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漢語被動標記「得」遵循了世界語言中「獲得」義語法化為被動標記的普遍模式,即GET(『to get』,『toreceive』,『to obtain』)>PASSIVE,漢語動詞「得」的「獲得」義及由其引申而來的「遭受」義共同構成其語法化為被動標記的語義基礎。被動標記「得」發生語法化的結構為「受事主語+得+NP+VP」,語法化機制為重新分析,產生時間不晚於晚唐五代時期,現代漢語方言中的被動標記「得」是晚唐五代時期「得」字被動句的遺留。
【作
者】毛文靜[1]
【作者單位】[1]中南民族大學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湖北武漢
【期
刊】《方言》2019年第3期293-305,共13頁
【關鍵詞】漢語方言被動標記得「獲得」義語法化
來源: 社科院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