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編號體系的發展史
自中國實行專利制度以來,中國專利文獻的編號體系經歷了三次重大的變遷,劃分為四個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1985年-1988年)
1985年4月1日我國的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付諸實施。自1985年至1988年的專利文獻編號基本上採用的是「一號制」編號體系。即:一個專利申請在不同的時期(如:申請、公開、公告、授權等)共用一套號碼。
優點:方便查閱,易於檢索。
缺點:由於專利審查過程中的撤回、駁回、修改或補正,使申請文件不可能全部公開或按申請號的順序依次公開,從而造成專利文獻的缺號和跳號(號碼不連貫)現象。
第二階段(1989年-1992年)
為了克服「一號制」的出版文獻的缺號和跳號(號碼不連貫)現象,便於專利文獻的查找和專利文獻的收藏和管理,形成申請號、公開號、審定號、公告號各不相同的「三號制」的編號體系。
第三階段(1993年-2004年6月30日)
1992年專利法第一次修改,取消了三種專利授權前的異議程序,因此,取消了發明專利申請的審定公告,取消了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申請的公告,並且,均用授權公告代替之。因此,自1993年1月1日起出版的三種專利授權公告時授予的編號都稱為授權公告。
第四階段(2004年7月1日-至今)
由於中國專利申請量的急劇增長,原來申請號中的當年申請的順序號部分只有5位數字,最多只能表示99999件專利申請,在申請量超過十萬件時,就無法滿足要求。於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從2004年7月1日起啟用新標準的專利文獻號來滿足滿足專利申請量的急劇增長的需要和適應專利申請號升位的變化。
專利文件中產生的編號
① 申請文件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時,會產生申請號。
② 發明專利申請過程中,在尚未取得專利授權之前,國家專利局公開專利時,會產生專利公開號(亦稱專利文獻號)。
③ 專利進行專利授權公告時,會產生公告號。
專利申請號
三種專利的申請號由12位數字和1個圓點(.)以及1個校驗位組成,申請號包括申請年號、申請種類號和申請流水號三個部分。按照由左向右的次序,專利申請號中的第1—4位數字表示受理專利申請的年號,第5位數字表示專利申請的種類,第6—12位數字(共7位)為申請流水號,表示受理專利申請的相對順序。
專利申請號中的年號採用公元紀年,例如2020表示專利申請的受理年份為公元2020年。
專利申請號中的申請種類號表示專利申請的種類,所使用數字的含義規定如下:1表示發明專利申請;2表示實用新型專利申請;3表示外觀設計專利申請;8表示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PCT發明專利申請;9表示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PCT實用新型專利申請。
專利申請號中的申請流水號用7位連續數字表示,從0000001開始,順序遞增,直至9999999。每一自然年度的專利申請號中的申請流水號重新編排,即從每年1月1日起,新發放的專利申請號中的申請流水號不延續上一年度所使用的申請流水號,而是從0000001重新開始編排。
公開號
專利公開號是發明專利獨有的一個編號,由國別號+分類號+流水號+標識代碼A組成。
如CN1888888A,表示中國的第888888號發明專利。
公告號
專利公告號通過標識代碼區別於專利公開號。發明專利授權公告的標識代碼為B,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公告的標識代碼為U,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公告的標識代碼為S。
專利號
專利號是在授予專利權時給出的編號。專利申請人獲得專利權後,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專利證書上專利號為:ZL(專利的首字母)+申請號。若一個專利在申請中,但是卻在申請號前加上ZL字母(使消費者誤以為是授權專利),屬於假冒專利行為,工商行政部門會依法給予查處。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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