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個朋友來問到我,說他借給了熟人一筆錢,當時是寫了借條的,但是放在家裡時間長了找不到了,錢款數額也不是太大,幾萬塊,直接現金就給他拿去了。現在自己實在缺錢用,只好找他還錢,誰知他生意做虧,不願還錢,一次次催只是說資金周轉不開。可這人家裡兩輛車,兩套房,資金周轉不開無非是不想付出代價。朋友氣不過,想去打官司,要回錢款,可是這一沒借條,二是現金交易,跑到法院也沒有頭緒,打官司也無從下手,這可怎麼辦呢?
其實這樣的事情時有發生,借錢的時候或者是因為感情到位,或者是放 不下臉面,既沒有寫下借條也沒有留下視頻等證據,有人即便寫了借條,回到家裡一亂扔也遺失不見,如果對方還錢,那自然沒什麼風險,可一旦對方欠債不還,這心裡就堵得慌,想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但連一張借條都沒有可如何是好呢?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但遇到這樣的情況請不要慌了神,事情還有迴轉的餘地!沒有借條,法院自然不能憑你一家之辭懲治老賴,因為法院是講究證據的,所有的事實認定都要以證據為基礎,所以我們要做的就是向法院提供相關的證據!一句話總結!有證據我們提交證據,沒有證據我們創造證據!具體,有以下幾種方法!
第一,與對方訂立還款計劃協議書。既然沒有借條,那麼我們只需要再與對方籤訂一份還款協議,只要對方承認有借款的事項,那我們就有了憑證就不怕無從下手了。這種方法適合對方不是惡意不還錢的情況,可以從容地寫下協議對我們自然是最簡單,最有利的。
第二,通過微信、QQ等聊天記錄或是電話錄音來產生新的證據。對於那些警惕性較強的老賴,我們拿去還款協議他可能也會萬般推辭不想籤署,這時候,我們就需要旁敲側擊,通過在網絡中與老賴對話,電話裡以關心他近況的方式尋問欠款的消息等方式,套出老賴向自己借錢的事實。關鍵時刻,聊天記錄或錄音也能成為對我們有利的武器!
第三,對於某些終極老賴,甚至直接否認借款事實的,我們還可以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將老賴欠款的金額誇大,在對質公堂時,對方就可能指責你數目不對,而說出了真實的借款金額。
第四,如果在借款行為發生時,有其他朋友在場,不要忘了讓他們在法庭上助你一臂之力哦。因為證人證言也是重要的證據哦。
以上幾種方法你覺得是否對你有所幫助呢?如果你遇到了相似的困難,記得一定要儘可能多的收集有利於自己的證據,因為只有充分證據證明的事實才會得到法院的承認哦!
吃一塹長一智,下一次借錢給別人,記得寫下借條並且好好保存,也最好不要用現金的方式支付欠款,通過銀行手機等轉帳,也是能起到證明作用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