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工作生活,總要找間房子居住,租房是個不錯的選擇,根據自己的需要,在合適的地方租間房子能帶來不少便利。但是租房引起的矛盾也有不少,近日,杭州的章女士由於工作需要,在沈塘東村租了一處房子,可入住不足一個月,章女士就找來了記者想要退房,這是怎麼回事?
章女士告訴記者,7月30號經人介紹才租了這套房子,房子是一室一廳,和房東本人籤了六個月的合同,並交了一個月的押金3650元,可剛入住沒多久,有不少鄰居在說房子樓板開裂下沉,這讓章女士有些嚇著了。
樓下的鄰居也向章女士反應,她租的這間房子衛生間位置往下滲水,之前就已經和房東反應過,可章女士到衛生間仔細檢查了一遍,並沒發現有什麼異樣。章大姐和記者說:「我也不知道水是從哪個位置漏下去的,而且客廳的天花板位置有裂痕。」隨後記者和章女士來到了租的這套房子裡,發現房子客廳的天花板存在一些裂紋。
章女士覺得這套房子她住的不安心,要求退房,認為房東對這套房子有所隱瞞,第一點是樓板開裂下沉,第二點是衛生間漏水,希望房東能將錢退還。可當章女士聯繫房東後,對方告訴章女士,退房可以,但是一個月的租金3650元不會退。
章女士不同意這個說法,但是找不到當時籤訂的合同,章女士想拿回押金也聯繫不上房東,記者多次撥打也沒接通,最後房東回復章女士:「過幾天會回來協商退房和押金的事。」
對此小編想說:章女士住了快一個月,按道理來說押金確實不用退還,畢竟章女士也是籤訂了合同,如果合同上有註明這樣的情況,章女士的押金是討不回來的,但是租房遇到這樣的情況,也是很糟心,希望章女士能夠順利解決這件事。
不知道對於這件事你又是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