水平缺乏證據)。
重要的是,研究發現,「年齡不是問題」:從40歲到90歲各個年齡段,每個10年內血壓升高帶來的心血管病死亡率增加影響差不多。
這就是現在我們通常說的「讀數低於115/75 mm Hg為理想血壓」的依據。
總之,血壓對健康的影響是一個長期而「默不作聲」的過程,要想健康長壽,血壓應該維持在儘可能低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