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平衡移動」是中學化學教學知識體系中的難點也是重點。而「等效平衡」是「化學平衡移動」相關知識中最困難的內容,是考試中易錯點;同時「等效平衡」的學習有助於化學平衡的學習,有利於學生的下位學習。中公教育李賢靜老師現針對等效平衡作簡單的探討,便於廣大考生進行備考。
化學平衡的建立:對於某一可逆反應, 當「ν(正)=ν(逆)」時,即單位時間內同一物質消耗的量與生成的量完全相等,各物質的濃度和百分含量保持一定,即達到化學平衡狀態。
化學平衡的特徵:
(1)逆:只有可逆反應才能達到化學平衡狀態。
(2)動:是動態平衡,正、逆反應仍在不斷進行。
(3)等:ν(正)=ν(逆)≠0
(4)定:各組分的濃度及百分含量保持一定。
(5)變:當影響化學平衡的外界條件發生變化使ν(正)≠ν(逆)時,平衡便會發生移動而使各組分的濃度、百分含量發生變化直至建立新的平衡。
(6)同:如果外界條件不變時,不論採取何種途徑,即反應是由反應物開始或由生成物開始,是一次投料或是分步投料,最後所達到的化學平衡狀態是相同的,即化學平衡狀態只與反應條件有關而與反應途徑無關。
等效平衡的概念:在一定條件下(恆溫恆容或恆溫恆壓)的同一可逆反應中,不管是從正反應開始,還是從逆反應開始,在達到化學平衡狀態時,任何相同組分的百分含量仍然相等。
等效平衡的分類和判斷方法:
(1)對於恆溫、恆容條件下反應前後氣體體積改變的可逆反應
如果按方程式的化學計量關係轉化為方程式同一半邊的物質,其物質的量與對應組分的起始加入量相同,則建立的化學平衡狀態是等效的。
(2)對於恆溫、恆容條件下的反應前後氣體體積不變的可逆反應以及恆溫、恆壓條件下的可逆反應(無論體積可變或不變),如果按方程式的化學計量關係轉化為方程式同一邊的物質,其物質的量比與對應組分的起始加入量比相同,則建立的化學平衡是等效的。
等效平衡原理運用:
(1)判斷同一可逆反應在相同的反應條件下是否為相同的平衡狀態。
(2)求要達到等效平衡,兩種不同狀態下起始量之間的關係式。
(3)求屬於等效平衡狀態下的反應方程式的化學計量數。
中公講師李賢靜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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