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做局「圍獵」:背上「套路貸」抵押變賣房子

2020-12-17 中國新聞網

  老房子門口的掠食者

張光興在北京市豐臺區不動產登記中心領回房產證。

楊世軍起訴張光興、要求對方償還欠款的起訴書。受訪者供圖

  85歲那年,張光興開始「流浪」。

  這位原衛生部退休幹部租地下室住、到親戚朋友家洗澡,居無定所。因為他的房子沒了。

  2016年年底和2017年年初,這位北京老人用自己的房子作抵押,分兩次借貸400萬元,「投資」新元盛業生物科技公司(以下簡稱「新元公司」)。公司承諾的還貸、收益、保本和免費提供保健品都沒有兌現。張光興債務纏身,房子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賣掉,他一度被迫離開了家。

  近兩年,許多跟張光興一樣失去房子、背上債務的老年人,出現在公眾視野裡。張光興的代理律師齊正解釋,2017年,因全北京有200多人報案,新元公司涉嫌非法集資,法定代表人王淑芳被北京警方逮捕。與其相關的部分案件至今仍在偵查中,涉及的房產有200多套,張光興是其中一個案例。

  「流浪」16個月後,今年7月,根據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的判決結果,張光興的名字回到他曾失去的房產證上。老人也回到住了將近30年的老房子裡。

  另一些籤下他名字的紙張,眼下仍令他喘不過氣。400萬元,欠款合同白紙黑字,債權人把他送上了被告席。

  「新元公司的案件涉及的200多套房產中,張光興是目前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拿回房子的。」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田碩寧對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說。

  律師齊正認為,比起其他200多個家庭,乃至全北京、全國所有因「以房養老騙局」「套路貸」失去房子的老人,張光興算是「運氣很好了」。

  「有房子嗎?有汽車嗎?」

  齊正一直覺得奇怪,為什麼退休幹部張光興年輕時學醫,晚年卻不信醫生,更信保健品。

  老人家是資深的保健品消費者,他關注各式各樣的產品,瓶的、罐的,固體的、液體的。他曾跟上百人擠在一間屋子裡聽課,平時看保健養生類書籍。他看書時還喜歡做筆記,在空白處寫心得感想,幾乎在每行字下面畫線畫圈。

  2016年,新元公司的酵素類產品引起張光興的注意。「酵素啊,酶啊,我非常感興趣。」他說酵素的理念,和他當初在醫科大學學的內容是一致的。新元公司的宣傳資料印得「非常多,隨便拿」。張光興越研究越認同,開始購買產品。

  當時,對老人來說,唯一的問題是這種保健品「價位太高」。張光興很快發現,自己掏錢,「繼續吃下去比較困難」。

  據張光興和多位老人回憶,新元公司有一個部門叫「貸款部」,負責把老人介紹給小額貸款公司或放貸人。

  「有房子嗎?有汽車嗎?」新元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建議他,將房產作為抵押物,可以從私人借貸公司借來好幾百萬元,再將這筆錢作為投資,注入新元公司,張光興就能不花錢吃酵素了。

  老人記得,新元公司當時承諾,會籤下協議,幫他償還貸款產生的利息,每個月還會給他一筆投資收益,稱之為「回購款」,貸款到期後新元公司歸還本金,算是「以房養老」。

  張光興當時很動心,回家跟妻子劉曙光商量。老太太起初不同意,最終在老爺子的堅持下答應了。如今回想那個時候,劉曙光直咬牙。

  2016年12月,經由新元公司介紹,兩位老人被一位放貸人帶到北京市中信公證處,在幾份文件上簽了字。

  直到今天,張光興也說不清自己是怎麼籤下那些文件的,他最後也沒有拿到公證書,更搞不清楚經公證產生法律效力的文件約定了什麼內容。後來據媒體報導,類似案件中有些老人,在公證程序進行期間,甚至不記得見沒見著公證員。

  程序完成後,張光興被新元公司告知,他抵押的房產可以從放貸人那裡借出300萬元,這筆錢將用於購買新元公司的保健品800公斤。老人表示,新元公司當時承諾每個月給他6萬元「回購款」,一年之後全額返還300萬元本金,貸款產生的每個月9萬元利息,也由新元公司來還。

  此後每個月1日,說好的6萬元都會按時打到老人銀行帳戶,打款人是新元公司。銀行流水明細單顯示,新元公司也的確將利息打到了債權人的帳戶上。

  張光興也琢磨過,「房子市值將近600萬元,卻只貸了300萬元,是不是有點不合算?」後來,他對當時的收益情況很滿意,於是又將自己的80萬元存款投入新元公司。

  2017年3月,張光興被放貸人勸說,到北京市方正公證處,再次籤下自己的名字,借貸100萬元。

  在相隔4個月的兩份經公證的債權文書上,債權人是兩個不同的人。為這兩次借貸進行信用擔保的人名叫楊世軍,他分別收取了9萬元、13萬元的擔保費。

  對張光興這樣的老人來說,公證處這3個字,有著特別的公信力。可用齊正的話說,他接觸的「以房養老騙局」「套路貸」相關案件,大多都會使用把老人領到公證處籤字的方式。

  抵押房子的老人,借來的錢除了注入保健品公司,還投資五花八門的信託基金、理財產品。「這些人利用了公證處的公信力,削弱老人的防備意識,因為老人認為公證處就代表著公正。」齊正說,「但有些公證員,跟小貸公司的人特別熟。」

  張光興還沒有來得及看帳戶,他借來的錢就直接轉給了新元公司。此後,張光興在7個月裡收到兩筆「投資」的「收益」,累計44萬元。新元公司在7個月裡累計幫張光興還款72萬元。

  齊正後來幫張光興算了算,新元公司給老人的這些「收益」,不足以彌補張光興投入的80萬元,也不足以彌補後來陸續產生的「房租、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用、保險公司保全房產的保函費用」。

  更何況,就算房子回來了,老人還背著400萬元的債呢。

  錢沒了,老房子也對他關上了門

  危機在2017年7月開始顯現,用齊正的話說,當時,新元公司「資金鍊斷了」。

  在這位律師看來,新元公司的經營方式是「龐氏騙局」,「利用新投資者的錢,給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而王淑芳「只有忽悠的本事,沒有真正經營的本事」,資金鍊斷裂是遲早的事。

  「新元公司的貸款部門,本質上是多個小貸公司的工作人員和非法職業放貸人組成的。套進來的人越多,利息也越滾越多,王淑芳的融資成本也就越來越高,這是不可持續的。」齊正向記者解釋。

  那個7月,包括張光興在內,許多「投資者」都沒有收到新元公司打來的「回購款」,該給借貸公司的錢也沒有到帳。這些抵押房產借貸的人,開始陸續接到催款電話。他們找新元公司催問,沒有得到什麼實質性的答覆,錢也要不回來。最後,不少人選擇報案。

  一個月後,新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淑芳被警方逮捕,「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張光興必須自己面對400萬元債務和借款不斷產生的利息,就連他那800公斤保健品,因為沒有搬回家,似乎「也打水漂了」。

  新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逮捕還不到一個月,張光興家迎來了一位不速之客——當初為他做擔保借錢的楊世軍。

  楊世軍與張光興的兩位債權人籤下債權轉讓合同,如今成為張光興唯一的債主。在楊世軍眼中,事情很簡單,就是張光興跟他借錢投資,失敗後還不上錢了。

  在熟人眼中一輩子老實、本分的張光興開始琢磨賣房還債。作為退休幹部,他張羅賣房手續時驚動了老幹部局。局裡的人一聽這事兒,都說他「肯定是被騙了」「這麼大歲數他貸什麼款?不可能」。當時,劉曙光去加拿大探望女兒,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張光興沒賣成。等老太太回國,一聽賣房,立刻就否決了。

  幾個月後,楊世軍再次出現時,張光興的名字,已經從自家房產證上消失了。

  老兩口這才弄明白,自己當初在公證處籤下的文件裡,包含了一份委託書,「受託人可以代我們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產產權轉移、過戶事宜等」。委託人是劉曙光和張光興,受託人正是楊世軍。

  在老兩口不知情的情況下,楊世軍已經把房子以400萬多元的價格,賣給了一個叫丁明的人,低於市場價約200萬元。齊正給記者展示了另一份文件的複印件,上面顯示,丁明在「買」下這套房子之後,又將其抵押給楊世軍。

  去年12月,張光興與被告丁明、第三人楊世軍確認合同無效糾紛一案,在豐臺區人民法院方莊法庭正式開庭審理。丁明出庭並承認,自己並沒有真的拿錢買這套房子,只是因為擁有北京戶口,替楊世軍掛了個名。房子真正的擁有者,還是楊世軍。

  也是楊世軍敲開了張光興的房門,要求兩位老人離開「自己」的家。

  扯皮的過程,張光興已經不太記得,只記得楊世軍帶來的人「很講究,只說話,不動手」。

  老兩口報警了,但民警看了房產證上的名字,無可奈何。雙方沒有任何肢體接觸,最後民警只能說:「你們這是經濟糾紛,得通過法院來解決。」

  「收房」的人拿著房產證,叫來開鎖公司,直接給房門換了鎖。這處80平方米的三室一廳,張光興和劉曙光老兩口一人佔了一間,楊世軍帶著另一個陌生人在客廳住下了。

  兩位老人約好,不能同時出門,至少要留一個。門鎖已經換了,一出去,恐怕就回不來了。他們的女兒女婿都在國外,一時趕不回來。

  老人和收房人共同生活小半個月,偶爾互相冷嘲熱諷幾句,大多數時候相顧無言。老兩口在廚房自己做飯吃,對方每天叫外賣。劉曙光發現,當初的兩個債權人之一,偶爾會來給楊世軍及他的同伴送飯。

  與此同時,楊世軍開始領人來看房子,要把房子轉賣出去。從早到晚,看房的人一撥兒接著一撥兒。劉曙光要是碰見了,就湊過去提醒對方,「這房子別買,產權可有爭議啊」。這話丟出去,來的人「腳後跟一旋就走了」。

  這場對峙持續到2018年4月10日,那天劉曙光恰好不在,張光興一個人守著老屋。突然間,房子的水電煤氣都停了。

  張光興一緊張,忽略了老伴不在家的情況。他走出房門,進入樓道查看電錶箱,等他反應過來時已經晚了。

  這間他住了將近30年的老房子,在他面前牢牢鎖上了房門。

  與張光興處境相同的老人,近來年陸續出現在新聞報導中,已經立案的包括北京中安民生的「資產養老」案、廣豔彬案等。類似的案件中,老人往往經歷暴力收房或被迫賣房。

  在公證處籤下一摞文件後,許多老人的房子就此被小貸公司控制。即便有些涉案人被依法判刑,被抵押出去的房產仍然難以追回。有著法律效力的「籤名」和「公證」,成為司法部門的最大阻礙。

  可他們同樣很難說清,自己是否真的對籤下的那些協議毫不知情。楊世軍對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提及,張光興借款時的兩次公證,公證處都有全程監控錄像,隨時可供查閱。他本人也願意跟張光興、劉曙光當面對質。

  「到底是誰在說瞎話?現在是誰在賴帳?誰在揣著明白裝糊塗、故意推卸責任?誰在不擇手段地弄這些事兒,當一個表面上的受害者?」楊世軍對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說。

  涉及「以房養老」騙局的新聞出現頻繁,張光興格外留意。他在一個與自身遭遇相似的案件中,看到了律師齊正的名字,覺得這個律師「有經驗」。

  那起案件中,齊正幫受害人拿回了房子。他坦承,由於公證書的存在,這樣的案件辦起來很有難度。

  2018年7月左右,張光興輾轉找到了齊正。

  「圍獵」老年人,開始是錢,後來是房子

  張光興離開老房子時什麼都沒帶,劉曙光還好點,背了包,身份證在身上。老兩口一起用力拍門,隨後報警。派出所民警來了兩次,跟他們一起拍門,裡面毫無動靜。

  劉曙光回娘家暫住,張光興卻不肯離開這座老樓。他在老房子的同一個單元裡,租到一間地下室。

  8平方米的地下室不見陽光,泛著潮氣,衛生間在走廊裡。張光興沒處開夥,頓頓飯都去附近市場的大排檔解決。他一向追求養生,少鹽、少油、吃素,大排檔的菜得揀著吃。

  他躺在地下室的床上,往上數五層,就是自己曾經的家。每隔幾天,他就上樓去看看,敲敲房門。

  有一次裡面有人應聲,張光興趕緊要求拿回自己的包,「起碼把身份證給我」。最終,他拿回了一個筆記本、一雙鞋、一個保溫杯,還有他的身份證。

  張光興在地下室住了4個多月,熬過了2018年的夏天。地下室沒有空調,85歲的老人拿溼毛巾擦汗,每隔幾天再去親戚家洗澡。

  9月,張光興搬出地下室,和妻子在離家不遠的一棟筒子樓租房,新住址仍然沒有離開方莊。

  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北京的方莊一帶開始建設各國家部委的宿舍區。當時交通不便,張光興得坐單位的班車。如今,這裡早被裹進市中心。日客運量近百萬人次的北京地鐵5號線從小區附近穿過,30年前荒涼的街道,現在在南二環和南三環之間,在早晚尖峰時段打開手機地圖,會看見它們呈現表示交通擁堵的深紅色。

  齊正一直在勸老人搬遠一點,他擔心哪天要是遇見楊世軍,沒準老人又被勸著籤了什麼東西,「老頭太好哄了,讓籤什麼都籤」。

  劉曙光也勸他搬到四環之外的地方,租金便宜點,但張光興不肯去,「就認方莊,他熟悉」。

  房子沒了,張光興去公證處調取公證書,才知道當初給自己辦理委託的一位公證員名叫楊宏舟。

  豐臺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田碩寧提到,就在今年年初,方正公證處包括楊宏舟在內的8位公證員,因涉嫌一系列「套路貸」「以房養老騙局」案件,已被朝陽警方正式批捕。

  「這是一套黑產業,有食物鏈。」齊正解釋,一些人趁著「金融創新」的時代,趁著「很多監管和法律都沒有跟上」,鑽著空子做局,「圍獵老年人」。前些年還只是騙錢,這兩年乾脆「盯上了他們的房子」。

  這位律師收集到的證據包括一系列案件中的合同和文書,有所有相關者的籤名。張光興當初與新元公司、楊世軍等人籤訂的所有協議的複印件,目前也都被齊正搜集完畢。

  張光興守著老房子等待,2018年12月26日,豐臺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書裡寫著:「楊世軍以張光興的名義與丁明籤訂的《存量房屋買賣合同》應屬無效。」

  張光興籤了那份委託代理房產的文件,楊世軍就是他的代理人。民法總則規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楊世軍以張光興的名義把房子賣給丁明,實際上是賣給自己,那麼這個房屋買賣合同就是無效的。」齊正向記者解釋。

  楊世軍不服一審判決結果,進行上訴。2019年4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維持原判。兩個月之後,北京市方正公證處送來一份文件,撤銷2017年3月為張光興、劉曙光夫妻做的那份「委託楊世軍辦理房產抵押、解押、出售」的公證書。

  撤銷的依據是《公證程序規則》第六十三條第三項,「公證書的基本內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的,應當作出撤銷公證書的處理決定」。

  上個月,中信公證處也針對近800處房產涉案的中安民生案,出具了一份承諾式的決定書,表示不給涉及中安民生的公證債權文書出具執行證書。

  時隔一年多,劉曙光重新走進住了幾十年的房子,卻感到陌生。家具蒙上厚厚的灰塵,屋裡瀰漫著怪味,紗窗被老鼠咬破。老太太用鋼絲球一遍遍刷洗櫃底的汙跡。

  家裡儲藏的酒都成了空瓶,一本屬於她的日記不見了。客廳桌上有一本不屬於這個家的物權法,被翻得很舊,劉曙光猜測,也許是楊世軍的。

  今年1月,楊世軍一邊上訴,一邊另案起訴張光興,要求其償還貸款。6月18日,豐臺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目前還沒有判決結果。

  在齊正看來,這起「新元酵素案」中第一個拿回房子的案子,或許會成為相關案件中較好的判例。

  據媒體報導,另一位因新元公司抵押了房子的老人,至今仍不知自己當時在公證處究竟籤了什麼合同,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債主到底是誰。

  雙方都覺得對方是騙子,自己是受害者

  張光興也很難說清,自己的債主究竟是誰。齊正根據收集到的銀行流水單據判定,從始至終,借錢給張光興的人都是楊世軍。

  楊世軍則認為,在這件事情當中,大家最該弄清楚的是「到底現在誰是受害者」。他眼中的張光興,想逃避還錢的責任,「受益的時候往前衝,承擔風險的時候往後縮」。

  在張光興最初籤訂的兩份借款合同上,出借人的名字都不是楊世軍。一審法庭上,楊世軍否認與兩位債權人相識。但齊正把幾份文件的複印件作為證據攤在桌上,他指出,楊世軍和那兩位債權人給法院留的地址都是一樣的。

  張光興的房子回來了,但老兩口心有餘悸。劉曙光時不時會想起楊世軍在法庭上喊著「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樣子。「我要是借出去400萬元,也得想著法子要回來啊……還是得新元公司把這個錢還上才行。」說著說著,她就皺起眉頭。

  但楊世軍覺得,這錢就該由張光興來還。「新元公司的人我也不認識,跟我也沒有協議,我找他們要錢不是無理取鬧嗎?」他還表示,打電話跟張光興要利息,老人對他說「我讓朋友給你打過來」。

  「我當時也是被他給騙了!」提起這件事,楊世軍同樣氣鼓鼓地說,「我就只想把錢放出去掙點利息……他(張光興)當時跟我借錢時,誆我說要在海南買房定居,誰知道扭頭投資理財保健品。」

  齊正也知道關於海南投資的事,據他解釋,新元公司當時給張光興的56萬元,都被「海南儋州一家公司騙去」了,張光興轉帳給儋州的開發商27萬元要買房子,這筆錢也是齊正「花了好大力氣給要回來了」。

  楊世軍起訴張光興的官司,大家都在等待判決結果,這位律師覺得贏面很大,因為這「不是正常的民間借貸」,整個過程「都很荒誕」。

  針對新元公司,張光興今年5月17日才在齊正的建議下報了案,目前,這起案件正處在公安偵查階段。齊正得到的最新消息是,北京市公安局豐臺分局刑偵支隊前幾天給兩位老人打了電話,告訴他們,案件已經開始調查了。

  他們不想再接著住老房子了。半個月來,兩位老人仍然住在出租屋裡,抽空回來歸置東西,舊物件賣的賣、扔的扔。

  7月30日,張光興的名字回到了房本上。齊正和劉曙光一致認為,房本不能讓張光興拿著,「再被人哄著籤個什麼,又把房子弄丟了」。

  齊正回憶,一年多前,他剛成為張光興的代理律師,不到一周就接到這位老人的電話,邀請他「入股認購」某項目。

  「老爺子不會是又陷進傳銷了吧?」齊正急了。電話那邊,張光興含糊地說起,自己在通州。沒過多久,他被送回家。齊正推測,那邊大約是覺得老爺子身上「實在無利可圖」。

  他曾親眼看著這位86歲的老人,在小區門口被健身房發傳單的小夥子遊說,差點辦了卡。他不得不衝上去把老人家攔住:「我說您這把年紀就別健身了!」

  「我也不能保證,到了這個歲數,自己是不是就能保持清醒,不被騙。」這位中年律師嘆了口氣。

  近年來,涉及房產「套路貸」的案件在全國各地出現,不少案件涉及公證員辦理公證時有違規違法行為。2017年8月,司法部出臺《關於公證執業「五不準」的通知》,要求公證機構「不得為民間借貸合同進行公證,不得出強制執行書」,在涉及賣房委託公證時,「不得一次性把抵押、買房、解押全部寫上,不得公證代收房款」等。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等文件,提出對以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為對象實施「套路貸」,應酌情從重處罰。

  齊正收集到的數據顯示,僅在北京,近年來幾個系列案件中,被抵押、變賣的房產超過2000套。包括今年3月立案的中安民生案800餘套,今年5月立案的理房網案約450套、融房網案約200套,以及新元公司的200套等。

  收拾屋子的過程中,劉曙光時不時會翻出些箱子來,裡面塞著各種保健品,都是張光興這些年買來的。

  即便遭了罪、吃了官司,張光興還是保持著自己的倔強。提及新元公司的酵素,他的評價仍是「這個產品確實不錯」。

  被問及以後會不會再買保健品,老爺子瞧了一眼老伴兒繃著的臉,最終,還是點了點頭。

  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 張渺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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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因為輕易相信朋友推薦,她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給林國彬公司貸款270萬元,將錢款投到北京新元盛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元公司」)的「以房養老」項目,老人每月可拿到新元公司1%即2700元的返利,還可以免費吃公司的酵素保健品。噩夢就此發生。
  • 網貸陷入套路貸,導致網貸失信是否可以進行徵信修復?
    因網貸陷入套路貸,這樣的事情層出不窮,各種悲劇屢屢在我們身邊的親人或朋友身上發生。也許是無知者無畏,但老丁仍覺得很有必要具體闡述一下。 一、套路貸的偽善面貌 1、普法一下「套路貸」。
  • 一宗「套路貸」牽出多名受害者 凍結詐騙資金1900餘萬元
    民間貸款公司做房屋抵押貸款,「看上去」步驟簡單、收費低、放款快,但事實竟然是越貸越窮。近日,廣州從化警方搗毀一個打著低利率、速貸的旗號誘使他人前來貸款、套路貸款人的犯罪團夥,共抓獲團夥成員28人,扣押收據、空白合同、陰陽合同等文書資料約6噸,凍結銀行資金1900多萬元。
  • 東莞一「套路貸」涉惡團夥過堂受審,首犯獲刑十二年三個月
    合夥騙他人抵押車輛借款,然後肆意認定債務逾期,擅自變賣抵押車輛謀取非法利益。一「套路貸」涉惡團夥日期在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過堂」。「以貸養貸」謀取非法利益南都記者從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了解到,2019年10月,小吳聯繫丘某勝、趙某慧借款15000元,約定借款期限十天,小吳收到錢後支付了4550元「砍頭息」和服務費,丘某勝、趙某慧兩人拿走小吳的備用車鑰匙。借款到期後,小吳未能還款,丘、趙便擅自把小吳的一輛奧迪Q5汽車開走。
  • 別讓「套路貸」套路了
    信用貸款,無抵押免擔保」、「專業貸款,額度高、放款快、非中介」,類似這樣的小廣告屢見不鮮,對於急用錢的人,這或許就是「救命稻草」。然而,一些人卻因為沒有分清其本質,陷入「套路貸」騙局,最後走投無路。雖然近年來監管部門重拳出擊,不斷加大整治力度,但也需百姓擦亮雙眼,識別各種「套路」騙局。
  • 兒子「繼承」在世母親房產,抵押借款後房子難要回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當事人在有資金需求時可能選擇審核較松、流程較快的民間借貸,而出借人為控制風險,通常會要求當事人提供房屋抵押擔保。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調研發現,涉及民間借貸抵押糾紛案件數量在近些年有明顯增長,僅今年上半年的案件數量,就已經超過了去年全年。
  • 網際網路人的法律科普課之「套路貸」就在你我身邊,你留意過麼?
    然而,沒倆月,張三發現自己的房子被人給低價賣了,還是個陌生人賣的?張三完全不知所措,找到了我來辦這個案子。我一看,這不典型的套路貸嗎?調查後才發現,借款時,張三無意中簽了兩份委託書,內容正是委託這個陌生人賣房,委託書還經過了公證。張三很氣憤,同時也糊塗了。小額貸款,怎麼還有這麼多的門道?套路貸,到底是又怎麼回事呢?在這裡,我們先要搞清楚套路貸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