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如果遺囑沒有經過公證,能得到法律上的承認,擁有法律效力嗎?
對於我們每個人的一生都是會面臨到死亡這一件事情的,那麼有一部分人他們會提前的將自己財產進行一個分配,提前買好墓地,安排好一切,這樣也算是可以安心的走了,但是面對這些問題還是會有一些老人擔心自己立下的遺囑是否能有效?往往在這時候他們是會選擇諮詢自己的子女,但是子女們大部分還是會比這樣的問題,但是真的遇到了長輩去世的時候還是會認真去思考這個問題的,甚至還會產生很多的矛盾,子女們對於長輩的遺囑也是會有一份疑慮的,他們也是想要知道對於老人在立下遺囑的時候如果沒有做公證的話,這一份沒有公證的遺囑是否能夠得到法律的承認呢?而且不僅僅是這一部分會產生問題,對於父母去世之後銀行當中的存款以及股票是否需要繼承公證呢?
其實遺囑是否得到法律的承認最主要還是根據訂立遺囑的時候遺囑書寫人的精神狀態來決定的,假設他是處於一些清醒的狀態來寫下遺囑的,這一份遺囑就可以得到法律的承擔,但是如果是代寫的遺囑或者是寫遺囑時候人已經是不清醒的狀態,這時候也就無效了,假如在代寫遺囑的情況下,在場的人除了老人本身和代的人,還需要有一個人作為證明人在一旁見證這個過程。
法律上最為關心的還是老人在訂立遺囑時候的想法以及意願,如果老人因為疾病無法自己寫或者是不能夠保持理智的話,這時候所訂立的遺囑就沒有用了,有一些遺囑即便是得到了公證,但是由於書寫方面有一些不規範,或者是對於自己財產的範圍並不清晰的情況也會導致遺囑無效。例如在遺囑當中提到了財產是屬於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而夫妻雙方其中一方仍然活在世上,那麼只有當依然活著的這名老人去世之後,作為子女的才能夠從遺產中理所應當的獲得遺產。
對於財產分配問題大部分老人也還是並不清楚,例如分配遺產之後,不完全熟悉與自己的財產能夠隨意分配?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房屋,如果房產證明上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那麼作為其中的一方是沒有權利把這棟房子寫進自己的遺囑裡?對於如果父母已經去世了,他們在銀行當中是有一定存款以及股票的話,子女需要繼承公證嗎?
其實繼承人辦理手續之前,需要先將遺產繼承公證辦理好,在法定繼承證明應該由繼承人親自去到公證機關提交出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等原件以及其他的身份證件。也可以是繼承人的註冊派出所或者是人事檔案單位出具。假設第一級順序繼承人不在了,這時候也就可以由第二級順序繼承人去提供相關的證明信息了,對於遺囑繼承需要提供原遺囑以及指定繼承人的相應身份證明、還需要提供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醫療機構的死亡證明、戶籍管理機關的死亡註銷戶籍證明、需要人民法院宣布死亡的法律文書、死亡證明。這些是由公證機關等籤發的。對於繼承人一個人以上的,放棄繼承的繼承人需要親自去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聲明的公證書原件或者向住所地的公證處提交放棄繼承聲明的公證書。
不論是死者銀行存款還是股票,如果她的侄女是由存款憑證、股票帳戶卡,並且知道密碼是可以直接去到銀行進行轉存、可以將股票賣掉的,這樣就可以將資金轉回到銀行在進行過戶或者支取。我們經常會遇到在長輩去世之後子女就匆匆將身份證註銷了,或者並不知道密碼的情況,但是對於銀行的相關規定又是超過5萬存款支取以及過戶時需要身份證的。密碼掛失不僅本人才能辦理而且需要身份證,這就使原本簡單問題變複雜了。所以在這時候也就需要進行一系列的公證,而這些過程是需要手續費用的。這才是比較麻煩的事情。
在法律上只不過是得到公證之後來辦理會更加簡單,法律效益更強,但是沒有公正過的遺囑如果老人寫的時候是清醒的,分配內容都是自己的個人財產,這也是有效的,雖然說現在有很多人都很害怕提到死亡的問題,也害怕面臨這樣的事情,但是只要我們還是活著的時候多少還是會遇到這類事情的,實際上如果越早認識到這一個問題,也更能夠很好的處理好一些不必要的矛盾以及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