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山西市場導報
對於現代生活,拼租現象早已普遍存在,如今打隔斷出租房屋,這種被稱為「房中房」的房屋出租模式備受關注,且市場需求火爆。市民曹先生就是租住隔斷房的其中一位。
曹先生說:「近日,一則新聞《太原一房隔5戶被舉報,多部門聯合現場查處隔斷房》讓我惶恐不安。太原市萬柏林區應急管理局會同太原市應急管理局監察支隊,聯合區住建局、區消防大隊、長風派出所及長風西街街道辦事處對南屯苑北小區7號樓1單元1503號的隔斷房進行了查處,經查實,該房屋內隔出5個隔間用於出租,導致房屋結構改變、消防疏散通道不暢、用電線路改變等,且租戶在單獨隔間內使用電磁爐做飯,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聯合檢查組對該房屋所屬物業太原佰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下達《責令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限期整改消除隱患,並排查所屬管理區域。該房屋房主或轉租人,自行對原設計的基本房間隔斷間進行出租的行為,屬於非法行為。其行為違反《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依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萬柏林區安全委員會已給區住建局下達督辦卡,要求依法查處。我現在租的就是隔斷房,會不會被查?這馬上就年底了,如果被查處的話,我一下也找不到合適的房源。我想了解一下,太原出租隔斷房合法嗎?究竟什麼樣的隔斷房是被允許的?」
據記者了解,「隔斷房」顧名思義就是把一套房子用隔斷隔成幾個房間,一套正規的二居室,把客廳隔出來,弄成三居;三居被隔成四居、五居。更有甚者,一套大戶型的三居室被改成八間隔板房,連廚房也成為住人隔間,100多平方米的房子裡,居住著十多個人,就像一個大雜院。這樣的房子用來出租,本小利大啊,房東房租高,中介佣金多,租客房租少,皆大歡喜。選擇租住隔斷房的,大多是初入職場的年輕人,或者工作流動性較大以及收入不穩定等人群。
據一位中介人士透露,像這種「隔斷房」,確實多由中介公司來改造,不會破壞承重牆等結構,房主也會默許這種做法。
那麼,究竟什麼樣的「隔斷房」是被允許的?
為保障租賃住房安全,改善群眾租住環境。今年6月6日省住建廳出臺《山西省租賃住房改建導則(試行)》,從技術標準和管理使用上對租賃住房改建活動予以規範,保障租賃住房安全,增加租賃房源供給,改善群眾租住環境。其中明確,臥室不得隔斷出租,不得將過道、廚房、衛生間、陽臺、儲物間和地下儲藏室改建為居室。
此次新出臺的規定,從供給側入手,對省內商品住房和經批准的非住宅出租改建行為進行規範,提高租賃住房供應品質,滿足新市民租住需求。同時,從建築空間、結構、給排水及採暖、電氣和燃氣等方面,明確了具體的技術標準和安全要求。強調租賃住房改建前須經房屋所有權人書面同意,明確了改建工程實施和管理各項流程,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集中式改建的開工批准、竣工和消防驗收備案、抽查監管,物業管理單位負責分散式改建的開工登記、監督檢查。同時,《導則》提出租賃住房人均租住使用面積不得低於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且不得低於6平方米,對承租人使用租賃住房作出了相關要求。
其中,商業辦公用房、工業廠房等非住宅經批准進行集中式改建,應對原建築結構進行安全性鑑定,不符合租賃住房使用要求的應採取加固措施,公共區域應配置餐廚、衛浴、休閒、健身等設施設備,滿足承租人公共活動和社會交往等需求。商品住房進行分散式改建,應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居住單位,臥室不得隔斷出租,不得將過道、廚房、衛生間、陽臺、儲物間和地下儲藏室改建為居室或影響、破壞其功能使用。改建使用的材料設備和工程竣工後室內空氣品質應符合有關規定,不得危及承租人安全和健康。租賃住房不得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