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突顯離婚潮:離婚冷靜期對家庭是好是壞?

2020-12-22 凡說複雜

近日,有市民反映,深圳某些地區的離婚預約業務爆滿,因為疫情的原因,現場取號不可得,離婚又需預約看起來遙遙無期,讓一些捉急離婚的人們很是心傷。

離婚是一種法定關係的解除,出現離婚熱潮大致與這些內容有關係:

1、疫情期間,夫妻聚少離多的家庭終於有大好的機會培養感情,完了發現三觀不匹配、生活習慣不搭嘎,矛盾升級導致離婚需求增加;

2、疫情期間各項業務擱置,擠壓的需要離婚的人群存量一時間大面積釋放出來,也導致了離婚掛號人員的增加。

3、經濟在慢慢恢復,作為剛需的房產的市場調節和首付款的相關政策,讓一些有能力的投資者希望藉助離婚的事情來節省一部分購房剛需的支出,是很多人分析人為深圳出現離婚潮的原因。

去年中旬,一則關於國內離婚率連年攀升、結婚率連年下降的新聞報導讓很多人開始反思結婚的必要性的問題:本以為婚姻是感情的升華,哪想到升級之後的家庭卻成了生活的負累。離婚是脫離法定關係的必經過程,政府給予一定的離婚冷靜期真的有必要嗎?

在離婚統計的列表中,生活瑣事佔據了離婚原因的首位,其次是分居和感情基礎薄弱和家庭暴力。時隔半年,即使這些因素的排序發生改變,也逃離不了生活瑣事對家庭和感情的影響。

在婚姻關係中,雙方本是平等的主體,當有了家庭一方不得不放棄自己的一部分交際生活去委曲求全的時候,心生怨懟在所難免,加上生活瑣事和無法感情共情的因素,矛盾升級導致感情破裂、家庭關係走向滅亡似乎並沒那麼難易接受。相對一些因為家庭關係、生活壓力、情感抑鬱導致的悲慘結局,能夠在相對理智的情況下選擇和平的分開也不是那麼糟糕。

再者,我國給出的離婚冷靜期的指導期限是3-6個月,如果由建議變為強制性的實施,非自願延長的冷靜期真的會讓家庭的關係趨於緩和、真的對社會的整體穩定有幫助嗎?

非自願必須延長婚姻期限的三個月到一年,習慣還是那個習慣、沒有責任心還是沒有責任心,如果不能讓雙方發現對方的好,誰又能保證不會在半年或者是三個月之內由相對平穩提升至暴力拳腳呢?

有影視作品中說道:

離婚不是最壞的結局,最壞的結局不是離婚,而是成為面具夫婦,對對方沒有愛,也沒有任何期待,卻被強制在一起生活,才是強制的不幸。

網上報導在北京的一些地區已經開始推行離婚冷靜期,我們不排除一些因為離婚事後後悔再復婚給相關機構及工作人員來帶的人為負擔的增加,對於雙方理智選擇走向滅亡的婚姻關係,您是否支持必須給其一個必須延長關係的期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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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離婚冷靜期|觀點:離婚冷靜期不適用於訴訟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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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離婚冷靜期來了 怎麼個「冷靜」法
    首先,離婚冷靜期設定為30天;其次,離婚冷靜期屆滿後的「再一個」30天之內,雙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逾期不領則視為撤回離婚申請。此外,婚姻登記機關將不再受理因脅迫結婚而請求撤銷的業務。據民法典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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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老師的她,深知好學校的重要性。她常掛在嘴邊的就是埋怨,「上不了好的小學,就上不了好的中學,上不了好的大學,人生就毀了……」這樣的夫婦間價值觀的不同,時至今日依然廣泛存在。他們在家庭生活中,處處充滿了摩擦。所以這部劇,很長時間內都佔據收視率的榜首。
  • 離婚冷靜期是什麼意思 離婚冷靜期是多久實施了嗎
    在分組審議中,有關草案婚姻家庭編的三大問題引發熱議。關於完善離婚冷靜期草案第1077條規定了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的,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 「離婚冷靜期」是否限制離婚自由?
    面對逐年攀升的離婚率,設置「離婚冷靜期」,已經成為越來越多國家的公共政策。5月23日,全國政協委員、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少平表示:「離婚冷靜期設立的出發點,是讓當事人慎重地、考慮成熟後再行使自己離婚的權利,不要因為一時的吵架、頭腦發熱,就拆散了一個家庭。」
  • 離婚冷靜期實行已大半個月,離婚的人變少了嗎?
    帶著這些問題,南都周刊走訪了深圳、廣州多個婚姻登記處,並採訪了深圳市民政局以及婚姻家事、房產糾紛律師。深圳12月離婚人數同比漲幅超35%國家民政部統計數據顯示,全國2020年三季度婚姻登記離婚登記267.0萬對,環比增長67.4%。2019年第三季度離婚登記環比增長52.3%。2020年5月離婚冷靜期即將實施的消息出來後,全國離婚登記環比增速2020年第三季度起就開始抬頭。現在,離婚冷靜期已實行大半個月,記者再次了解了深圳、廣州兩地的離婚情況。
  • 離婚冷靜期是否合理?聽他們聊聊離婚那些事兒…
    鍾瑞棟提到,根據目前的研究表明,95%的夫婦在離婚時是考慮清楚的,有5%的夫妻則是屬於衝動離婚,「很多人會覺得離婚冷靜期影響了那95%的人,但實際上,即便沒有冷靜期的情況下,離婚的前提本身就是需要『雙方自願離婚』,冷靜期對于堅持要離婚的人來說只是增加了30天的時間成本;但對於剩下的5%,離婚冷靜期相當於給這個家庭提供了一個機會,如果有5%的家庭能夠因此而被挽救,其數量也是非常大的。」
  • 離婚冷靜期如火如荼的前夕,卡點辦離婚,民政局驚現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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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我國離婚率逐年上升,「閃離」現象增多,甚至一言不合就離婚。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擬規定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草案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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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之離婚冷靜期
    首先,看看《民法典》關於離婚冷靜期:第1077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當事人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離婚冷靜期的目的離婚冷靜期制度本質上是遏制衝動離婚,不是限制人們的離婚權,更不是限制女性的離婚權。
  • 離婚冷靜期真的來了!怎麼個「冷靜」法?
    據民政部近日發布的文件顯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為了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冷靜期。這回,離婚冷靜期是真的來了!
  • 離婚冷靜期的是與非
    其中,離婚冷靜期就屬於爭議較大的話題。不少人認為,針對中國現在離婚率居高不下的情形,離婚冷靜期有利於幫助當事人避免一時「頭腦發熱」而導致的離婚。但是也有大量的反對的聲音,認為夫妻之間小打小鬧不會真的鬧到民政局去申請離婚,如果真的已經去到民政局的,背後絕大部分都已經是長期的忍無可忍。這種時候,還另外增加30天的冷靜期,純屬對當事人的折磨。
  • 對「離婚冷靜期」的幾點思考
    「離婚冷靜期」就是冷卻處理法。我首先要點讚這個新舉措,這個新舉措說明四川省高級法院的領導和法官們,正確認識到了家庭與社會的關係,這個新舉措能夠挽救更多瀕臨破碎的家庭,為更多的孩子保住一個家,並且能夠推進社會和諧發展。  家庭和生活是一個什麼關係?一個家庭是組成社會的一個細胞,社會是由無數個家庭細胞組成。
  • 「離婚冷靜期」為何遭到質疑與反對
    ——本文系紅網第六屆全國大學生「評論之星」選拔賽參賽作品近日,離婚冷靜期實施條款出爐,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民法典》對離婚冷靜期作出了規定。在中國,離婚登記將按照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等程序辦理。
  • 離婚冷靜期並不適合所有離婚者
    原標題:離婚冷靜期並不適合所有離婚者四川省資陽市安嶽縣的一對「85後」鬧離婚,卻被法院「叫停」。記者從資陽市安嶽縣人民法院獲悉,3月8日,針對這對夫婦提出的離婚訴訟,法院發出「離婚冷靜期」通知書,限定這對夫妻冷靜3個月,其間不得向對方提出離婚。 據了解,這也是四川省首份公開報導的「離婚冷靜期」通知書。
  • 離婚冷靜期來了!遭遇重婚、家暴等情況怎麼辦?
    據民政部近日發布的文件顯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為了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冷靜期。離婚冷靜期真的來了!首先,離婚冷靜期設定為30天;其次,離婚冷靜期屆滿後的「再一個」30天之內,雙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逾期不領則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 也談離婚冷靜期:離婚,冷靜點,不好嗎?
    「離婚冷靜期」真的要來了。近日,「30天離婚冷靜期」的討論又衝上了熱搜。因為,《民法典》將會在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關於離婚冷靜期的法律細則規範都已陸續公布。揮霍財產、轉移財產、仿造債務、家庭暴力、婚內出軌這些就很複雜了,動歪心思的人,只要有時間,30天足夠了……我們先來看看,冷靜期指的是什麼——離婚冷靜期,即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申請撤回離婚登記。
  • 離婚冷靜期會讓離婚更難嗎?
    離婚請「冷靜」,明年起離婚將多了這一步,基於《民法典》中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於11月24日下發了《有關婚姻登記規定的通知》,在離婚程序中增加冷靜期。調整後的離婚登記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五個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