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紀實——南大刁愛青碎屍案

2020-09-15 文獻研究院

案件簡述:

1996年1月19號清晨,環衛工人在工作時發現一包碎肉,碎肉裡包裹著三根人類的斷指,接警後,警方迅速趕到現場,隨即對周邊進行搜查,很快,便找到了其他被丟棄的碎肉和人體器官,經過拼湊和對比,確認死者是於1月10號晚失蹤的南大學生刁愛青,據統計,屍體被切割成2000多塊,碎肉及器官被熱水煮過,整齊的碼放在拋屍帶裡。由於此案的惡劣影響,政府當年調動了大量警力參與偵破此案,但時至今日,一直未有結案。

死者-刁愛青

網絡上關於此案的線索和分析很多,我試著選用一些大家較為認可的線索,簡單分析一下此案,有願意交流的朋友,可以在評論區留言。

案件分析:

1996年1月10號晚上,刁愛青所在宿舍的舍友因為違規使用電器,遭到處罰,而作為宿舍長的刁愛青也受了連累,刁愛青一時心情不順,離開了宿舍,再也沒有回來。離開時,她的被子是鋪平的(本身被子是疊好的),也就是說她本來是打算睡覺的,因為被老師責罰,才賭氣出門。刁愛青在南京的朋友很少,在警方後期對她的人際關係梳理和調查後,確認當晚並沒有人約她出去,就是說她晚上的出門完全是一次意外,說明兇手與死者是偶遇,彼此熟識的可能性不大,兇手很可能是隨機殺人。

兇手要麼是認識死者,但不熟,要麼就是完全陌生的人。

(一)

我們先來看第一種情況:陌生人

據刁愛青同學介紹,刁愛青性格內向,比較文藝,對陌生人有戒備心。以當時的晚間時間和她的性格推斷,她不會主動跟陌生人(兇手)離開,除非是受到脅迫或者被迷暈。這兩種情況有個共同點,兇手如果想不被路人注意到,那必須儘快轉移到一個「安全」的地方,也就是說兇手需要有一輛車,或者是自己在就近的地方有房子可以用來掩藏。

據警方調查,刁愛青離開宿舍後,曾在南大附近的平倉巷文具店買過原子筆筆芯和衛生巾。最後目擊到死者的地方也是在平倉巷/青島路。另外,拋屍的地點我們看下,分別是華僑路,小粉橋,漢口路,天津路,水佐崗。幾處拋屍處都是圍繞在南大附近。也就是說,兇手在南大周圍應該有一處住處。如果是住在別的遠的地方,兇手需要開車將死者帶走,殺害碎屍後,再用車運回南大周邊拋屍,但這樣不合常理,正常選擇碎屍及分處拋屍的目的,是希望毀屍滅跡,讓人發現不了,但是此案拋屍地選擇了死者失蹤地附近,且人體大部分屍塊拋棄的過於集中。最大的可能性是兇手住在南大附近,把死者擄走後殺害,碎屍,並於晚間出門,就近將屍體碎塊拋棄於南大附近。


兇手如果是在南大附近有房產,那麼當晚行兇到底是外出時,遇見死者突起殺意?還是兇手本身就是帶著殺意去尋找獵物?

我們先來分析下殺人動機,一般殺人動機分為:財殺,情殺,仇殺,滅口,及兇手自身心理問題。刁愛青生活屬一般水平,並不富裕,加之上文提到此案是陌生人的可能性很大,所以可以暫時排除前三種動機因素。

兇手自身心理問題:

1. 兇手自身精神方面問題,類似自我認定「判官」身份,判定他人有罪,需要消除特定人群。

2. 從殺人這件事上獲得極大的滿足感。

3. 因為死者的某種行為激發起了兇手不好的回憶(類似仇殺),遭到殺害。

以上3種可能性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案件不會單一存在,會出現系列殺人案,但據當時的新聞報導,同一時期,南京周邊並未有其他相類似的案件發生,此案是單案,以上動機的可能性相對較小。

還有一種動機--滅口:死者可能是遇見了兇手正在從事某些非法的勾當,恰巧被死者碰見,導致遇害。

兇手當晚可能是臨時起的殺意。

我們來看下屍體的情況:

據對屍塊的檢驗,死者死亡時間大概是在1月13,14號之間,死者失蹤是1月10號,也就是說,死者失蹤後,是被囚禁了3到4天後,才被殺害。如果兇手住處是多人居住,那勢必會引起注意,甚至被發現。另外,死者被囚禁了幾天之後才遭殺害,兇手為什麼沒有一開始就殺害死者?這就可能是我們上文所提的,兇手是臨時起意,這幾天很可能是在猶豫,是否要殺她。

發現的屍塊有部分冰凍的跡象,頭顱,內臟,還有其他部分屍塊有被開水燙過的跡象。猜測:兇手殺害被害人後,擔心屍體腐化發出臭味,引起周邊住戶注意,遂將部分屍塊放入冰箱冷凍,由於冰箱體積較小,剩下部分,兇手採用熱水衝燙方式,減緩屍塊腐化速度。如此的操作,加之上文提到的囚禁受害人,兇手是一人獨居的可能性就很大。

通過對切口的分析,兇器懷疑是鋒利的菜刀,而不是手術刀。

通過兇器,屍體的初步處理,居住的地方,可以猜測碎屍地點很可能就是在兇手自己的住處。

我們再來試著分析下兇手的身份:

屍體的四肢和頭顱被整齊的切割,都是在關節處,一次性下刀,四肢及骨骼上的肉被整齊的切下,切割成2000多小塊,屍塊切割比較平整,幾個不同的拋屍袋所裝內臟,碎塊都是整齊的進行碼放。兇手的手法很嫻熟,肯定是長期接觸,處理屍體,因此醫生,屠夫及類似行業的從業人員作案可能性就很大。另外,剔下的肉塊切割成小塊較為完整,且碼放整齊,說明兇手有強大的心理素質,且做事很有條理性。

除此之外,屍塊中還發現了木屑和豬肉屑,會不會是類似菜市場賣豬肉的肉攤位?以前的肉攤上,都會在下面放一塊面板墊著,長時間剁肉後,板上就會形成很多縫隙,碎豬肉就會掉到這些縫隙裡,類似下圖

豬肉攤位

醫生雖然有精湛的刀工,熟悉人體結構,但並不會經常動手切割屍體,一刀成型未必可以成功,縱觀以上幾點,個人比較傾向屠夫。

拋屍的地點都是在南大附近,有沒有覺得很奇怪?如果正常殺人拋屍,希望不被人發現,懷疑到,一般都會將屍體拋棄到人跡罕至,偏遠的地方,可是為什麼要拋在南大的附近呢?拋屍在明顯的地方,有兩種可能,要麼就是故意讓別人發現,要麼就是不得已只能拋屍在此。

如果是故意讓人發現,兇手就沒有必要再進行分屍,碎屍且分多處拋屍的行為,這樣是多此一舉。

如果是不得已只能拋屍在此呢?

兩種猜測,一是兇手沒有車,如果要將一整具屍體進行拋屍,運屍很不方便,而且很顯眼,只能選擇就近拋屍,如果不想引起注意,將屍體分割分離,分別拋屍,這樣做會比較妥當。

據環衛工人說,本以為發現的袋裡裝的是豬肉,但後來發現裡面還混有斷指,才覺察到不對,然後報的警,那麼兇手起初的打算,可能是先拋碎好的肉片,這種指向性不明顯的東西,企圖矇混過關,而後再將頭顱和器官之類拋棄到相對偏僻點的地方,但是剛開始拋的時候,就被發現了,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兇手只能儘快將手頭殘餘的屍塊全部處理掉,所以就近全部拋棄在了南大附近。

還有一種猜測,兇手行動不便,身體可能有殘疾。為什麼這麼說呢?三點:

第一:拋屍需要花費很大的力氣,如果去偏遠的地方,可能還要走很遠的路,兇手有殘疾的話,未必能做到。

第二:死者是13,14號中的某一天死亡,19號清晨被發現,也就是說,差不多分屍,碎屍,拋屍花了5-6天,但正常處理一具屍體需要這麼長時間嗎?不需要。

第三:當年警方重點排查南大地區,為什麼一點線索都沒有找到?因為一,警方當時是重點排查的屠戶工作者,二,此人的行為特徵根本沒讓警方起疑。這個地方引申一下,兇手可能是很久前從事過屠夫工作,但是換了工種,很久沒做了,周邊人也會漸漸淡忘這個人的職業。所以警方當時沒把他當屠夫重點排查,另外,此人有殘疾,可能是行動不便,也可能手部有受傷,讓警方覺得他沒有能力行兇。

基於以上的引申,推出另一種可能性,此人甚至可能是女性。看了網上很多說法,此案很少有人去懷疑是女性作案,由於這樣的慣性思維,這也可能是警方排查疏漏的一個重要原因。

我們再來看下處理屍體的時間,1996年的1月15號至1月18號分別是周一到周四,也就是正常的上班時間,如果兇手需要白天處理屍體的話,那麼他需要請假/調休,或者他有份自由職業,可以查下懷疑對象在工作時間的去處。

當年的日期

(二)

第二種情況:兇手認識死者,但不熟悉

如果兇手認識死者,那麼當晚死者主動跟兇手離開的可能性就很大。

那如果是認識的人的話,兇手要殺害死者的動機是什麼呢?除了我們上文說的滅口以外,猜測一種可能性,是死者有心理問題,他想做一件「藝術品」。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屍體的處理太過精細,甚至拋屍時,擺放的屍塊,器官都很有條理,很整齊,力求完美。拋屍地點也緊密圍繞在南大附近,像是對這附近的環境有種特別的執著。

同第一種情況類似,兇手獨居,身份仍然以屠夫,醫生為主,警方排查未找到有效線索,除上述類似原因外,還有一個大膽的假設,兇手可能根本不住在南大附近。那是否同第一種情況分析時,兇手就住在南大附近有矛盾?其實並沒有,因為我們討論的是不同的人群,對屍體處理有完美執著的人,對案件的處理,仍然會這樣。

如果真是這種情況的話,那麼拋屍在南大附近,就是有意而為之,一是兇手對南大周邊環境有著某種特殊的執著,另一種情況是故意誤導警方,讓大家覺得兇手就是住在南大附近。

由於線索有限,無法排除很多的可能性,以上的推測也只是基於個人主觀臆斷,有興趣的朋友,歡迎留言交流。

相關焦點

  • 中國大案紀實: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屍案
    南大碎屍案,又稱南京「1·19」碎屍案、刁愛青案,案發於1996年1月19日,地點為江蘇省南京市,受害人為南京大學成人教育學院一年級女學生刁愛青。受害人遺體碎片在其失蹤9天後,也就是當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潔工在南京華僑路發現。
  • 大案紀實:20年未破的南大女生碎屍案
    南大碎屍案是一個高智商犯罪,也是一個無頭案。兇手作案手法高明,將受害者切割成2000多塊,還扔在南京鬧市區大街上,卻始終無法破案。案發後,南京警方運用全部警力進行大規模排查,甚至暗中找道士招魂查兇,至今仍未找到兇手。聽我說一說吧。
  • 許國利不可能是南大碎屍案兇手,南大碎屍案兇手很可能是一個女人
    結合許國利55歲的年齡、變態人格和曾在長三角活動等,很多人猜測他可能是南大碎屍案兇手。但從南大碎屍案當年的碎屍拋屍情況看,時年30歲的許國利不可能是南大碎屍案兇手。歷時33年,華城案都能告破,我國的白銀連環殺人案二十多年了也已告破,所以我堅信,南大碎屍案依然有告破的可能。2020年2月23日,南京警方宣布1992年南醫大案兇手麻繼鋼歸案。
  • 南大碎屍案呢?
    新聞出來後,很多人都誤將此案看作了南大碎屍案,其實,這是兩起不同案件。論作案手段之殘忍,性質之惡劣,社會影響之大,南大碎屍案可以說是達到了頂峰。南大碎屍案,又稱南京「1·19」碎屍案、刁愛青案,案發於1996年1月19日(也有傳言是 11月9日),受害人是南京大學成教院大一女學生刁愛青。
  • 對「南大碎屍案」的幾點看法?
    很多人將此案誤以為是南大碎屍案,再次把南大碎屍案引入觀眾們的視野中。期間,有媒體回顧和分析了南大碎屍案,筆者看過很多篇,在加上之前對此案的關注,收集了大量資料。今天主要說一下,對南大碎屍案的幾點看法和解析。
  • 中國大案紀實:中國十大殺人慘案之刁愛青碎屍案
    刁愛青,這是一個讓人恐怖的名字,藍京市的**和市民對這個名字非常熟悉!刁愛青案,又稱南京119碎屍案,又稱南大碎屍案,案發於1996年1月19日。受害人為藍京大學成人教育學院一年級女學生刁愛青。清掃大街的女工,清早發現了一個黑色塑膠袋,以為是豬肉,回家後打開仔細的清洗,準備食用,結果在清洗的過程中發現了三根手指,嚇個半死,於是報了案。
  • 大案偵破紀實:中國十大殺人慘案之刁愛青碎屍案
    刁愛青,這是一個讓人恐怖的名字,藍京市的**和市民對這個名字非常熟悉!刁愛青案,又稱南京119碎屍案,又稱南大碎屍案,案發於1996年1月19日。受害人為藍京大學成人教育學院一年級女學生刁愛青。受害人遺體碎片在其失蹤9天後,也就是當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潔女工在藍京華僑路發現。
  • 刁愛青碎屍案
    常讓人想像的是刁愛青是怎麼樣失蹤的,先看理髮一說:被碎屍的刁愛青的頭顱在,衣服也在,是否剛理過發被害,要查證不難,可惜官方未表態。第一,女生例假時是忌諱洗頭的,理髮必洗頭。第二,刁9號未上課,10號下午未上課,有充足時間去理髮,沒必要10晚上去理。第三,如果刁理髮為真,警方一定可以查到刁理髮的地方。
  • 南大碎屍案呢?至今我們都不知道真相
    南大碎屍案,又稱南京「1·19」碎屍案、刁愛青案,案發於1996年1月19日(也有傳言是 11月9日),受害人是南京大學成教院大一女學生刁愛青。受害者刁愛青是個什麼樣的人呢?翻看歷年與刁愛青案相關的資料,我們發現,社交平臺是從未停止過對南大碎屍案的討論,個人有個人的推論。它成為一部幾代南京人共有的殺人回憶。
  • 「南大碎屍案」為什麼24年都沒能告破?
    「南大碎屍案」又稱刁愛青案,案發於1996年1月19日,受害者為南京大學成人教育學院一年級女學生刁愛青。刁愛青遺體碎片在其失蹤9天後,被一名清潔工在南京華僑路發現。兇手為消滅作案痕跡,將其屍體加熱至熟,並切割成2000片以上。案發後,南京市公安部門出動大量警力進行偵查,但最終卻無功而返。
  • 中國大案偵破紀實——南京大學1.19碎屍案調查經過
    南大碎屍案,又稱南京「1·19」碎屍案、刁愛青案,案發於1996年1月19日,地點為江蘇省南京市,受害人為南京大學成人教育學院一年級女學生刁愛青。受害人遺體碎片在其失蹤9天後,也就是當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潔工在南京華僑路發現。
  • 刁愛青案20周年,兇手究竟在哪裡?
    只因20年前,你殺人和碎屍的往事並非如煙飄逝。  相對來說,在中國近20年來發生的惡性殺人案件中,96南大碎屍案並不是最惡劣的。這宗案件與很多碎屍慘案不同之處在於,一.此案至今未破。二.此案碎屍的手段異常殘忍。三.此案在網絡上被不斷提及。  從2008年6月黑彌撒發帖推測96南大碎屍案至今,關於刁愛青被謀殺的各種推測屢見於網絡。
  • 為什麼震驚全國的南大碎屍案,到現在依舊沒能破案?
    、受害者刁愛青南大碎屍案,又稱南京119案,刁愛青案。受害者刁愛青,1976年3月出生,江蘇姜堰市人。1995年9月,19歲的刁愛青第二次參加高考,被南京大學信息管理系專科錄取。之後警方在周邊區域發現多包碎屍袋,並最終確定受害人就是已經失蹤多日的刁愛青。南大碎屍案之所以轟動全國,以至於到現在仍有討論的聲音,主要原因有兩點。、南京大學第一是犯罪兇手的手段極為冷血,並具有極強的反偵察意識。
  • 南大碎屍案受害者家屬:若兇手悔罪,我們寬恕他
    雖然嚴懲兇手的民意沸騰,但「南大碎屍案」受害者家庭近日接受新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家人已從慘案中艱難走出,「如果兇手內心有懺悔、有悔罪,我們寬恕他」。  刁日昌很久沒有回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沈高鎮的老宅了。  1995年10月,他的小女兒刁愛青從這幢老宅出發,到南京大學讀書,自此便沒能歸家。3個多月後,「南大碎屍案」發生,受害人正是刁愛青。
  • 南大碎屍案偵破了?不,破的是南醫大姦殺案
    正因如此,南大碎屍案和南醫大姦殺案成了警方心中永遠的痛。28年後,疫情肆虐時期,南醫大姦殺案的偵破,再一次彰顯南京警方的戰鬥力。南大碎屍案,又稱南京「1·19」碎屍案、刁愛青案,案發於1996年1月19日,地點為江蘇省南京市,受害人為南京大學成人教育學院一年級女學生刁愛青。受害人遺體碎片在其失蹤9天後,也就是當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潔工在南京華僑路發現。
  • 操場埋屍案都破了,23年前的「南大碎屍案」,還有破案希望嗎?
    最近,湖南「操場埋屍案」備受關注,塵封16年的罪惡浮出水面,一起懸案終於塵埃落定。然而在23年前,同樣發生過一起命案,至今懸而未決,就是有名的「南大碎屍案」。既然16年前的案子都能破了,那麼這起23年前的案子,還有破案的可能嗎?
  • 20年未破的南大女生碎屍案:警方曾經招魂查兇
    作者:薩沙本文章為薩沙原創,如果轉載請務必註明【薩沙講史堂第二百一十三期】 (你不知道的大案第19講)本文是薩沙2012年的一篇文章,也是現在網上很多南大碎屍案帖子的原帖。南大碎屍案是一個高智商犯罪,也是一個無頭案。兇手作案手法高明,將受害者切割成2000多塊,還扔在南京鬧市區大街上,卻始終無法破案。
  • 大案紀實——96年南大碎屍案,女生被整齊切了2000多刀
    這個案子,南大信息管理系的應該都知道,死者刁愛青,女,生於1976年3月,遇害時為南京大學鼓樓校區信息管理系現代秘書與微機應用專業成人教育脫產班專科一年級學生,在鼓樓校區學習和生活,遇害時不滿20歲。她住在鼓樓校區南園四舍,該宿舍樓當時人員複雜,流動性大。
  • 23年懸案「南大碎屍案」告破?!兩地警方最新回應來了
    近日,有網友稱「南大碎屍案」已破獲。這次傳言,讓23年前轟動一時的「南大碎屍案」再次重回網友視線。當時年方20歲的刁愛青,是南京大學鼓樓校區信息管理系成人教育一年級學生。1996年1月10日晚,她在吃完晚飯後外出,此後再未回到宿舍。
  • 回顧96年南大「1.19」碎屍案:記錄釋疑與分析…
    8、1996年2月--4月,警方以南大為中心大規模排查了附近區域,內容涵蓋高、底社會層次人群,排查各類嫌疑,但最終未能找到碎屍第一現場,案件陷入死胡同。9、1998年,作家王大進把「1.19」案寫進小說《紀念物》。10、2007年3月21日,《96南大碎屍案》網帖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