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7月28日消息:二輪輕便摩託車是否屬於機動車?酒後駕駛摩託車是否屬於醉駕?醉駕摩託車可否吊銷機動車B2駕照?市民普遍知道「醉駕轎車、卡車、麵包車等車輛要入刑」,但許多人對酒後駕駛兩輪機動車是否屬於「醉駕入刑」範圍並不清楚。
今年2月,市民張某酒後駕駛二輪輕便摩託車,被警方作出吊銷其機動車B2駕照的決定。張某雖然放棄陳述和申辯,也未要求聽證,但事後卻不服氣,於5月29日將松江交警支隊告上法庭,申請行政複議,請求撤銷警方的行政處罰決定。近日,松江區法院一審宣判,松江交警支隊作出被訴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行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應予維持。
酒後駕駛輕便摩託車為何吊銷大客車駕照
2月15日晚上9時,張某駕駛二輪輕便摩託車在松江松匯西路玉樹路口等紅綠燈時,被聯防隊員攔住。驗血結果顯示,張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21毫克/毫升,達到認定醉酒駕駛標準。據此,松江交警支隊認定張某醉酒駕駛輕便摩託車,吊銷其持有的機動車B2類型駕駛證。
庭審中,原告張某提出,B2駕照的準駕車型為大型客車,他沒有輕便摩託車駕駛證,且並未肇事,警方不應該吊銷其B2駕照。此外,發票上註明該車為助力車,所以不應該按照機動車相關規定處理。
處罰醉酒駕駛機動車者吊銷其駕照不針對車型
松江交警支隊指出,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這說明只要有醉酒駕駛機動車行為,不管是否造成後果,都要吊銷行為人的駕照;而且,法律只規定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沒有規定吊銷何種準駕車型的駕駛證。警方認為,《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是一種剝奪持證人駕駛任何機動車上路行駛資格的處罰,而不是針對某一車型。
此外,警方提交了一份《車輛檢查情況》及4張照片,證明涉事摩託車的外觀特徵及發動機工作容積等情況,據此認定該車屬於機動車,應按照機動車相關法規處理。
涉案車系掛假牌燃油車警方處罰決定並無不妥
法院審理後認為,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對摩託車定義為,無論採用何種驅動方式,其最高設計車速大於50km/h,或若使用內燃機,其排量大於50mL的兩輪或三輪車輛。本案中,被告提供的《車輛檢查情況》、車輛外觀及發動機照片、張某的《詢問筆錄》和《訊問筆錄》等證據,可證明原告所駕車系燃油車,且為了加油懸掛假牌照。且法律法規並未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查處酒駕過程中須對涉案車輛做司法鑑定方可認定其屬性,被告認定涉案車輛為機動車並無不當。
對原告認為交警不該吊銷其B2駕照的申辯,法院認為,《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醉酒駕車需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這一規定是剝奪持證人駕駛任何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資格,而不是僅針對某一車型的資格。因此,警方吊銷原告B2駕照沒有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