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動我的門試試?」「試試就試試!」「二位大姐消消氣,我是南口司法所工作人員,今兒是特意來給二位調解糾紛的。」昌平區南口司法所所長蔡晨光邊說邊拉開雙方當事人,「您二位先跟我說說,我給評評理。」
原來,家住南口鎮村的袁女士離婚後,法院判決房子歸她和前夫一人一半,為了出入方便,袁女士在自家房子東面單獨開了一個門,但是這個門與賈女士家的大門「面對面」,按照農村的老說法,「大門對大門必出大事。」賈女士多次找袁女士要求把門改了,但是袁女士表示沒法改,雙方協調不成,賈女士一氣之下拆除了袁女士門前的臺階,並表示袁女士先改門,她才修好臺階。為此,雙方發生了激烈的爭吵,無奈之下找到南口司法所尋求幫助。
蔡晨光聽後,先到現場查看了兩家房屋具體情況,並安撫了雙方激動的情緒,「首先要尊重鄉村民俗,按照民俗,確實沒有『門對門』的說法,但是民俗並不代表法,賈女士不能因為講究『老理兒』就可以私自拆人家的臺階。」最終提出調解意見,袁女士在自家門口做個活動的「影背牆」,出門進門隨手「推牆」,這樣賈女士每天出門看到的是一面「牆」,減少了「老理兒」對自己心理上的影響。最終雙方達成一致,共同承擔修建「影背牆」的費用。
隨著生活節奏加快,再加上鄰裡之間多不相往來,導致相互之間缺乏溝通、了解和信任。一點小事都可能導致爭吵,針對這種情況,南口司法所運用情、理、法相結合的調解技巧,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耐心做好矛盾雙方思想工作,將矛盾及時化解,成為鄰裡和諧的「助推劑」。
「司法所人民調解的作用就是及時地化解矛盾問題,維護鄰裡關係的和諧穩定。」蔡晨光表示,人民調解工作是矛盾化解的「第一道防線」,下一步,南口司法所將繼續做好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司法工作,減少社會矛盾糾紛,推動社會和諧發展。
圖文/向凌瀟 馮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