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區公共停車位停車要繳費?這筆錢不需要交!物權法這樣規定

2020-12-20 最新說法

目前,隨著車輛的增多,停車是一件既緊急,又嚴重的問題,因而,我們常常會遇到許許多多關於停車的問題。

比如說:停車費怎麼收?不僅物業會就此賺一筆間接的費用,而且也有不相關的人也會趁此訛詐你的錢包,就算你是停在公共區域,但還是會有人向你索要停車費怎麼辦?那麼,現在我們就一起來解決停車收費的這個問題。

劉某住在xx小區,他剛搬進來的時候,小區住戶大概就接近上萬人,但是近幾年,隨著人們經濟水平的提高,汽車不斷地增多,停車成為了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

於是,小區便設定了專用的停車場。因為是公共的停車場,所以並不存在收費什麼的問題,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則。但是,車輛不斷地增多,原有的停車位已經不能得到小區居民的滿足。

之後,在小區的另一個地方又有了一個新的公共停車場,一開始並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後來,居民只要在那裡停車就要收費,並且是一個小時三十元。小區居民怨聲載道,但都不敢吭聲。

終於有一次,李某下班回家碰上了這件事,於是便找到了物業理論,在小區公共車位停車收費是違法的。那麼,此時李某的說法是否正確呢?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四條 關於車位、車庫的規定: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所以說,小區公共區域是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而且就算物業收費,錢也是歸全體業主所有的。但是,生活中的我們還是不免會遇到這樣子的問題,那麼我們應該怎麼應對呢?

1、我們應該協商處理,與物業充分協商。「和氣生財,任何事情我們都應該先以和為貴。」

2、如若實在協商不成,那麼我們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所以協商不成,我們就可以起訴處理。準備好充分的證據和材料,提供充分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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