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固廢網訊:從1991年到2008年,臺灣規劃了36個垃圾焚燒發電廠,但現在整個臺灣正在運行的垃圾焚燒廠只有24座,這是民間環保團體與當地居民聯合抗爭的結果。
2014年彰化溪州垃圾焚燒廠開工的時候,認定工廠選址是黑箱操作,當地近3000名居民聚集在現場激烈抗爭,臺灣警方出動了3000多名警力強力彈壓,才保證順利動工。2個多月後,抗議民眾才陸續退場。臺灣前環保署副署長陳龍吉認為「這是臺灣垃圾焚燒廠建設史上最大的抗爭事件」。
臺灣的24座垃圾焚燒廠分為公有公營、公有民營與民有民營三類。除臺北市北投、內湖、木柵垃圾焚燒廠、與高雄中南區資源回收廠為五家公有公營的垃圾焚燒廠外,其餘19家都是民營垃圾焚燒廠(回憶上一篇提到的中國大陸被國企壟斷的情景)。
臺灣早期的垃圾處理以填埋為主,垃圾成長速度與經濟同步。一個可以預見的結果是,可用的垃圾填埋場越來越少。20世紀90年代初,環保署推行資源回收計劃,垃圾量顯著下滑,因此24座焚燒廠已足夠使用。這些焚燒廠分布在臺灣北中南地區,從以焚燒垃圾為主的垃圾處理廠變為以發電為主的汽電共生廠。
並不是所有垃圾都可以放進焚化爐焚燒。臺灣的《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有害事業廢棄物、不可燃廢棄物、不適燃廢棄物、與分選收集後的資源垃圾,都不能放進焚化爐燃燒。
在臺灣,垃圾車進廠、通過地磅稱總重時,會經過一臺輻射增減偵檢儀來檢測垃圾中所含的輻射量,之後再到傾斜區將垃圾傾卸於貯坑內。但由於並不是每一輛垃圾車都經過傾倒檢查,有時也會有一些不得進入焚燒的廢棄物進入垃圾焚燒發電廠,比如廢棄的指甲刀、沒有分類完全的廚餘等。
垃圾進場之所以要接受嚴格的檢測與管控,因為這不僅會影響到發電效率,更涉及到二惡英排放的問題。如果垃圾分類做得不好,焚燒廠的進料會有汞、鎘等重金屬物質,這就成為飛灰、底渣裡的重金屬來源。此外,進料中所含的聚氯乙烯(PVC)以及廚餘中含有所含的鹽分,鹽中的氯元素會與其他有機物在焚化爐中生成增加二惡英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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