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網友」需謹慎!19歲女孩被逼「獻身」,威脅恐嚇罪判幾年

2021-01-11 法智律師網

案情詳情:

19歲的陳某是直播平臺的一位主播。她的臉龐和身材俱佳。她平日通過直播出售日常生活用品。 7月初,她在某社交軟體上偶然結實了一位男網友王某。兩人還彼此添加了QQ成為朋友。隨後,他們在QQ上開始了熱聊,並逐漸了解,最後竟無話不談。

隨著時間的流逝,兩者已發展到了「聊騷」的程度。 王某開始向陳某發送有關其隱私的黃色照片和視頻,並要求陳某向其發送私人照片和視頻。在看到王的「開誠布公」之後,無法抵抗誘惑的陳某也開始向他發送私人部分的照片和短片作為回應。

持續幾天後,陳某的家人發現此事立即阻止了與陳某與王某聯繫。然而,面對此時的突然停止,尋求興奮的王某不肯罷休。他用陳某的私人照片和錄像威脅陳某,並要求約陳某在石家莊市中山路附近的一家賓館見面。 王某還威脅恐嚇聲稱,如不與其發生關係,就將陳某的隱私照片和視頻發布到網上。

7月9日晚上,焦急的陳某經過強烈的思想鬥爭,告訴家人真相。家人當即決定陪她一同前往。

7月10日,在賓館開了房間的王先生等著陳先生來。陳進入房間後不久,她的家人和接到家人舉報的喬溪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封閉警察中隊的警察立即敲門進入房間,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王某。位置。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王某供述了他以陳某隱私照片和視頻相要挾欲與其發生性關係的犯罪事實。

王先生今年29歲,來自石家莊市深澤縣。他以前沒有犯罪記錄。他在深澤縣有份穩定的工作,並且他已經有一個家庭,有一個孩子。三口之家原本過著幸福的生活。

7月11日,王某因涉嫌強姦被刑事拘留。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威脅恐嚇罪判幾年?

《刑法》第293條規定,有尋釁滋事行為的,破壞社會秩序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尋釁滋事罪證據標準: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肆意挑釁,起鬨搗亂,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犯罪主體為自然人,系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辯解。

法智律師網提醒:

在線約會需要謹慎,不要輕易信任陌生人,不要隨意向他人透露您的隱私,金錢,重要文件以及其他信息和照片,也不要給罪犯任何機會。墜入愛河時,不要被愛蒙蔽,答應男人「床照」的要求,而放棄了保護自己!

如果遇到這種事是絕對不能妥協的,因為一旦你妥協去見面,你肯定會被拍更多的照片,而且這種照片的威脅度會比你的裸照更大。

另外,我們必須保持警惕,加強預防,當遇到被騙等問題時應及時向警方報警求助。不要忘記,在遇到此類事件時,您的家人和好朋友將永遠是您的最強後盾。我希望本文能對所有遇到威脅的女孩子給予幫助,希望女孩子都能保護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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