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皇制專題研究 】 ◎特約主持人 李卓◎
特約主持人語:
繼日本NHK電視臺7月13日披露明仁天皇意欲退位這一爆炸性消息在日本朝野引起軒然大波後,8月8日,明仁天皇極其罕見地以「不具體涉及現行皇室制度,僅表達個人心情」的形式,通過電視講話,向民眾委婉傳遞退位意願。明仁天皇講話發表之後,輿論對此做出各種猜測與評論,如明仁天皇「護憲」說,「皇室與安倍政府宮鬥說」等等,這些說法難免有猜測成分。日本皇室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皇室,是日本傳統與文化的核心承載者。明仁天皇提出退位願望,不是單純、孤立的事件,而與戰後日本民主改革乃至明治維新都有密切的關聯,而日本政府、尤其是安倍政權長期以來對皇室繼承危機的不作為態度,或是引發明仁天皇以退位求得危機解決的根本原因。本欄目三篇短文,或分析日本的皇位繼承制度及規範皇室制度的法律——《皇室典範》的演變;或對明仁天皇的講話內容進行解析,在此基礎上分析其意欲「生前退位」的原因;或圍繞明治時代以來天皇制立憲主義的演變,分析歷史上天皇與國民情感間為何存在很強的連帶感。希望有助於認識日本的天皇制,並得到同行的批評指正。
日本的皇位繼承制度與《皇室典範》李卓(南開大學 日本研究院)
摘 要:《皇室典範》是基於憲法制定的天皇皇位繼承等有關皇室事務的法律。明治時代出於建立天皇專制主義政權的需要,於1889年頒布的《皇室典範》結束了皇位繼承混亂無序的歷史,作為與憲法具有同等效力的最高法規,確立了天皇至高無上的地位。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根據新憲法制定的新《皇室典範》,天皇的地位和性質發生了本質變化,但在皇位繼承制度方面依然沿襲了明治《皇室典範》的基本原則。這一戰後改革不徹底的後果,束縛了皇室的發展,也是當今日本皇室出現繼承危機的根源。
關鍵詞:皇位繼承;《皇室典範》;戰後改革; 象徵天皇制
由於日本明仁天皇於8月8日通過電視講話委婉表達了退位意願,日本皇室的皇位繼承問題再次引起了世界輿論的關注。現行《皇室典範》中沒有天皇退位的規定,是明仁天皇實現退位願望的法律障礙。文章僅就日本皇位繼承制度的演變及新舊兩部《皇室典範》的制定進行簡要介紹,進而分析日本皇室繼承危機的根源。
一、歷史上天皇的弱勢與無序的皇位繼承制在日本古代,以倭王為首長的大王家原本是列島內眾多豪族中的一員,隨著其勢力的增強而成為日本列島的霸主,於公元4~5世紀建立了大王政權。但是大王政權的權力並沒有確立其神聖性與權威性,它一直面臨著豪族的挑戰。於是,公元645年(大化元年),銳意提高大王地位的中大兄皇子和近臣中臣鐮足等人發動「乙巳之變」,誅殺了蔑視王權的豪族蘇我氏,開始了模仿隋唐政治經濟制度進行改革的進程,這就是後人所說的「大化改新」,日本從此建立了以天皇為中心的中央集權制國家。在隨後的奈良時代,天皇制進入鼎盛時期。然而,從平安時代開始,天皇的地位隨著中央集權制的衰落而漸趨下降。先是長達兩個世紀的藤原氏外戚集團專擅朝廷、獨攬大權的攝關政治時代,天皇權力被架空,繼而是武家政權建立後鎌倉、室町、江戶三個幕府政權對皇室日益嚴密的制約。在武家秉政的幕府時代,天皇在國家政治體制中被置於無足輕重的地位,室町幕府將軍足利義滿在給明朝皇帝的國書中可以自稱「日本國王」,德川幕府將軍更是公開使用「日本國大君」作為正式外交稱號,並頒布「禁中及公家諸法度」約束天皇、皇室及公家的行動。在喪失實際權力的同時,皇室在經濟上也潦倒不堪。奈良時代聖武天皇時「有天下之富者朕也」的豪氣一去不復返,幕府、大名、武士肆意侵吞皇室領地,導致皇室經濟窘迫,最嚴重時(15~16世紀)有的天皇的即位大典及葬禮都被迫拖延。江戶時代,皇室領地僅相當於一個不起眼的小大名,堂堂一國之君,竟淪落成幕府的食客,連天子腳下的京都都流行著譏諷天皇的歌謠:「生於末世的鳳凰,反遭雛雞所逐」[1]。
皇室在歷史上的弱勢,加上受到不同時期政治勢力——古代豪族、律令貴族及幕府勢力的幹預,使至關重要的皇位繼承長期處於無序狀態。其主要表現為:
第一,「父死」未必「子繼」。在皇位繼承的原則上,由於母系制殘餘的影響,「兄終弟及」的傳統在日本長期存在。直到奈良時代中期的聖武天皇*貴族藤原氏為達到控制皇室的目的,先嫁女於天皇,再讓所生子繼位次代天皇之始。時期,皇位繼承一直是兄終弟及多於父死子繼。大王(天皇)不同后妃所生之子(長子稱「大兄」,往往一位大王有數位被稱為「大兄」的皇子)之間圍繞王位(皇位)拼死爭奪,不少皇室成員因此死於非命。7世紀起,受中國制度的影響,直系的父子繼承開始增多。兩種繼承制度的博弈,更常常激化皇室內部矛盾,645年發生的「乙巳之變」與672年的「壬申之亂」都與皇位繼承之爭有直接關係。7世紀中期以後,「大兄」制逐漸被廢除,開始實行立太子制,即須要通過立太子的儀式確立皇位繼承人。被立為皇太子的人,有可能是皇子、皇孫,也可能是皇兄弟,甚至還有皇叔、皇女*立皇兄弟為太子的,如奈良時代末期桓武天皇以其弟早良親王為太子;立皇叔為太子的,如平安時代後期不到四歲的六條天皇立長他3歲的皇叔憲仁親王為太子(高倉天皇);立皇女為太子的,如奈良時代中期聖武天皇立阿倍內親王為太子,後繼位為孝謙天皇。。這種亂象到江戶時代也沒有徹底改變,不要說長子繼承難以確立,就是直系的父子繼承也沒有居絕對主導地位。比如在江戶時代的15代天皇中,屬於父子繼承的有8例,其中長子繼承的僅有3例,還有兩位女性繼承皇位[2]259。
第二,天皇生前退位是常態。在日本皇室史上,發生皇位繼承的原因不一定是「父死」,而因天皇去世發生皇位繼承的要比天皇生前退位少得多。從645年皇極女帝讓位於輕皇子(孝德天皇)首開讓位之始,到明治天皇為止的88代天皇(北朝天皇除外)中,有57代天皇屬於受禪即位[2]68。退位的天皇被稱為「太上天皇」(簡稱「上皇」),始自697年讓位於文武天皇的持統女帝。歷史上最後一位生前退位的是距今200年前的光格天皇(1817年)。眾多天皇讓位這件事本身即充分說明皇權並不強大,尤其是在平安時代藤原氏專權時期,連天皇的廢立都操控在藤原氏手中。1086年,白河天皇讓位於八歲的善仁皇子(崛河天皇)後,作為上皇在自己居住的宮殿內建立院廳,繼續操縱朝廷事務,目的是與藤原氏抗衡,開啟了「法皇*上皇出家後稱「法皇」。執天下政」的院政時代,從此,天皇多循例生前退位。不過,進入幕府時代,皇室的頹勢難改,退位已無實際意義。
第三,出現多位女帝。從6世紀末到8世紀,曾有八代、六位女帝*分別是推古天皇(在位593-628)、皇極天皇(重祚齊明,在位642-645、655-661)、持統天皇(在位690-697);元明天皇(在位707-715)、元正天皇(在位715-724)、孝謙天皇(重祚稱德、在位749-758、764-770)。,由於女帝幾乎佔這段歷史時期天皇的半數,故有「女帝的世紀」之稱。一般來說,她們多是在沒有合適的男性皇位繼承人的情況下,為避免皇位落入旁系手中,便以皇后或準皇后身份繼承皇位,待自己年幼的皇子或皇孫成年後再把皇位讓給他們,因此女帝也被稱作「中天皇」。女帝的出現,實質上是在皇位繼承方面由代表母權制的兄終弟及向代表父權制的父子繼承轉變過程中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通過女帝執政,強化了王權的父子傳承。平安時代以後,父子繼承取代了過去的兄終弟及傳統,便不再有女帝出現。在皇室沒落的江戶時代雖也有兩位女性繼承皇位,但實際權力與作用同奈良時代的女帝已無法相比。
總而言之,如此混亂無序,使多方幹預下的皇位繼承充滿了變數,讓本已孱弱不堪的皇室更加權威掃地,「天下的人心只知有武人而不知有王室,只知有關東而不知有京師」[3]就是當時社會的真實寫照。
二、明治《皇室典範》與皇位繼承制度的確立在幕府末期的倒幕過程中,長期受到武家壓制、遠離民眾視線的天皇被倒幕派重新推向前臺,在「王政復古」的旗幟下推翻了武家政權。進入明治時代,出於樹立天皇絕對權威的需要,尤其是面對要求開設國會、制定憲法、爭取民主自由權利的自由民權運動的壓力,明治政權的領導人越來越感到建立穩定的皇室制度,以與民權派抗衡的重要性。1878年,明治政權核心人物巖倉具視提出「儀制調查局開設建議」,其中說到:
論者動輒主張設立民選議院……值此之際,當深謀遠慮,以定帝室之基礎。然物有本末,事有始終,我建國之體不比他邦,應審既往之得失,察將來之利弊,以定帝室之典範。故當設臨時一局,置委員,仰宸裁,匯集國典,考證祖宗之法,參以外國良制,對上自帝位繼承之順序,下至皇族歲俸調查起草之。制定如此帝室之典範,將能永保帝室之尊嚴,鞏固君上之權利,臣民權利不逾越其度,上下相賴,國家安寧。[4]
巖倉具視這個建議的提出,被視為建立完備的皇室制度體系的出發點[5]54。1881年發生了「明治十四年政變」*明治十四年政變:明治維新後,政府內部圍繞建立什麼樣的政體問題出現了對立。以大隈重信為代表的一派,主張立即設立英國式的議會內閣制;以巖倉具視、伊藤博文為代表的一派則主張採取保留君主的德國模式。1881年(明治十四年)10月,天皇召開御前會議,罷免大隈重信及其一派成員的官職。大隈派被逐出政府一事,史稱「明治十四年政變」。,明治天皇發布「開設國會之敕諭」,宣布將在1890年開設國會。這一事件進一步加速了明治政府制定皇室法規的進程。1882年末,在巖倉具視的領導下,於宮內省設置了內規取調局,開始起草皇族令草案。1883年,巖倉具視患癌症去世,受政府派遣在歐洲進行憲法調查的伊藤博文歸國後新設了制度取調局,親自擔任長官,併兼任宮內卿,著手制定憲法及皇室法典。在否定了1884年至1886年間制度取調局起草的《皇室制規》與《帝室典則》*1885年提出的《皇室制規》中由於有允許女性繼承皇嗣的條文,受到井上毅、伊藤博文等人的反對,作為對《皇室制規》的修改,又於1886年提出《帝室典則》,刪除了有關承認女帝繼承的條文,但終都未被採納。後,又由樞密顧問官、擔任過駐俄羅斯公使的柳原前光在參考歐洲皇室制度基礎上,起草了皇室法典初稿,再經明治政府法制權威、內閣書記官長井上毅及伊藤博文等人的修改,於1888年3月確定了《皇室典範》最終草案,在樞密院審議後,最終於1889年2月11日與《大日本帝國憲法》同日頒布。
《皇室典範》與《大日本帝國憲法》同時頒布,其理由非常明確:在開設議會之前以法律確定有關皇室的制度,這樣,即使開設了國會,也不能置議會於皇室之上,對皇室事務以任何形式進行審議。伊藤博文明確地說,「此皇室典範在作為皇族法制定後,即使創設了議院也沒關係」[5]131。而且,對《皇室典範》採取了非常規的頒布方式,既沒有正式公布,也沒有大臣的副署*在明治憲法體制下,天皇發布詔敕文書需要有輔弼者的署名才能生效。,更沒有在官方媒體上刊登。對此,伊藤博文解釋說:「皇室典範是自家制定的家法,不必正式公布於臣民,將來即使有不得已之必要更定其條章,也不必經過帝國議會之協贊,蓋皇室之家法乃由祖宗傳於子孫,既非君主任意所做,臣民也不得幹涉」 [6]。表面上,《皇室典範》是作為天皇家的「家法」而制定的,不過這個「家法」的制定,完全由明治政府的重要首腦人物(包括伊藤博文、井上毅、柳原前光等人)操作,皇室成員卻很少參與。
明治《皇室典範》由12章62條組成,涉及皇室事務的方方面面,沿襲了許多「皇祖」的慣例,並參考了歐洲國家的皇室制度。《皇室典範》與《大日本帝國憲法》第一條「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之天皇統治」相呼應,開宗明義指出:「我日本帝國之寶祚,萬世一系歷代繼承,以致朕躬。惟祖宗肇國之初制定大憲昭如日星。當今之時,宜明徵遺訓,制立皇家之成典,以使丕基永遠鞏固,茲經樞密顧問諮詢,裁定皇室典範,朕之後嗣及子孫當遵守之」 [7],體現了明治政府建立天皇專制主義政權的意圖。《皇室典範》雖如伊藤博文所言是「皇室之家法」,實際上是與《大日本帝國憲法》同級的國家基本法,這就出現了世界憲政史上罕見的一個國家兩部基本法並存,即所謂「二元法系統」並駕齊驅的局面。所謂兩部法律體系,即以《大日本帝國憲法》為頂點的國務法體系及以《皇室典範》為頂點的宮務法體系。作為「宮務法」的《皇室典範》採取「皇室自律主義」,根據《大日本帝國憲法》第74條規定,「《皇室典範》的修改無須經過帝國議會之討論」,第62條規定「將來此法典有改正或修補之必要時經諮詢皇族會議及樞密顧問敕定之」。這就是說,《皇室典範》可以不受議會約束,從而確立了天皇至高無上的地位。1907年2月11日,在對《皇室典範》進行增補時,才由宮內大臣及各國務大臣副署並予以公布,實際上是通過這種形式在法律上明確了國民亦被置於皇室及《皇室典範》的約束之下,成為國家統治「臣民」、擴張天皇專制主義權威的法律依據。
《皇室典範》的核心是維護以天皇為核心的皇位。第一章第一條規定:「大日本國皇位以祖宗皇統之男系男子繼承之」。具體明確了以下原則:首先,規定了繼承順序,即「皇位傳於皇長子」,「皇長子不在則傳於皇長孫,皇長子及其子孫皆不在則傳於皇次子及其子孫」,這樣的規定使皇位繼承有了明確的制度依據,意味著不允許根據天皇個人的意願來決定繼承人,從而可以避免不確定因素介入紊亂皇位繼承;其次,規定「天皇駕崩之時皇嗣立即踐祚」,即發生皇位繼承的原因僅限於天皇去世,從而否定了長期以來的天皇生前退位傳統;第三,男系男子繼承制的確立,意味著關閉了女性繼承皇位的大門;第四,規定「皇子孫繼承皇位以嫡出為先,皇庶子孫繼承皇位僅限於皇嫡子孫皆不在的場合」,雖然當時沒有規定天皇及皇族成員要實行一夫一妻制,體現了對舊傳統的固守,但繼承人以嫡子優先的原則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歷史上常有的嫡庶相爭帶來的混亂。以上這些原則儘管包含大量非近代因素,但制度的確立使日本皇室擺脫了皇位繼承方面的隨意與混亂狀態,從此實現了皇位有序過渡,保證了作為所謂「大日本帝國」最高核心的穩定。如此說來,千年日本皇室就皇位繼承做出明確的法律規定至今只有不足130年的歷史。
三、戰後《皇室典範》及其影響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在由美國主導的民主化改革過程中,天皇的神聖性與權威性從法律上被打破,新憲法把天皇從「神」變成了人。1946年11月3日公布的新憲法規定「天皇是日本國的象徵,是日本國民統合的象徵」,天皇由《大日本帝國憲法》下神聖不可侵犯、總攬統治權的「國家元首」,變為只履行若干禮儀性的國事職責,不得幹預國政的「象徵天皇」。在制定新憲法的過程中,也開始制定新的《皇室典範》,於1947年1月16日公布,並於同年5月3日與《日本國憲法》同日開始實施,同時宣布廢除明治《皇室典範》。新《皇室典範》雖然仍保持《皇室典範》之舊稱,但是在象徵天皇制和主權在民的理念下,在性質上發生了根本變化。首先,以「昭和22年法律第3號」的法令番號公布,表明新《皇室典範》不再具有與憲法同格的地位,而是憲法約束下的普通法律之一;其次,為表示剷除戰前天皇制,削除了舊《皇室典範》前言中讚美「天皇萬世一系」之類的敕語,直接進入正文,不再有神化皇室的內容和字句,原有的象徵皇權正統的「神器」,標誌皇統的祭祀、元號等內容悉被刪除;第三,新憲法中《皇室典範》要由國會決定的規定,結束了戰前「皇室自律主義」的歷史,《皇室典範》與其他法律一樣,制定與改訂須通過國會實施;第四,縮小了皇族範圍,針對皇室史上存在世襲宮家傳統,明治《皇室典範》規定了「永世皇族制」後宮家*宮家:皇室內非天皇直系成員的家,持有宮號,故稱宮家。進一步增多,皇族範圍擴大,增加政府負擔的現狀,縮小了皇族範圍*《皇室典範》第5條規定:「以皇后、太皇太后、皇太后、親王、親王妃、內親王、王、王妃及女王為皇族」,同時規定「嫡出的皇子以及嫡男系嫡出的皇孫,男為親王,女為內親王,三世及三世以下的嫡男系嫡出子孫,男為王,女為女王」(第6條),與明治《皇室典範》中「皇子至皇玄孫,男為親王,女為內親王,五世及五世以下,男為王,女為女王(第31條)」相比,範圍大大縮小。。根據GNQ(佔領軍總司令部)「關於廢除皇族財產及其他特權」的指令及新《皇室典範》的規定,1947年10月,除保留昭和天皇三位皇弟(秩父宮、高松宮、三笠宮)的宮號與皇籍之外,11個宮家51名皇族成員被剝奪了皇籍,禁止其再以皇族名義過寄生生活,皇室規模從66人減少到15人;第五,《皇室典範》第6條及「附則」中「以嫡男系嫡出者為皇族」的規定,實際上是確認了皇族成員的一夫一妻制,把大正天皇時期廢除側室的做法制度化。
以上皇室制度的變化是戰後民主改革的重要成果,但是應該看到,在《皇室典範》制定過程中,美國佔領當局出於自己的戰略需要,在上述基本原則確立之後,並未對皇位繼承制度的內容多加幹涉,而主要由日本政府方面起草、制定,故新《皇室典範》仍然沿襲了明治《皇室典範》的一些基本原則,這也是戰後改革不徹底的表現之一。戰後頒布的新《皇室典範》已經將近70年,皇位從裕仁天皇傳到明仁天皇手中,年號也從「昭和」變為「平成」*明治《皇室典範》確認了「一世一元制」,即一代天皇只使用一個元號。戰後《皇室典範》及新憲法都沒有對元號做出規定,意味著自新憲法與《皇室典範》實施的1947年5月3日起,元號即失去了法律依據,此後元號一直作為慣例使用,直到1979年6月12日,大平正芳內閣時期頒布了《元號法》,規定「改元僅限於皇位繼承的場合」。這樣,經濟高度發達的日本成為當今世界唯一的以帝王元號紀年的國家。,而被憲法剝奪了實際權力的天皇與皇室遵照各種清規戒律一直低調的生活在自己的世界裡,沒有明顯改變。在國際社會看來,作為日本國家和國民團結象徵的皇室已經與時代和社會脫節。尤其是在固守明治時代傳統的《皇室典範》束縛下,皇室已經出現了皇位繼承危機。比如,《皇室典範》第一條規定「皇位由屬於皇統的男系男子繼承」,顯然是戰前「萬世一系」皇統思想的延續,也是性別歧視的集中體現。由於從1965年天皇次子文仁出生到2006年文仁的兒子悠仁出生,41年間沒有其他皇族男性誕生,皇室後繼乏人的問題長期困擾皇室。悠仁的出生暫時消除了皇統斷絕的危機,但並沒有根本改善皇位繼承人不足的局面。面臨這種困局,歐洲國家王室通行的允許女性繼承皇位的做法被認為是解決皇統危機的根本手段,但是「皇位由屬於皇統的男系男子繼承」這條法律卻是女性繼承皇位不可逾越的障礙,隨著時間的流逝,這一問題已經引起國際社會的嚴重關切。2016年3月8日,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在有關日本的提案中指出,日本的皇位只能由皇族男子繼承的規定是對女性的歧視,要求日方修改皇家法典。日本政府則通過駐日內瓦代表部向聯合國提出強烈抗議。再比如,《皇室典範》「天皇駕崩之際皇嗣立即即位」(第4條)的規定,實際上是禁止天皇生前退位,據此,天皇不論處於何種情況也只能死而後已,沒有個人選擇的自由,難怪近年來常有「給天皇以人權」的呼聲,大多數日本人在明仁天皇發表電視講話後也對天皇退位表示同情與理解。又比如,如果按照「皇族女子與天皇及皇族成員以外者結婚須脫離皇籍」(第11條)這一規定,目前皇室七位單身或尚未成年的女性都將因結婚而脫離皇室,那麼,在皇位第一順序繼承人皇太子德仁和第二順序繼承人文仁之後,第三順序繼承人悠仁將處在沒有任何同輩皇族成員的孤立無援的境地。
歷史的發展往往超出人們的預料,正是按照明治天皇定下的規矩繼承皇位的明仁天皇,面對《皇室典範》的制約與皇室繼承危機,對皇室成規提出了挑戰。他在8月8日的電視講話中提到,「處在日新月異的日本和世界之中,日本的皇室如何將傳統寓於現代、使之鮮活地融合於社會並滿足人們的期待」,實際上是在呼籲對皇室制度進行改革。但是根據憲法中「皇位世襲,依據國會議決而定的皇室典範決定」這一條文,涉及到皇位繼承問題的任何變化,都要在對《皇室典範》進行相應修改後才能決定,而修改《皇室典範》必須經過國會的討論與決議。無論日本的政治家還是國民都非常清楚皇室在國民心目中的地位,而修改《皇室典範》將涉及種種敏感問題。小泉純一郎執政時期和民主黨野田佳彥內閣時期都曾試圖修改《皇室典範》,或面對強大壓力,或因政局變化,最終都半途而廢。如今已表態「將認真研究天皇生前退位事情」的安倍政權將如何行事,人們正在拭目以待。
[參 考 文 獻]
[1]歴史研究會.歴史家は天皇制をどう見るか[M].東京:三一書房,1948:12.
[2]児玉幸多.日本史小百科 天皇[M].東京:近藤出版社,1978.
[3]福澤諭吉.文明論概略[M].北京編譯社,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59:55.
[4]多田好問.巖倉公實紀下卷[M].東京:原書房,1979:528.
[5]鈴木正幸.皇室制度——明治から戦後まで[M].東京:巖波書店,1993.
[6]伊藤博文.帝國憲法皇室典範義解[M].仙臺:金港堂等,1889:143.
[7]皇室事典編輯委員會.皇室事典[M].東京:角川學芸出版,2009:127.
[責任編輯 孫 麗]
Accession System of Japanese Emperor and ImperialHousehold ActLI Zhuo
(Japan Institute,Nankai University,Tianjin,300071,China)
Abstract:Imperial Household Act is a law based on the constitution which regulates the succession of the Tenno and other affairs of the Imperial Household. This law,published in1889,built up the absolute monarchy order which fulfilled the needs of the Meiji government. As an equivalent to the constitution,this law put an end to the disordered accession system,ensured the supreme position of Tenno. After the World War II,the new version of ImperialHousehold Act was published. As a result,the position and characteristic of Tennno changed totally. However,the accession system of Japanese Emperor still obeyed the basic rule of the Meiji Period’s Imperial Household Act. This is the result of the incompletely reformation after World War II,which limite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Japanese Imperial Household. This Act is also the root of Imperial Household succession crisis.
Key words:imperial succession;Imperial Household Act;reformation after World War II;symbolic emperor system
收稿日期:2016-09-10
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日古代社會結構比較研究」(12BSS015)
作者簡介:李 卓(1954— ),女,遼寧錦州人,歷史學博士,南開大學日本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方向為日本社會史。
中圖分類號:K31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2458(2016)06-0001-07
DOI:10.14156/j.cnki.rbwtyj.2016.06.001
天皇制立憲主義——傳統的發明、斷裂與延續張東(中山大學 歷史學系)
摘 要:明治維新過程中,天皇親政與公議成為新的政治原則,二者集約在明治憲法之中,立憲主義、萬世一系政治神學與君民一體政治理想相輔相成,天皇制被"再發明",可稱天皇制立憲主義,天皇在集大權於一身的同時,其親政的主動性也受到限制。如大正期所示,天皇個人意志可能"被無視",天皇制與民眾政治亦有深度融合之可能。經過攝政期政治練習的昭和天皇,在有著充分權威自覺的同時,又對憲法表示尊重,但隨著政黨政治的結束與戰爭開始,日本走向大政翼贊體制。二戰後,日本確立國民主權與象徵天皇制,天皇與國民情感間依然有很強連帶感。
關鍵詞:天皇制;傳統;立憲主義;憲法
從廣義來說,立憲主義即是依憲法而行之政治原理,但從狹義來講,立憲主義指近代憲政思想,包括寬容思想、分權制衡與契約精神,在於限制和規範政府的權力行使,以保障人民自由權利,起源於西方並在世界各地得到實踐。立憲主義並非僅憑一紙憲法規則即可實現,它更多的是一個社會的政治價值和願望、觀念慣例以及文化需求等,不同地區、時期和文化傳統下的立憲主義有著不同的形態和發展進路。日本在明治維新中引入立憲主義思想,結合本國傳統文化而形成獨特的立憲主義,我們常因其封建思想殘餘濃厚而稱之為虛假的或偽裝的立憲主義。但值得注意的是,當立憲主義與日本天皇制傳統相遇時,二者不得不互相尋求支持並互相改造,天皇制傳統在保持連續性的同時又會被賦予新的價值,在此「再發明」的過程中,它逐漸成為一個既伸向未來又牽扯過去的「混合物」。
一、明治維新——天皇制立憲主義的發明1853年6月,美國佩裡將軍叩關締約,日本被迫開國,德川幕府式微而雄藩政治力增強。「公私之分的舊套定格難以應對,天下皆咎幕府之私」、「應悔非改過,去私見而隨公道,與天下共執大同之政」[1],天皇親政與公議(擴大政治參與)成為新的政治原則。公議為天皇制傳統注入了新的價值,而天皇權威為公議提供最終的正確性與有效性。公議有兩個意思,「一是多數者持有的思想,二是正確的思想」[2],眾說紛紜中需要有「決斷主體」去發現何為正確之論。那麼,這就需要「創出新的絕對性天皇」——「決斷主體」的意思經過天皇獲得權威,這看似依附天皇,實則是「決斷主體」將自己提升為實質性權力主體[3]。1889年,天皇親政與公議的政治原則被集約在明治憲法之中,「萬世一系之天皇總攬統治權」的同時,需「依憲法條規實行之」,引入立憲分權理念,設國務大臣輔弼天皇行政,賦予議會參與立法與預算審議之權,但議會非立法權主體,行政權與立法權等還都屬於天皇。
事實上,直到幕末,天皇的存在感仍比藩主和將軍弱很多,維新後的天皇統治需要被接受和被認可。然而,此時政局不穩,不僅有明六政變、西南戰爭及自由民權運動等,還有民眾反新政暴動,如1871年8月廣島縣芸備16郡反對廢藩置縣的「武一騷動」,「百姓失去庇護,有被異人統治感覺」[4]232;1873年1月徵兵令實施後的岡山縣美作「血稅一揆」;1876年前後反對地租改正的「伊勢暴動」等等。
正如福澤諭吉所言,任何政府都需要「創造」政統,逐漸放棄武力而依靠真理使人民自願服從,「人們看到政府的措施合理,便欣然喜悅,時間越久,就越認為是這是正統,忘古而慕今」[5]20-21。他認為日本國體從未改變,但政統卻經常變革,「我國人民在數百年間不知有天皇,而僅在傳說中提到過天子,因此,雖政治體制上因維新運動而恢復了幾百年前的古制,而王室和人民之間依然沒有密切的感情」[5]172,政統不僅需要政治關係,還需「君民交情」。
在權力外樹立天皇權威,有兩方面值得注意:
一是神秘化中的天皇神性。在天皇親政與民眾參政的構造中,天皇需被神化以確保自身正確與權威,而權威的樹立需與傳統相結合,明治維新的口號之一就是祭政一致、「回到神武創業之初」,打破天皇與民眾上下隔絕的狀態,五條誓文所宣誓的對象不是國民而是天神地祇。在維新之後,日本國內及外交文書中並沒有通稱天皇,更多稱皇帝或天子,直到討論《皇室典範》時方統一為天皇,萬世一系天皇統治的政治神學逐漸被樹立,定一世一元,皇室被作為國家機軸,拒斥易姓革命,推崇神道,《大日本帝國憲法》《教育敕語》等被作為「我皇祖皇宗遺訓」、天照大神與神武天皇及歷代天皇的說教。
明治維新本來以復古和攘夷為理念,實際上卻是開國與開化,這一矛盾迫使「開化即復古」,各種政治生活風俗改革等被視為符合或沿襲祖宗舊制,而非模仿歐美,以「遵天理而非偶然所為」推進開化政策。
二是視覺化中的君民連帶感。王政復古否定了傳統公家與武家支配體制,明治政府施開化新政,為修改不平等條約而向歐美國家看齊,明治天皇作為開化模範,梳短髮、喝牛奶、穿洋服,其肖像掛在各地縣廳。1873年,日本實施西曆,設置紀元節、天長節、新嘗祭等與天皇相關的慶祝節日。視覺化過程中的一個重要活動就是全國巡幸。1868年9月,天皇一行前往江戶(東幸),「民眾不再空想天皇,而是關注現實中的、鳳輦所象徵的天皇,民眾社會開始有了政治與精神中心」[6]。從1872年到1885年,明治天皇先後進行了六次巡幸,視察學校、軍隊、醫院、工廠、礦山等,詢問農民、士族生活狀況、地方產業發展等,各地報紙則宣傳天皇言行與地方歡迎盛況,民眾逐漸有了對天皇的尊崇和敬畏心。從1882年開始,以民眾自發的形式向行政組織、公立學校等下賜天皇「御真影」,學校教育與天皇崇拜相結合。
在明治政府壓制政黨與民眾運動時,明治天皇欽定憲法,「此時象徵國民統合的只有天皇與皇后,與政府相異的仁君形象與萬歲口號發揮了重要作用」[7],明治天皇被納入公私、洋和、近代古代的雙重倫理之中,「新創出的『傳統天皇制』同時有著近代與反近代性質,逐漸具有了超越性權威」[4]286。
也就是說,明治維新以復古之名「再發明」天皇制傳統,在近代化過程中,天皇制與立憲主義「言和」。如明治憲法中規定了天皇大權依憲法條規實行(第4條)、國務大臣職責(第55條)、議會相關權限(第33-54條)等,這就使得天皇親政的主動性受到了限制。因此,近代日本需彌縫天皇親政「名實不副」的乖離,在實際政治中,元老發揮了這一機能。另外,近代國民國家在承認個人「私」的同時,還需形成「公」的區域(國事)以使民眾參與。天皇即被塑造為「公」的形象,受憲法約束,天皇不能主動讓位,其意志也不能影響到皇位繼承。天皇的「公」迫使自身「遠離」政治,這在一定程度上消解掉了「專制嫌疑」,使天皇制與立憲主義有了幾分「疑似」。
「再發明」的天皇制是《皇室典範》與明治憲法並行的典憲二元體制,君民一體的政治理想、萬世一系的政治神學以及天皇親政——民眾參政的政治構造相輔相成,可稱天皇制立憲主義。天皇在集大權於一身的同時,其親政的主動性也受到限制,這不僅是因為憲法中的立憲主義理念,還在於君民一體政治理想與萬世一系政治神學的牽制。
二、大正民主——天皇制的頓挫與轉機天皇親政的一個重要前提就是天皇有足夠的政治理解和判斷能力,但大正天皇嘉仁自小身體狀況不佳,心智發育遲緩,缺乏作為君主的能力,元老與上層政治家有意識地避免大正天皇表達自己意思,儘量將其大權行使「形式化」,但這還是引起了政治混亂。
大正天皇對大隈重信十分有好感,1915年8月,大隈重信內閣因大浦兼武內相干涉選舉而提出辭職,大正天皇卻希望內閣改造以繼續執政。元老普遍認為大正天皇是聽信了大隈重信之言才如此決定,當時的學習院院長三浦梧樓稱:「大隈奉承陛下巧言以取其歡心,陛下對大隈重信比山縣有朋更加親近,甚至允許其留任,這對皇室國家來講,令人擔憂」[8]。隨後,大隈重信試圖奏請大正天皇命加藤高明組閣,這實際上破壞了元老合議推薦首相的政治慣例。9月30日,山縣有朋上奏大正天皇反對加藤高明組閣,以「違敕也實屬無奈」[9]來維護政治慣例,抑制「無效」的天皇親政行為。
隨著政務繁多及皇室活動增加,大正天皇更顯力不從心,精神緊張,健康狀況再度惡化。1918年10月的閱兵式,儘管在之前已多次練習騎馬等,但仍肢體不協調。到1919年,開始出現行走困難、體力衰退以及言語不清,甚至在人多的場合說不出話來等。1920年3月30日後,以宮內大臣談話的方式,先後四次公布了大正天皇的病況,包括行動遲緩、言語不清、注意力及記憶力下降等。大正天皇冬天住在沼津或葉山御用邸,夏天則到日光,留在東京皇居的時日逐漸減少,出現在公眾視野的更多是皇后和皇太子。
若公布大正天皇缺乏理解和判斷政治的能力,這便是承認了他已失去親政能力,如同「虛設」。因此,宮中擬在1921年11月25日最終公布大正天皇的健康狀況並提出設置攝政。明治元年定製以來,一世一元,天皇在世期間不讓皇位,但考慮到關於天皇的突發事情,為了「一來保持皇運長久,二來疏通大政」[10],《皇室典範》第19條規定,「天皇由於故障而久未能親理大政之時,經過皇族會議與樞密顧問之議以設攝政」。從1921年3月3日到9月2日,當時的皇太子裕仁完成了日本皇室的首次歐洲出訪,其年輕、熱情及「平民形象」得到外國媒體的認可和日本民眾的親近。待他回到日本之後,原敬首相與宮內大臣牧野伸顯開始主導設置攝政。值得注意的是,11月4日,原敬首相在東京車站遇刺身亡,高橋是清繼任組閣。由於內閣更迭發生在天皇被宣布無親政能力之時,不僅高橋內閣的正當性、甚至天皇制本身都受到質疑。在皇族協議會上,朝香宮就提出:「內閣更迭後不久即發表天皇缺乏親政能力,國民會默認嗎?若是天皇不同意皇族會議決定,又該如何」。對此,牧野伸顯表示:「並不能預期何時才是設立攝政的最好時機」,「從法律上講,這並不需要天皇的贊成」[11]。從《皇室典範》來講,攝政是依據規定、由於一定事實而產生的法律結果,並非由天皇任命,天皇意見可以「被無視」,其個人意志有可能被「封印」在天皇權威這一抽象概念之中。11月25日,以皇太子裕仁為議長召開皇室會議,除皇室成員13人之外,內大臣松方正義、宮內大臣牧野伸顯、司法大臣大木遠吉、大審院長平沼騏一郎亦出席,樞密院長山縣有朋因病缺席,在樞密院會議後發布詔書,裕仁出任攝政。
此時,與大正天皇權威趨弱相對應的是民眾政治的發展。日俄戰爭後,日本民眾要求進一步擴大參政範圍,反對藩閥專制和政黨腐敗,憲法解釋上出現了美濃部達吉的「天皇機關說」,對明治憲法作出民主化解釋,而民本主義也成為時代思潮。從1912年第一次護憲運動到1925年第二次護憲運動,又稱為大正民主運動期,政治思潮活躍,民眾運動顯著發展。吉野作造認為:「民本主義是政治上之主義,而非法律上的」[12],它與天皇主權並不矛盾。其時,憲政會的小山東助提出「民本型勤王論」——「排斥貴族型勤王論,五千萬同胞共同勤王」[13],以求君民無間。而國體論者上杉慎吉認為,「『德謨克拉西』政治在於天下為公,此精神也為我歷朝天皇所行」[14]。在民本主義成為時代潮流的同時,日本民眾提出普選要求,某種意義上說,當「萬機決於公論」持續擴大時,普選將是必然結果。一戰後,上杉慎吉融合了天皇制與普選:「我們必須要追求理想國家,實現國家之最高道德,此乃發揚日本國體精華之時機」[15]38,批判國內的政黨墮落,「毫無節操,唯利是圖,愚弄國民,完全失去了立憲政治的本質」[16],希望「伸展天皇威力,實現君民合一,發揮民力以消除利用國體及政權而謀取私利者」[15]44。
大正民主運動中,天皇制與民本主義、普選等相融合,其開放性和韌性得到提高,「今日國民精神中生發出的民主思想雖然不是很強,但也與國體觀念有密切關聯」[17]。1925年10月,帝室編修官渡邊幾治郎刊發《皇室與社會問題》,認為「(日本)政治並不是天皇一人專斷,而是為了避免過失而向多數人諮詢,這也是建國以來之理想,祖宗統治之洪範」,「民主思想與我國體絕不相悖,也決不侵犯君主主權,我國皇室的偉大之處,在於建國之始人民就以皇室為宗家,關係如同父子、一心同體,而非以強權統治人民」[18],君民一體的政治理想在為民眾參政提供正當性的同時,亦強化了天皇權威。
三、昭和期天皇制立憲主義的斷裂與連續裕仁作為攝政以天皇之名處理一切政務,亦作為家長處理皇室問題,而且出席陸海軍儀式以表明大元帥權威。「代行」本身反而使他「經常不自覺地意識到自己還不是天皇」[19],輔弼者也「避免他對於實際政治作出『聖斷』,並謹慎對待可能誘發天皇政治責任的行動」[20]。但攝政期也是裕仁熟悉國務的政治練習過程,「所有被牧野伸顯、河井彌八(內大臣秘書官長)、奈良武次(侍從武官長)和他自己認為有必要的題目都成為了學習的內容」[21],宮中教育以明治天皇為模範,培養「君德」和「天職意識」。相比明治天皇曾將宮中祭祀視為「被創造的傳統」「偽傳統」而略顯冷淡,裕仁則是充分認識到了三種神器的神聖,萬世一系已經不再是「被創造的傳統」[22]23-31。
昭和天皇在即位後,若感到大權被「私用」或對內閣行事不滿,常有親自指示或向樞密院諮詢之衝動,甚至以質疑或叱責來表達。昭和天皇每年11月在陸軍特別大演習後視察地方,將君民一體具體化,「各地舉行親閱式和奉迎會,在東京皇居前廣場將國體視覺化,這與主張排除君側之奸的昭和初期超國家主義相關聯」[22]91-92。與此同時,昭和天皇對憲法表示尊重,以內大臣牧野伸顯為中心的宮中集團及元老西園寺公望亦知「宮府之別」,對於天皇露骨的表達持謹慎態度,常請天皇「自製」。
有充分權威自覺的昭和天皇與政黨內閣相遇(即憲政常道),二者間有默會融洽,如濱口雄幸內閣時的「減俸事件」、倫敦海軍軍縮條約籤訂等;亦有矛盾間隙,如田中義一內閣時的人事問題、皇姑屯事件等,但政黨終究是代表部分民眾,這與天皇的「公」相牴牾,再加之政黨腐敗、軍政關係難調等,1932年「五一五事件」後,政黨內閣終遭放棄。
政黨政治結束後,新官僚聯合軍部主導政治,以革除政黨舊弊和選舉腐敗為名開展選舉肅正,強調議會的民意代表性以強化天皇權威,同時以行政權獨立將政黨限制在議會一隅,由此形成一種循環:政府越想得到強力,就越要強調天皇權威;越強調天皇權威,就需要越發強化議會代表民意的機能,就越需要動員民眾參政,並在動員過程中貫徹國體精神。
隨著中日戰爭爆發,日本國內向戰爭體制突進,每年11月的陸軍特別大演習和地方視察中斷,但在東京皇居前定期舉行親閱式、紀念儀式、戰勝慶祝式等,「二重橋」與白馬成為昭和天皇演出「現人神」的重要道具[22]115。1937年,把11月3日明治節定為「國民奉祝時間」,國民遙拜皇居,之後,四方拜(元旦)、紀元節(2月11日)、陸軍紀念日(3月10日)、天長節(4月29日)、海軍紀念日(5月27日)等,都被定為「國民奉祝時間」「全國民默禱時間」「一億總神拜時間」等,遙拜皇居、靖國神社、伊勢神宮等。
1940年7月,第二次近衛文磨內閣開展大政翼贊運動,日本轉向大政翼贊體制,否定自由主義與政黨政治。「萬世一系」政治神學與倫理道德充分融入天皇統治大權,憲法規則遭到顛覆,被矮小化為狹義政治,而臣道實踐、萬民翼贊等則成為廣義政治。當1941年「推薦選舉制」出現後,大政翼贊會的意志由此被輸送至議會,這也實質性地抽空了議會的民意代表機能和職能性分權,倫理道德凌駕於憲法規則之上,最終只能是貫徹國體精神,實現「強制性一致」,而議會則淪為將「強制性民意」正當化的途徑。隨著立憲主義的敗退,天皇親政的主動性被充分激活。
1945年8月15日,日本戰敗投降,美國佔領當局對日本實施政治民主化及非軍事化政策,1946年元旦,昭和天皇發表《人間宣言》,天皇「由神成人」。同時,國家神道被解體,宮中祭祀被作為天皇家私事而得以保留。1946年5月1日,50萬人在皇居前集會,其中有「打倒天皇制」「樹立人民政府」之聲。但隨後昭和天皇全國巡幸,探訪戰死者家屬、醫院等,皇室的再度平民化受到狂熱歡迎,雖偶爾有對天皇嘲諷之聲,但民眾基本上是接受的,這甚至比戰前的天皇巡幸更有效果,「超十萬人通過『君之代』與『萬歲』口號與天皇再度君民一體,各地都出現此景象」[22]166。
1946年11月3日,日本公布《日本國憲法》,與明治天皇發布《大日本帝國憲法》時一樣,昭和天皇首先向皇祖皇宗宣讀告文,皇居前有十萬民眾集會,高唱「君之代」和呼喊「萬歲」。《日本國憲法》明確天皇的象徵性和國民主權,改革內閣制及議會制,保障國民基本人權,並規定了非軍事化和放棄戰爭。
天皇作為國民象徵,與國民情感的連帶感依然很強。二戰後50、60年代,日本經濟迅速騰飛,但也引起諸多公害問題,如水俁病事件。1968年9月,厚生大臣園田直視察水俁市立醫院,當他進到一重症患者病房時,一患者突然高喊「天皇陛下萬歲」,隨後在場者唱「君之代」並失聲痛哭,「在日本的歷史傳統中,民間信仰常與天子信仰相關聯,大眾民族主義常在這種極端構造中產生」[23]。
結 語二戰後,日本確立國民主權,「萬世一系」政治神學與君民一體政治理想被打破,政治權威的形成在於自由、民主與人權,天皇基於國民情感而成為象徵。明仁天皇在1978年夏(此時為皇太子)的記者會上稱,「日本的天皇非常注重文化,長時間內少有權力獨裁者,所謂象徵絕非戰後之物,天皇自古就是象徵性存在」;在2009年4月結婚50周年記者會上,明仁天皇稱:「與大日本帝國憲法下的天皇相比,日本國憲法下的天皇更符合傳統的天皇狀態」[24]。與明治維新時一樣,天皇制再度復古「被發明」。象徵天皇制下,天皇褪去神性並遠離政治,原有定製的一世一元或可修改,但如前所述,一世一元本身就有限制天皇個人意志的色彩,若作修改使天皇可「自由退位」,反倒會有「被政治化」的可能。在明治維新中,天皇制傳統與立憲主義相遇並得到「再發明」,透過二戰後的民主化改革,二者的「糾纏」仍在持續。
[參 考 文 獻]
[1]池田勇太.公議輿論と萬機親裁:明治初年の立憲政體導入問題と元田永孚[J].史學雑誌,2006(6):20.
[2]渡辺幾治郎.明治史講話[M].東京:吉川弘文館,1936:93.
[3]小関素明.日本近代主権と立憲政體構想[M].東京:日本評論社,2014:41-76.
[4]朝尾直弘,安丸良夫ほか.巖波講座日本通史[M.]東京:巖波書店,1994.
[5]福澤諭吉.文明論概略[M].北京編譯社,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2.
[6]多木浩二.天皇の肖像[M].東京:巖波書店,2002:23.
[7]牧原憲夫.なぜ明治の國家は天皇を必要としたか[C]//巖波新書編集部.日本の近現代史をどう見るか.東京:巖波書店,2010:41.
[8]原奎一郎.原敬日記四[M].東京:福村出版社,2005:121.
[9]伊藤隆.大正初期山県有朋談話筆記政変思出草[M].東京:山川出版社,1981:128-139.
[10]伊藤博文.憲法義解[M].東京:丸善株式會社,1935:152.
[11]牧野伸顕.牧野伸顕日記[M].東京:中央公論社,1990:37.
[12]吉野作造.憲政の本義を説いて其有終の美を済すの途を論ず[C]//吉野作造選集2.東京:巖波書店,1996:44.
[13]小股憲明.國民思想の動揺と民本主義:第一次大戦後の議會にみる[J].人間関係論集3,1986(3):12-51.
[14]上杉慎吉.我が憲政の根本義[C]//國體憲法及憲政.東京:有斐閣,1916:203.
[15]上杉慎吉.暴風來[M].東京:洛陽堂,1919:38.
[16]上杉慎吉.普通選挙の精神[M].東京:三誠社,1925:53.
[17]社會政策時報[N],1924(42):10-11.
[18]渡辺幾治郎.皇室と社會問題[M].東京:文泉社,1925:152.
[19]永井和.青年君主昭和天皇と元老西園寺[M].京都:京都大學學術出版社,2003:255.
[20]安田浩.天皇の政治史―睦仁·嘉仁·裕仁の時代[M].東京:青木書店,1998:175.
[21]赫伯特·比克斯.真相——裕仁天皇與侵華戰爭[M].王麗萍,孫盛萍,譯.北京:新華出版社,2004:84.
[22]原武史.昭和天皇[M].東京:巖波書店,2008.
[23]色川大吉:昭和史と天皇[M].東京:巖波書店,1991:242.
[24]豊下楢彥.昭和天皇の戦後日本[M].東京:巖波書店,2015:281.
[責任編輯 孫 麗]
Japan’s Mikado System and Constitutionalism——Traditional Establishment,Suspension and ContinuationZHANG Dong
(Department of history,Zhongshan University,Guangzhou,Guangdong,510275,China)
Abstract:During the Meiji Reformation,the reign of the Mikado and parliament became the new political principles under the rule of Meiji constitution.The constitutionalism,political theology and the political ideology of the integrity of Mikado and subjects reinforced with each other,thus the Mikado system was reestablished,which was called Mikado System and Constitutionalism.In this system,Mikado held all the powers,which also made it difficult for him to execute them.During the Taisho period,the personal ideas of Mikado could be 「ignored」,so the Mikado system could integrate with the populace politics.Emperor Hirohito held all authorities while paying respect to the constitution.However,as the rule of political party ended and the war began,the imperial rule assistance system took over Japan.After the World War II,people’s sovereignty and symbolic Mikado System were confirmed and the bond between Mikado and people became much closer.
Key words:Mikado System;tradition;constitutionalism;constitution
收稿日期:2016-09-10
作者簡介:張東(1984— ),男,河南許昌人,中山大學歷史學系副研究員,博士,研究方向為近現代日本政治史。
中圖分類號:K313.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2458(2016)06-0008-07
DOI:10.14156/j.cnki.rbwtyj.2016.06.002
析明仁天皇意欲「生前退位」的原因龔娜(天津社會科學院 日本研究所)
摘 要:明仁天皇希望"生前退位"的意向,給日本社會帶來極大的震動。明仁成長於戰爭年代,是戰後和平憲法下即位的第一位天皇。明仁天皇即位以來,一直堅持維護和平憲法,履行象徵職能,發揮了日本天皇和皇室的特殊作用。明仁天皇希望"生前退位"主要是由於高齡化導致的健康原因等。雖然"生前退位"在法律和程序上都非常複雜,面臨很多困難,但是明仁天皇希望可以藉此建立更為符合現代的象徵天皇制,保持皇室的穩定。
關鍵詞:明仁天皇;「生前退位」;象徵天皇
戰後,美國出於各方政治利益的權衡,保留了天皇制。戰後的天皇雖然失去了軍政大權和「神」的地位,但依然被國民視為國家的精神支柱與傳統文化的象徵。明仁天皇即位28年來,深受國民愛戴,獲得了「開明」「親民」的讚譽。近日,由於健康等方面的原因,明仁天皇提出了「生前退位」的意願,引發了社會各界的熱議。文章從明仁的成長經歷入手,通過解讀「退位聲明」,分析明仁天皇意欲「生前退位」的主要原因及面臨的困難。
一、明仁的成長經歷與皇室新形象的塑造明仁是昭和天皇之子。昭和天皇結婚之後,皇后良子接連生下4個女孩,引起皇室的後嗣危機。1933年12月23日,明仁的出生,日本上下舉國同慶。昭和天皇給他命名為「繼宮明仁」,繼宮為號,明仁為名。這個名字既出自於明治天皇頒布的《大教宣布之詔》中「宣明治教,以宣揚惟神之大道也」,也包含了中國典籍《周易》中「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於四方」的含義。1937年3月29日,3歲零3個月的明仁離開了雙親,移居東宮御所居住。按照規定,明仁只能在每周的星期日返回皇宮看望自己的父母。
明仁成長的時代,正是日本法西斯一步步走上對外侵略道路的時期。他的少年時代便是在戰亂中度過的。1944年,明仁和許多小學生一樣,被疏散到栃木縣日光市躲避戰亂。1945年11月7日,明仁從日光返回東京,但仍同戰前一樣,只能在每個星期日前往皇宮探望父母。對明仁長期與父母分居,只能在侍從的陪伴下學習生活,學校的一些老師認為太不近人情,明仁「太可憐了」。1946年至1950年,昭和天皇遵從「學習西洋思想和習慣」的方針,聘請美國著名兒童文學家伊莉莎白·維寧當明仁的家庭教師。1956年3月,明仁從學習院大學經濟學院畢業。受西方教育的影響,明仁嚮往自由與民主,年少時經常說要追求理想的天皇形象。在婚姻上,敢於觸犯日本皇家「萬世一系的血統」禁忌,堅持娶平民為妻,國民因此稱他為「庶民皇太子」。
1989年1月7日,昭和天皇病逝,明仁皇太子繼位,成為日本第125代天皇,改年號為「平成」。平成典出中國《史記·五帝本紀》及《書經·大禹謨》「內平外成」「地平天成」二語,表示國內外、天地間均和平興旺,充滿吉祥。1990年11月12日,明仁天皇和美智子皇后在皇宮舉行即位典禮,正式登基。
明仁天皇繼承皇位後,一直積極承擔國家公務。即位28年來,在國事行為上,共籤署了內閣提交的上奏文書2.9萬件,任免官吏2532人,接見外國元首、皇室、外國大使、公使1384次,舉行宮中祭祀820次,國內訪問2080次[1]。並且,對全國47個都道府縣都進行了視察。從1991年的雲仙·普賢嶽火山噴發,到1995年的阪神大地震,再到2011年的東日本大地震,每當發生重大災害,明仁天皇夫婦都會親臨現場,悼唁死難者,慰問災民,鼓勵救援人員。明仁天皇攜皇后每年都會出席日本學士院獎、日本藝術院獎、日本國際獎、國際生物學獎等頒獎典禮並致辭。
明仁天皇還積極參加各種文化體育活動。如1998年2月,明仁天皇作為長野冬奧會名譽總裁與皇后一起出席開幕式和閉幕式,並觀看體育比賽。2005年明仁天皇夫婦參觀愛知世博會,受到各國展館的歡迎,並在中國駐日本大使王毅的陪同下參觀了中國館。
此外,明仁天皇還積極開展了新的皇室外交。特別是對二戰中受到日本侵略的亞洲各國展開「慰靈之旅」。1992年10月23日至28日,明仁天皇夫婦訪問中國。關於中日戰爭,天皇談到,「在兩國關係悠久的歷史上,曾經有一段我國給中國國民帶來深重苦難的不幸時期。我對此深感痛心。」[2]明仁天皇的發言有利於中日友好關係的發展,也有利於改善日本在國際社會的形象。
在對待日本對外侵略歷史的態度上,明仁天皇與其父昭和天皇不同,他並沒有逃避、否認日本的戰爭行為。明仁天皇曾多次公開表示「深刻反省」戰爭,拒絕參拜靖國神社。
明仁天皇即位28年來,向世界各國展示了日本皇室的形象,體現了天皇及皇室在國內外的重要地位和影響力。
二、「退位聲明」的發表與解讀2016年7月13日,日本NHK電視臺報導宮內廳有關人員透露82歲的明仁天皇有意「生前退位」,並已向皇后和皇太子表明了該意願。消息一出,立刻遭到宮內廳次長山本信一郎的全面否定。然而,8月8日下午三點,日本宮內廳公開發表了明仁天皇關於「作為象徵天皇的公務」的電視講話。視頻是8月7日晚間在天皇的住所錄製,長約11分鐘。明仁天皇非常坦誠地講述了即位28年來對象徵天皇制的理解和自己的心境。以往,天皇的想法是在每年12月生日時以回答宮內記者提問的方式表達,像這次這樣直接向國民表達自己的想法是史無前例的。解讀明仁天皇的講話,主要包含以下要點:
第一,由於年逾八十,身體健康每況愈下,難以全身心的履行象徵天皇的公務,故需思考更為恰當的方式。明仁天皇表示:「自己幾年前兩次接受外科手術,加上因高齡體力減退,於是開始思考,當出現難以像以往那樣履行繁重公務時,應當如何安置自身,對國家、對國民,以及對身後的皇族而言才是適當的方式」[3]。
第二,即位以來,一直在摸索憲法下象徵天皇的理想狀態。明仁天皇回顧了即位28年來,訪問日本各地,「心懷國民、為國民祈願,得到人們深深的信賴和敬愛而感到非常幸福」[3]。他認為,作為天皇應將祈願國民的安寧和幸福放在首位,傾聽他們的心聲,體察他們的心情。因此,造訪日本各地、特別是偏遠地區及島嶼之旅,作為天皇的象徵性行為非常重要。
第三,對減少國事和象徵天皇公務的方式以及實行攝政的方式予以否定,希望以「生前退位」的方式解決。明仁天皇明確的指出,「伴隨天皇趨於高齡的應對方式,無限縮小國事行為及作為象徵天皇的行為或許很難。」雖然相比退位,讓皇太子攝政更為簡單,但明仁天皇表示「即使是這樣,天皇持續不能充分履行理應完成的公務,直到生命終結其作為天皇的身份始終不會改變」[3]。換句話說,明仁天皇認為攝政始終不能真正替代天皇,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第四,希望避免因天皇身體嚴重不佳及繁瑣殯葬儀式等給社會、國民帶來各種影響,減輕皇族家人的負擔。多年前,明仁天皇就提出要簡化葬禮,實施火葬。這次講話更明確指出:「當天皇健康狀態嚴重不佳時,如以前曾出現的那樣,有可能導致社會停滯、給國民的生活也帶來各種影響。而且作為至今為止的皇室慣例,天皇過世之後,連日舉行的隆重殯葬儀式將持續近兩個月,之後與喪葬有關的儀式會長達一年。這一系列儀式及與新時代相關的各種事項同時進行,因此與之相關的人們,尤其是天皇的家人不得已將處於非常艱難的狀況。」[3]希望能避免這樣的事態。
據相關人員介紹,明仁天皇在準備發言稿時,原本準備加入非常強烈的退位意向。但由於憲法禁止天皇發表政治性言論,於是在不牴觸憲法的範圍內進行了最大限度的調整。只是強調這次講話是作為「個人的想法」,暗示未來要「生前退位」,將天皇之位傳給皇太子。講話最後,明仁天皇衷心祈願今後皇室能繼續與國民同在、攜手共築這個國家的未來,並且天皇的象徵性職責永不中斷、穩定維持下去,懇切希望能夠得到國民的理解。
三、天皇希望「生前退位」原因明仁天皇的「退位聲明」對日本國民是個不小的震動,一些民眾認為其影響程度不亞於戰後昭和天皇的《人間宣言》。明仁天皇為何要「生前退位」呢?雖然現在各界眾說紛紜,但筆者認為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幾方面。
第一,高齡化帶來的身體健康問題是明仁天皇意欲「生前退位」的首要原因。明仁天皇在2003年和2012年先後做了前列腺癌的摘除手術和心臟搭橋手術,最近還被診斷出有阿爾茨海默病即俗稱老年性痴呆的早期症狀,因此很難再堅持完成日常的公務活動。在天皇82歲生日前夕的記者見面會上,明仁曾感慨「越來越感受到自己年事已高」,對此前在全國戰歿者追悼儀式上講話曾出現差錯一事一直縈繞於心。宮內廳考慮到天皇的身體,近年來一直在不斷減少公務。對此明仁天皇的心情非常複雜,他曾在記者會上說:「減輕負擔,必須要根據公平的原則,故應充分考慮。」[4]2013年12月,明仁天皇表示「雖然年紀大了,但還是要盡全力發揮作用。」同時,也強調「希望讓年輕一代來接替自己訪問學校、養老院等」。從2015年開始,皇太子夫婦和秋筱宮夫婦接替了訪問學校、養老院的公務。2016年2月至3月,明仁天皇因患流感靜養,之後取消了在皇宮接受致敬的「晉謁」等部分公務。據宮內廳人員講,明仁天皇認為「必須要做完所有該做的公務」,減少公務的話,會影響天皇的地位和作用[4]。身為天皇就必須履行好憲法所規定的象徵職責,「所有的公務都很重要,沒有一個是浪費的」,因此,明仁天皇寧肯選擇退位也不願減少公務負擔。
第二,退位不僅有違明治以來的皇室傳統,而且還涉及非常複雜的程序,明仁天皇為何不選擇更為簡單的攝政制度呢?攝政制度是指天皇因為精神、身體重病或重大事故,不能親自行使國事行為時,由已成年的皇太子或皇太孫以天皇的名義行使國事的行為。昭和天皇在正式即位前,就曾因為大正天皇長期患病而經歷了五年的攝政時期。昭和天皇在逝世前一年,因為生病無法完成公務,也曾有過讓皇太子攝政的想法。雖然最終沒有實現,但當時大部分國事行為是由皇太子臨時代理完成的。回顧歷史,由於近代天皇制堵死了「生前退位」的路,使明治、大正、昭和三代天皇在晚年都不得不直面身體惡化和設置攝政這樣的問題。當今社會是一個高度電子圖像、近距離感知的時代,天皇的作用很多時候非本人不可替代。隨著社會的發展,象徵天皇的方式也在變化,攝政越來越無法代替天皇。考慮到皇室的未來,明仁天皇或許希望從他開始能夠真正解決這個不可避免的問題。
第三,退位不僅是因為由於高齡的原因,更是明仁天皇摸索建立符合憲法的現代天皇制的一個集大成的決斷。千餘年來,雖然天皇制幾經興衰,但對每一代天皇而言有一點從未改變,那就是守護天皇制傳統的皇祖皇宗思想和維護皇位的使命。明仁天皇在電視講話中提到:「作為傳統的繼承者,我深感繼續守護傳統的責任,在日新月異的日本和世界中,如何在繼續守護傳統的同時,將傳統寓於現代、使之鮮活地融合於社會並滿足人們的期待,至關重要。」[3]明仁天皇所說的「傳統的繼承者」並不只是單純的繼承舊的傳統,而是要求後繼者能適應時代變化,創造新傳統。何謂「新傳統」?明仁天皇,從即位開始就已經有了這個問題意識,一直在思考和摸索怎樣將國民主權與擁有悠久傳統的天皇相結合。天皇作為國民統合的象徵,必須要擔負起全面的責任,如果不能發揮這個作用,則以讓位的方式來解決,並將其作為「新傳統」。明仁天皇希望以一種更為符合現代的方式來維護象徵天皇制。「生前退位」對下一代天皇而言,也是對象徵天皇制更好的守護。
第四,明仁天皇受西方教育影響,有很多敢於突破的地方,如娶平民為妻、給自己規定8小時公務時間*8小時公務時間是指明仁天皇為自己規定每天8個小時處理公務,其它時間為私人時間,要和家人一起度過,其父親昭和天皇則是24小時天皇,隨時處理公務,沒有私人時間。、開放部分皇居和皇家宮邸等。對於如何守護和傳承象徵天皇制,明仁天皇一直都有著自己的見解。同時,明仁天皇做出這個選擇,或許也受到了擁有王室的歐洲及中東國家的影響。與日本皇室交往密切的比利時國王阿爾貝二世,在2013年7月以高齡和健康上的原因退位,由長子菲利普繼承王位。近年來,柬埔寨、科威特、荷蘭等國家的國王也由於高齡和健康原因提前讓位。在君主立憲制國家,王室的存在對於國家的作用除了象徵之外,其重要職責就是維護憲法,保持國家團結和民族凝聚力。將皇位傳給年輕有精力的皇太子,加強皇室活動,是有利於皇室穩定的重要舉措。
第五,明仁天皇「生前退位」,有利於修改《皇室典範》,確定皇室的繼承順序,保持天皇制的長遠與穩定。近年來,由於皇太子沒有兒子,而《皇室典範》又規定天皇只能由男子繼承,日本朝野關於未來皇室繼承人的議論不絕於耳。按照目前天皇家的順位繼承關係(見圖1),德仁皇太子為第一繼承人,但他繼位後的皇位繼承者是一個難題。如果讓皇位繼承順位第二人的秋筱宮作為繼承人,則需要修改皇室典範,設立「皇太弟」,如果不修改皇室典範,就只能一直作為親王直到繼位。此外,也有讓皇族女性繼承皇位,使皇室能夠延續「萬世一系」的提法,但無論是哪一種解決方案,都需要在制度上修改和完善。因此,明仁天皇希望「生前退位」,或許也是為了解決皇室的繼承問題,保持皇室的穩定。
圖1 日本皇位繼承順序
四、圍繞「生前退位」的各種討論與困難明仁天皇希望「生前退位」的消息,給日本社會帶來巨大的衝擊。自從2016年7月新聞報導以來,圍繞退位贊成與否,社會各界展開了激烈的討論。
根據《朝日新聞》的輿論調查結果,84%的民眾對此表示理解和支持[5],但還是希望天皇慎重考慮。對於出生在昭和、平成年代的日本國民來說,天皇具有特殊的意義。明仁是經歷過戰爭年代的最後一位天皇,也是和平憲法下繼位的第一位天皇。他象徵著戰後70年的平和,是不可替代的存在。大多數國民希望在不改變天皇是「國民統合的象徵」這一制度的前提下,謹慎地探討退位問題。
日本學界對天皇退位展開了熱烈的討論,主要分為支持退位和反對退位的兩派。支持退位論的一些學者對修改相關制度進行了大量的論證。京都產業大學名譽教授所功提出:「天皇終身在位的制度已經不符合時代,有必要修改。明仁天皇現在還屬於身體健康,故不適用於現有攝政的相關規定。」關西大學教授高作正博認為:「象徵天皇制下的天皇不具備政治性,也失去神格,作為一個人應有自己的自由意志。必須在符合憲法的前提下,實現生前退位」[6]。記者、新聞評論員櫻井良子提出:「既要尊重陛下的想法,也要守護日本國憲法。如何二者兼顧?特別措施法*特別措施法是指當發生與現行法律制度不對應的事態時,為解決問題而制定的特別法律,此法律在時間和目的上都有明確限制。不失為一個好辦法」[7]。
另一方面,反對修改《皇室典範》,認為應採取慎重態度的保守派學者舉出退位的弊端,提議應採取攝政等解決方式。如東京大學名譽教授小堀桂一郎擔心,一旦允許天皇生前退位,很有可能會發生歷史上曾出現過的被迫退位的情況,會從事實上破壞國體,因此堅持反對退位。日本大學教授百地章更悲觀地認為:「難免會出現利用退位後的天皇的權威,隨意地讓天皇讓位的情況。新天皇和老天皇同時存在,在國民精神統合上會產生障礙。」[6]反對退位的學者認為新舊天皇之間會產生政治勢力爭鬥的縫隙,同時,存在一個比天皇還更有權威的人,也是違反憲法上的理念,因此希望通過退位以外的其他形式解決。麗澤大學教授八木秀次認為目前最為理想的方式就是通過臨時代理,堅決反對退位,一旦出現退位的先例,將有可能導致天皇制的終結。[8]
明仁天皇選擇直接通過電視講話表達意願的方式,也透露出和政府遲遲不能正面這個問題間的矛盾,透著唯有通過這樣一種方式表達意願的無奈。天皇此舉實際上是給國會和內閣出了一道難題。安倍政府也不得不就天皇退位問題表達立場,將會經過相關人員的慎重討論後提交對策。目前,政府已經表明接受天皇的意願,正在探討在不修改《皇室典範》的前提下,設立一部特別措施法來專門解決明仁天皇的生前退位問題。政府將召開有識者會議,公開募集各方意見,計劃最快明年向國會提交法案。
明仁天皇退位需要修改憲法及皇室典範等,必須對退位的條件、退位後天皇的立場等問題進行充分討論 ,在制度設計上儘量減少政治介入的風險。退位之路不僅需要很長一段時間,而且充滿各種困難。
[參 考 文 獻]
[1]巖尾真宏.「象徴」とは 追求の末[N].朝日新聞,2016-08-09(2).
[2]田桓.戰後中日關係文獻集(1971- 1995)[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849-850.
[3]明仁.象徴としてのお務めについての天皇陛下お言葉[N].朝日新聞,2016-08-09(9).
[4]陛下82歳 自ら意向[N].朝日新聞,2016-07-14(2).
[5]池尻和生,鯨岡仁.生前退位 検討を本格化[N].朝日新聞,2016-08-09(3).
[6]北野隆一.「退位」賛否の議論活発化[N].朝日新聞,2016-08-09(8).
[7]桜井よしこ.伝統との両立 特措法も選択肢[N].朝日新聞,2016-09-11(4).
[8]八木秀次.公務縮小し 臨時代行も活用を[N].朝日新聞,2016-09-11(4).
[責任編輯 孫 麗]
Analysis on Reasons of Emperor Akihito Intending to Living AbdicationGONG Na
(Institute of Japan Studies,Tianjin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Tianjin,300191,China)
Abstract:The intention of Emperor Akihito 「living abdication」 has brought great shock to Japanese society.Emperor Akihito grew up in the war,and he was the first emperor acceded to the throne under the pacifist constitution.Since the emperor Akihito acceded to the throne,he has always insisted on maintaining peace constitution,fulfilled the symbol function,and played the special role of Japan and the royal.Emperor Akihito’s hope to abdicate 「living」 was mainly due to health reasons caused by aging,etc.Although the abdication in law and the procedure were very complicated,facing many difficulties,the emperor Akihito hoped to establish a more modern symbolic Emperor System to maintain the stability of the royal family.
Key words:Emperor Akihito;living abdication;symbol of the emperor
收稿日期:2016-09-10
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新編日本史」(13&ZD106)
作者簡介:龔 娜(1981— ),女,天津人,天津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副研究員,歷史學博士,研究方向為日本皇室、日本外交。
中圖分類號:K313.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2458(2016)06-0015-06
DOI:10.14156/j.cnki.rbwtyj.2016.0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