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鐵縱火事件發生後,地鐵安排免費巴士送乘客回家。網絡圖。
近日,香港地鐵尖沙咀站發生縱火事件,火勢隨後被消防員撲滅,事件造成18名市民不幸受傷入院。事件發生後,從特區政府、地鐵公司到香港市民的迅速反應使事件的負面影響降到了最低。我們不妨探究一下香港的應急管理體系在發生突發事件之後如何應對,看看有何值得借鑑之處。
特區政府應急管理體系一瞥
香港特區政府應急管理體系主要由應急行動方針、應急管理組織機構、應急運作機制構成。
香港特區政府將突發事件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緊急情況,指任何需要迅速應變以保障市民生命財產或公眾安全的自然或人為事件;二是危急情況或災難。一旦發生突發事件,香港特區政府遵循精簡、高效、靈活、便捷的行動方針指導應對工作,即限制涉及的部門和機構數目;限制緊急應變系統的聯繫層次;授予緊急事故現場的有關人員必要的權力和責任。
香港設有領導機構為以行政長官為首的行政長官保安事務委員會。如果發生非常嚴重的事故,且持續時間長、波及範圍廣、會嚴重影響或有可能嚴重影響香港安全,保安事務委員會將召開會議,指示有關部門執行政府保安政策。工作機構包括保安控制委員會、分區保安控制委員會、有關民眾安全的政府救援工作委員會、警察總部指揮及控制中心、聯合新聞中心等;參與應對突發事件的政府部門和機構包括漁農自然護理署、建築署、醫療輔助隊、民安隊、食物環境衛生署、消防處、衛生署、民政事務處、香港天文臺、警務處、醫院管理局、政府新聞處、保安局、運輸署等32個部門。
2003年「非典」暴發後,香港特區政府進一步完善應急機制,設立了三級制應急系統。該系統在緊急應變的救援、善後和復原三個主要階段以不同形式運作。
人人負起責任 都是決策中心
8號風球掛起後,公告隨處可見。網絡圖
香港特區政府的應急管理體系也需要各個部門和市民的配合。我們以香港發生重大颱風災害為例,看看從政府、企業到市民,香港各界是如何應對風災的?應急體系各環節怎樣做到緊密契合、有條不紊?
當颱風來襲,當日教育局宣布所有學校全日停課。這項決定的依據是《熱帶氣旋及持續大雨幼稚園及日校適用的安排》。香港每一所幼稚園和學校的校監及校長手中,都有這份文件。負責組織市民文化體育活動的政府機構康文署,也規定了天文臺8號預警發出後應採取的對應措施——如活動舉行期間發出信號,活動繼續舉行;如活動舉行前已發出上述信號,取消所有活動。如果說天文臺不斷更新的警告信號,是迎戰颱風的指揮旗,保安局制定的《天災應變計劃》,就是政府應對颱風的「寶典」。這裡邊,詳細規定了政府各部門的具體任務,還指定了責任人。比如,渠務署署長負責疏通及修葺淤塞或損壞的汙水渠及雨水渠,確保汙水處理廠及洪水抽水站運作良好。運輸署的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會在颱風襲港期間,聯繫公共運輸營辦商、各政府部門包括香港天文臺、警務處及各工程部門,收集交通及道路的資訊,作出協調並通知媒體。
在「小政府、大社會」的香港,政府的很多政策,必須依賴企業的幫助完成。颱風來襲期間更是如此。以中環一家銀行為例,他們已經給員工發了郵件:8號風球生效期間,上班族早上不用上班,倘若改為3號風球後,兩個小時到辦公室上班即可。其實,提前下班、推遲上班的做法,並非香港政府的強制要求。勞工處擬定了一本小冊子,就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安排提供意見和指引,但並非法例。不過,香港絕大多數的企業,都按指引制定了提前下班或推遲上班的政策,對一些必須上班的崗位,則提供交通補貼或接送服務。香港運輸署介紹,各家運輸企業提早結束運營、加開班次等,都是企業的自主行為,運輸署不會幹預。但有關措施必須向運輸署通報。
很多人會抱怨政府發布的天氣信號看不懂。在香港,每個成年人都知道8號風球、黑雨警告的涵義,天文臺通過媒體發布此類警告,一般也不會再作具體說明。香港市民能夠有條不紊地應對一次又一次的強颱風,主要原因之一是得益於危機教育——香港特區政府應急管理的重要一環。特區政府從中小學開始,就著手培養全民的危機意識,開展教導市民如何應對災難的培訓和實地演習等活動。
志願者隊伍發揮大作用
香港民安隊少年團。網絡圖
香港民安隊是「香港政府轄下的一支須穿制服並受紀律約束的志願應急隊伍」,隊員來自社會各階層,他們志願登記後,通過遴選成為正式隊員。隨著社會發展,民安隊的職能與時俱進,由初期的擔負備戰防禦任務,轉型成為一支訓練有素、能夠執行多元化安保、服務任務的輔助應急部隊。
民安隊的職能非常廣泛,包括應急救援、維護治安、為民服務等。具體職責任務包括:協助政府各政策局及部門執行抗疫或抗災行動、山嶺搜索及搶救、水災搶救及防止山火等任務;在各項大型公眾活動中維持秩序;在各郊野公園及遠足徑執行巡邏任務;在政府部門及非政府機構主辦的大型宣傳活動中表演助慶,以提高大眾對有關活動的興趣;為政府及非政府機構提供山嶺活動安全及搶救方面的訓練活動和專業服務;為年齡介於12-17歲的青少年提供紀律及技能訓練,並培育青少年成為未來領袖和負責任的公民。
民安隊成員平時分散在各個工作崗位,當發生緊急情況時,根據需要快速召回全部或部分隊員。為達到召之能來的目的,他們採取了3條措施:一是建立值班制度。民安處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接收和處置各種應急情況。二是籤訂支持協議。民安處與民安隊員所在單位籤訂協議,所在單位無條件支持隊員參加應急行動,隊員接到通知後,隨時可以響應。三是建立緊急召集機制。民安處購置了先進的超短波通信設備,組建了超短波通信網。一般情況下,民安處用程控電話或手機等通信手段,通知隊員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轉告隊員到隊部集結,有時也可由民安處直接通知隊員。據介紹,在不預告的情況下,通知發出45分鐘後,可集結民安隊員70%左右。
香港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啟示
香港警務處反恐綜合演練。網絡圖
香港特區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有五大經驗。
香港特區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十分注重應急預案演練,幾乎每個預案一年至少演練一次。通過演練,建立健全應急聯動機制,整合應急資源,提高預案的科學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以此提高應急處理水平。並且,香港特區政府十分重視依託美國、加拿大先進的應急管理培訓系統,對應急管理人才進行培訓,提高隊伍素質;加大應急管理宣教力度,普及應急知識,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香港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負責牽頭處理的部門在採取相關措施的同時,立即知會相關單位,及時通過電視臺、電臺,報紙等發布相關信息,有效解決了政府部門與公眾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為處理突發事件營造了公開的氛圍。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特區政府在處理突發事件過程中,十分注重聽取專家意見,發揮專家作用,充分利用專家,減輕政府處理突發事件的外圍壓力,為處理突發事件營造了公信的氛圍。 除了上述之外,香港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應急指揮中心建設及應急裝備的配合,通過採用世界先進的應急技術、裝備等,提升突發事件處理水平。(蔡嘯天綜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