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排華傳統歷來已久,大規模的排華騷亂間歇性的就發作一次,而且愈演愈烈。以1740年荷蘭殖民當局製造的「紅溪慘案」為開端,印尼曾爆發過多起大規模的排斥、屠殺、華僑華人的暴行。1945年11月的泗水慘案、1946年3月的萬隆慘案、1946年6月的文登慘案、8月山口洋慘案、9月的巴眼亞底慘案、1947年1月巨港慘案、1965年9月30屠華以及1998年5月黑色排華事件都是極其惡劣的暴力行為。印尼對印尼華人的罪惡罄竹難書,查閱資料之後心中鬱結,不禁升起執筆寫下那一段段被印尼試圖掩蓋的歷史的想法。然而歷史太長,罪過太多難以一次記述,印尼排華將分成若干系列進行講述。願以我筆,還原歷史真相。
印尼排華初始——「紅溪慘案」。一場荷蘭人精心策劃的陰謀加上樂意成為屠刀印尼土著,而受害者只是勤勞無辜的印尼華人。
1619年,荷蘭殖民者佔領了巴達維亞城(今印尼首都雅加達),為補充當地勞動力的不足,採取多種手段地從各地輸入華僑。在一開始大多通過強佔臺灣進行華人的人口走私,然而在1664年鄭成功狠狠地打了荷蘭統治者一巴掌,武力收復寶島臺灣。1684年,清政府放開海禁,大量華人下南洋到達巴城。18世紀初,巴城已發展成為有10多萬人的城市,華僑人數增至近兩萬人,他們主要從事工匠、飲食、製糖、釀酒零售等行業,為巴城的崛起貢獻良多。然而日益增多的華人威脅到了荷蘭人的統治,而且荷蘭人的統治完全無法控制抱團生存的華人。
印尼當地人在荷蘭的殖民統治中處於最底層,他們是被剝削最嚴重的群體。他們不敢欺負手中握有武器的荷蘭殖民者,卻常常把矛頭對向富裕但是實力一般的華人。但是在荷蘭強盛的時期,以商業立國的荷蘭,需要華人的工作以推動印尼商業的發展。進入十八世紀,荷蘭「海上馬車夫」地位嚴重下降,他們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失去印尼殖民地,他們當前想法是盡一切可能剝削印尼的的一切,於是華人的存在無疑是「多餘」且無用的。
1740年荷蘭殖民當局頒布「許可證」法令,規定一切可疑華人都應該被逮捕搜查。荷蘭當局該政策帶來十分消極的後果,數千的華人遭到逮捕並被運往好望角,錫蘭(斯裡蘭卡)做奴隸。荷蘭人還借著收繳武器為名搜查華人房屋,強取豪奪。
在印尼的華人人人自危,一些華人團體決定組成幫團,購買武器裝備隨時自衛。面對荷蘭人的步步緊逼,1740年10月7日華人發起反抗,奪下兩個據點。荷蘭士兵擊退了向總督府逼近的華人,但是形勢對荷蘭人不容樂觀,如果龐大的華人組織起來,荷蘭的殖民地位不保。當晚荷蘭當局在城裡宣布宵禁,並且不允許華人點燈避免他們與城外的華人組織串通勾結。
此時,荷蘭殖民當局進行著討論,他們想到了一條毒計,利用印尼土著攻擊華人。於是荷蘭人向印尼土著傳播華人進攻,並且計劃殺死所有人,強姦他們女人,將孩子和男人當成奴隸。除此之外,還宣稱進攻華人的一切財產都屬於土著。
印尼土著一瞬間紅了眼,對財富貪婪加上所謂華人的陰謀點燃印尼土著的心中的仇恨與貪慾。他們忘記了真正佔領他們家園,剝削他們的是荷蘭人,而華人卻常常為印尼人提供幫助。仇富心態下,排華情緒一觸即發。荷蘭人為印尼提供武器裝備。在卡利伯沙歐斯一帶華人聚居區,幾間華人店鋪被燒,荷蘭當局宣稱華人進攻來了。於是騷亂開始了,印尼土著湧入華人居住地殺人,放火,強姦。
悽慘的叫聲不絕於耳,恐怖的景象觸目驚心,全城每一個角落都發生著對華人的屠殺。只要是華人無論男女老少,一概斬盡殺絕,哪怕是孕婦和嬰兒。每一秒都有華人死去,有華人婦女被強姦凌辱。被捕的華人被捆綁著雙手,像屠宰畜生一樣被屠宰。零散的財物撒滿了整個屋子和街道。
屠殺整整持續7天之久,這場屠殺蔓延到城裡每一個角落,華人的鮮血染紅了運河,街上屍體橫陳,到處都是殺戮的氣息。大屠殺的主犯的荷蘭當局者,但是那些與華人無冤無仇被財富鼓動的印尼土著表現得更加殘忍貪婪。
直到兩周後,荷蘭殖民當局宣布對華人大赦。這時巴達維亞城內僅有3431人,這意味著這場大屠殺起碼有上萬人被屠殺,街道流滿了被殺者的鮮血,華人城區的洪(紅)溪河水也被遇害者的屍體堵塞,鮮血染紅了河水。這次大屠殺,歷史上稱為「紅溪慘案」。
「天朝之棄民,不惜背棄祖宗廬墓,出洋謀利,朝廷概不聞問。」
在那時的印尼華人嚴格意義上還是清朝民眾,然而乾隆帝的發言卻實實在在寒了下南洋的華人的心,這種發言也表明中國閉關鎖國,錯過新時代的到來。
「紅溪慘案」只是印尼排華史的開始,當荷蘭殖民者離去,當印尼建立民族國家,印尼的華人依舊陷入被排除甚至慘遭屠殺的境地,印尼人在「紅溪慘案」絕不是被脅迫的儈子手,他們的屠刀拿起並沒有在放下。
1965年9月30日數十萬華人被屠,已經成為印尼的公民的華人為何依舊遭到屠殺,那天到底發生了什麼?歡迎關注,接下來一段時間,印尼排華系列將持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