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學生為賺錢將銀行卡出售給犯罪分子 被林州警方追究刑事責任

2020-09-11 今報安陽

猛獁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於豔彬 見習記者 於彥鵬/文圖

學生花銷大,被捲入套路貸的事件已屢見不鮮,貸款還需還款,甚至背負高額利息,一些大學生開始另闢蹊徑「賺錢」,既不用還款也不用吃苦,動動手辦張銀行卡就能賣出幾百塊錢,但這些所謂的「高額利潤」背後,或許早已觸犯了法律。

2020年7月份左右,大學生小宋跟朋友聊天時無意得知把銀行卡賣給他人使用可以賺錢,於是小宋跟朋友要來了收卡人的聯繫方式。對方稱一張銀行卡可以給500元,使用期限一個月,一個月後可自行註銷。想到自己手中恰巧有兩張銀行卡閒置,一個月便可賺取1000月生活費,「太划算了!」7月20日,小宋與對方約好見面地點,將自己的兩張銀行卡及綁定的一張手機卡都交予對方,而收卡人也如約先付給小宋300元「定金」,並承諾其他錢款會在使用期間分批次給小宋轉帳過去。8月中旬,小宋聯繫收卡人將餘款付清,卻發現自己已被對方刪除,查詢銀行卡也被凍結,一想到對方使用自己的銀行卡可能已涉嫌犯罪,驚慌失措的小宋第一時間想著去把自己的銀行卡註銷,但被銀行告知已凍結無法註銷。

9月9日上午,林州市公安局五龍派出所接到線索對該案件進行調查,在被詢問是否知道銀行卡屬於禁止交易物品時,小宋表示在辦理銀行卡開戶手續時,和銀行籤訂協議不讓私自轉讓或買賣等,但想賣卡還能賺錢花,況且自己並未實際使用這些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也是抱著僥倖心理。經核查,小宋出售的兩張銀行卡在20天左右「進帳」 168萬,交易流水達300多萬!已成為「洗錢」帳戶,小宋也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好青春,卻因蠅頭小利捲入販賣銀行卡的灰黑利益鏈。近期各大高校陸續開學,民警在此提示廣大大學生一定要懂法守法,通過合法途徑賺取生活費,切莫貪圖便宜、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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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0日,大旺公安分局抓獲涉嫌販賣個人銀行卡的犯罪嫌疑人林某(男、20歲、廣東懷集人)。近日,大旺警方掌握到在轄區活動的林某銀行卡涉嫌詐騙的線索,經初步核查發現,其銀行卡涉及數宗刷單詐騙案。該局刑偵大隊民警運用智慧新警務平臺進一步研判分析,掌握到林某在轄區住址後,於10月10日將林某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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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卡謀利可能承擔刑事責任買賣銀行卡是違法行為,銀行卡及其帳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購買他人銀行卡的買家一般都出於非法目的,使用這些銀行卡從事電信網絡詐騙、網絡賭博、洗錢等犯罪活動。
  • 為蠅頭小利出售電話卡銀行卡,仙桃「斷卡」行動刑拘8人
    楚天都市報10月25日訊(記者黃忠 通訊員張君 劉璨)為蠅頭小利出售,出借本人實名登記的電話卡、銀行卡,供各類犯罪團夥「洗錢」,殊不知,這一行為已觸碰法律底線。10月23日,湖北打擊整治「涉詐涉毒涉賭」犯罪仙桃集中攻堅行動指揮部再傳捷報,根據部省線索,仙桃公安多警聯動,集中核查收網,依法刑事拘留8人。據了解,繼10月18日,仙桃集中攻堅專班在「斷卡」行動中,成功抓獲為境外犯罪團夥「洗錢」的嫌疑人8名後,專班指揮部組織警力主動出擊,對仙桃籍涉嫌出賣、出租、轉借電話卡、銀行卡的違法人員逐一核查、依法嚴處。
  • #淨網2020#江都警方搗毀一個非法出售對公帳戶團夥,200多個帳戶都賣給了電信詐騙人員
    揚子晚報網9月2日訊(通訊員 江公宣 記者 陳詠)揚州市江都區警方2日發布消息,警方搗毀一個非法出售對公帳戶的犯罪團夥,抓獲35名犯罪嫌疑人。該犯罪團夥累計向網絡電信詐騙人員出售對公帳戶200多個,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警方表示,網絡電信詐騙,最後也是最關鍵的一步,就是讓受害人往一個銀行帳戶裡轉帳,受害人一旦把錢打過去,詐騙分子就會迅速地把這個銀行卡裡的錢取走。
  • 警方開始「斷卡」
    用自己的身份證辦銀行卡、電話卡然後賣掉就可以賺錢是不是覺得很輕鬆?佛山警方嚴正警告非法買賣、租用銀行卡和電話卡的,將會受到失信懲戒,擔負法律責任,甚至判刑坐牢。警方提醒一、涉銀行卡懲戒措施:對公安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帳戶或者支付帳戶的單位和個人及相關組織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係開立銀行帳戶或支付帳戶的單位和個人,銀行和支付機構5年內暫停其銀行帳戶非櫃面業務、支付帳戶所有業務
  • 過了追訴時效,就不再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責任?看看刑法怎麼規定
    過了追訴時效,就不再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責任?看看刑法怎麼規定在我國法律中,很注重時效性,比如工傷認定時效、判決申訴時效、勞動仲裁訴訟時效等,過了對應的時效,就無法主張權利。於是很多人好奇犯了罪,出去隱姓埋名躲個十年八年,再回來就相安無事了?疫情期間就有這麼一個例子。
  • 泉州警方強力打擊買賣銀行卡、手機卡 懲戒5337人
    在公安機關偵破眾多的電信詐騙案件當中,狡猾的犯罪嫌疑人往往通過各種渠道購買大量銀行卡實施作案,迅速將詐騙來的錢轉帳分散支取,為警方破案製造迷霧,擾亂偵查視線,從而達到逃脫法律制裁的目的。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夥主要窩藏在境外,因此大量的手機卡、銀行卡被販賣後,也隨之流向境外,被用於直接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及贓款的轉移。
  • 賣自己的銀行卡賺錢也違法 警方「斷卡」行動又逮住6人
    經審查,2020年7月,孫某聯繫丁某,讓其找人辦理銀行卡再轉賣給他人,每張給予1000元好處費。丁某貪圖好處費,於是找到杜某、周某先後到多家銀行辦理銀行卡,並約定給予辦卡人好處費每張400元或500元。丁某將收買的銀行卡、手機卡、U盾賣給孫某獲利2700元。目前孫某、丁某已被刑事拘留。10月24日,海青派出所抓獲網上逃犯李某某(男,31歲)。
  • 一張銀行卡到底值多少錢?
    這兩名學生在網上看到收購、租賃銀行卡廣告後,因貪小便宜,將自己的銀行卡出租給對方,為了千餘元的蠅頭小利,最終面臨刑事追責。今年8月,鄭州警方公布一批230人買賣帳戶、冒名開戶的人員信息,其中90後佔比54.35%,大部分為附近一所中專的學生;當月,溫州警方公布一批涉嫌買賣銀行帳戶、冒名開戶的人員名單,在160人的名單中,00後19人佔比11.8%,年齡最小的未滿18周歲,90後82人佔比51.2%。今年6月,南京多所高職院校的多名大學生因出售個人帳戶、對公帳戶,被河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 銀行卡「黑產」盯上在校大學生,被騙外租銀行卡、淪為洗錢工具
    這兩名學生在網上看到收購、租賃銀行卡廣告後,因貪小便宜,將自己的銀行卡出租給對方,為了千餘元的蠅頭小利,最終面臨刑事追責。這並非個案。新華每日電訊記者調查發現,在當前買賣銀行帳戶漸成黑灰產業鏈形勢下,不法分子將目標瞄準了以學生等為主的年輕群體,以兼職、收購等為由,引誘這些群體持自己身份證辦理銀行卡並出售、出租給犯罪團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