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社會學學派
1)又稱法國社會年鑑派,形成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雖主要是社會學的一個流派,但因對人類學(民族學)進行大量研究,且在後者學科歷史上具有一定地位與影響,因而具備社會學、人類學雙重屬性。
2)代表人物是杜爾幹及其繼承人莫斯,列維布呂爾、赫茲等,形成標誌是1859年《社會學方法論》與1898年的《社會學年鑑》的出版。
法國的文化人類學研究在這門學科發展中佔有重要地位,先驅者有拉菲託、愛德華,此外,聖西門、孔多塞、孔德也作出了重要貢獻。
3)主要觀點:
社會決定論,認為社會事實自成其類,要用社會事實解釋社會,不可簡化到心理和生理現象;社會事實獨立於個體並大於個體之和,對個體有強制性,強制力來源於集體意識和集體表象,社會的強制力來源於無形而有力的集體意識和集體表象,而以聖俗分類為基礎的宗教則是社會的核心形式,人們對自然界的分類依據社會文化分類,社會文化分類則是二元對立的原理。
上述所有社會現象都有現實功能,因而可以用科學方法進行實證研究。
4)該派把人類社會作為自己研究的中心,信奉實證主義哲學,用民族學的資料來研究社會問題。
泰勒:認為宗教最初產生於人類的早期部落中,而這些部落成員的普遍的宗教信仰,就是對靈魂和精靈的信仰,即是萬物有靈論。萬物有靈論產生的根源是原始人嘗試解釋兩個生命之謎,
第一,是什麼構成了生和死的肉體之間的差別,是什麼引起清醒、 夢、失神、疾病和死亡?第二,出現在夢幻中的人的形象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對這兩個問題的思考人們的解釋是,在每一個人身上存在某種靈魂,它可能會暫時地或永遠地離開人體,如果是暫時地離開,就會造成夢境、疾病;如果是屬於永遠地離開,就是人的死亡。先民們開始是對人的靈魂的信仰,後來延伸到無生命的物體,從而形成泛靈論;泛靈論信仰發展為祖先崇拜,然後再到自然精靈崇拜,再到多神崇拜,最後發展為一神崇拜。
涂爾幹:他反對泰勒關於宗教起源於萬物有靈的觀點,認為這種觀點必然導致研究對象失去客觀性。他認為宗教不是虛幻的現象,不是原始人頭腦中憑空思維出來的東西,它從不表現大自然中完全不存在的事物。圖騰信仰的客體不是一些動物或植物,而是某種無名的和無個性的力量,這些力量處於這些客體的每一個體之中,但又不同其中的任何一個混合在一起。也就是說,圖騰動物或植物僅僅是這種無個性力量可以看得見的象徵,而這種力量本質上就是統治人類的社會力量。一切宗教都表現了產生這種宗教的社會現實的狀況,個體事物並不是本身就有著喚起神聖感情的東西,而是投射到物體上的信仰使這種物體變得神聖。在徐爾幹看來,宗教產生的真正和唯一的淵源就是社會,圖騰崇拜的對象和神聖事物只不過是社會力量的象徵,歸根結底宗教是一種社會現象,社會是產生宗教的原因而不是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