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醫院管理公司拖欠員工馬某工資64萬餘元,馬某向北京朝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卻因無財產可供執行陷入僵局。近日,被執行公司法定代表人顧某在某酒店出席行業會議並擔任主持人時,執行法官得到線索帶法警提前來到會議現場進行布控,並將拒不向員工支付工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顧某拘留。
2019年12月,朝陽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作出仲裁裁決:某醫院管理公司給付馬某工資及解除合同的補償金共計60餘萬元。裁決生效後,醫院管理公司未主動履行,馬某於今年4月向北京朝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郝慶進查詢到,被執行人公司已不在住所地實地辦公,且無財產可供執行,馬某亦無法與公司法定代表人顧某取得聯繫,案件陷入執行不能的困境。
今年12月,馬某向法院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被執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顧某將於周日在某酒店會議廳主持一場醫療領域的會議,會議邀請了大約七十餘人參加。
得知這一重要線索後,執行法官立即安排活動當天前往會場找顧某談話。由於顧某系該場會議的主持人,且現場參會人員較多,考慮到案件執行的社會效果,會議開始前,郝慶進與便衣法警先行進入會場,將顧某叫到走廊告知來意。法官表示,會等到會議結束再進行談話,並提醒顧某不能擅自離開會場。
會議由下午兩點進行到四點,會議結束後郝慶進將顧某帶到酒店的小會客廳與其談話。經過法官一個多小時的釋法明理、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面對面溝通,顧某仍表示公司現在無錢可以還款,郝慶進現場宣布對其採取拘留措施。
攝影:張金龍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張蕾 通訊員 黃碩
編輯 王雯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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