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IPTV發展歷程,可以發現,基於我國的具體國情,「可管可控」始終是中國IPTV及相關播控政策發展的絕對關鍵詞。
2005年之前,國家決策層對於IPTV是禁止態度。如1999年「國辦82號文」、2004年「廣電總局39號文」都明文規定電信部門不得從事視頻業務。伴隨全國三網融合的大潮,決策層對IPTV的態度慢慢轉變,國家開始採取發放牌照的方式管控IPTV—IPTV隨之步入合法階段。
2005年3月,廣電總局給上海廣播電視臺頒發了全國首張IPTV集成運營牌照。隨後幾年,廣電總局又陸續給CNTV、南方傳媒、杭州華數、江蘇電視臺頒發了IPTV牌照—中國IPTV初現全面啟動的格局。這段時期,國家在政策上也適當放寬,2008年「國辦1號文」就對電信行業有條件參與視頻業務明確表明了支持態度。
儘管IPTV步入合法階段,不過由於播控模式不清,在05年之後的很長一段時期,關於IPTV的運營,沒有形成一個為廣電、電信雙方共同認可的模式。由於繞過了地方電視臺,百視通與中國電信合作開展IPTV的模式常常受到當地廣電的封殺打擊,廣電總局也出臺相關文件查處「違規IPTV」(比如2010年「廣電總局41號文」)—中國IPTV曲折前行。
在IPTV用戶規模曲折增長的同時,一個能被廣電、電信雙方認可的IPTV運營模式亟待出臺。2010年,廣電總局發布344號文,首次確定「未來IPTV播控平臺採取兩級架構」,為IPTV集成總播控平臺的建立確定方向。
進入2012年,隨著三網融合的不斷推進、IPTV不斷得到正名的同時,其「可管可控」也更加引人注目。2012年2月,CNTV和百視通就IPTV集成播控平臺合併召開了籤約儀式。根據協議,雙方將以中央電視臺開辦、中國網絡電視臺建設和運營的IPTV集成播控平臺為基礎,建設和完善為全國唯一的IPTV中央集成播控總平臺。2012年6月,廣電總局頒發的「43號文」更加明確了IPTV的「可管可控」發展方向,並且進一步釐清IPTV運營各方的相互關係。
IPTV運營模式的轉變:從百視通到CNTV
在2012年之前,各地發展IPTV主要是「1+1」的模式,即IPTV牌照商和電信運營商合作運營IPTV。
在這種模式中,上海廣播電視臺旗下的百視通無疑是最大贏家。百視通與各地電信運營商紛紛展開合作,共同在全國範圍內推廣IPTV。截至2011年底,百視通一共發展用戶約1200萬戶,佔全國IPTV用戶的90%以上,江蘇、上海、廣東、浙江這些IPTV大省/城市無一不是百視通的發展區域。與百視通的遍地開花相比,這段時間CNTV在IPTV上的動作不多,只有雲南、四川、山東等少數幾省有發展。而國內其他幾家IPTV牌照商,則更是在IPTV運營上鮮有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