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同性戀是否是心理疾病?請你跟上時代的腳步

2020-09-10 興小七

在小七寫的上一篇關於同性戀的文章中,有一個人一直在散布同性戀就是一種心理障礙,就是因為家庭因素導致對異性無感從而成為同性戀!

小七在這裡告訴大家後天因素並不會影響性取向,同性戀是先天決定,後天的環境因素只是激發人認識自己性傾向的早晚問題。


下面是小七在網上找的一些資料,關於性傾向的資料可以瀏覽參考:愛白網
《我的那些同志孩兒》中國,作者:老藕
《金西(金賽)報告──人類男性性行為》中國,作者:阿爾弗萊德·金賽翻譯:潘綏銘
《同性愛》中國,作者:張北川
《同性戀亞文化》中國,作者:李銀河
《他們的世界——中國男同性戀群落透視》,中國,作者:李銀河
《酷兒理論——西方90年代性思潮》中國,作者:李銀河
《你如此需要安慰——關於愛的對話》中國,作者:李銀河
《中國同性戀研究》中國,劉達臨、魯龍光主編
《東宮·西宮:調查報告與未竟稿精品集》中國,作者:王小波、李銀河
《哀莫GAY》中國,作者:二毛,中國作家出版社(港),2008.12 第1版
《酷兒理論》中國,作者:(美)葛爾·羅賓等,李銀河 譯
《親愛的爸媽.我是同志》臺灣,作者:臺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關於性取向問題:以下來自「百度百科」

性取向是一個複雜的問題,各種性取向並無優劣之分。關於性取向的產生有很多種理論,當今絕大多數科學家、心理學家、醫學專家認為性取向是先天決定的,美國心理學協會(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APA)發表的一篇科學文獻表明:長期的實驗記錄證明,同性戀是無法被「矯正」的,性取向無法改變。

許多研究人員早已得出了較為一致的看法:同性戀有深厚的生物醫學基礎,同性戀者的性取向是由同性戀基因決定的,無法通過後天改變,不是一種選擇,也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

部分同性戀者在12歲時,就已經清楚的意識到自己的性取向了,另一部分同性戀者要在12歲~16歲的階段繼續探索自己的性取向並逐步確定下來,絕大部分同性戀者在20歲的時候都能清晰的知道自己的性取向了。但是也有一些同性戀者可能在40~50歲時,才突然意識到自己的性取向並深信不疑。

這些情況都是正常的,同性戀者意識到自己性取向的早晚,與個人經歷、所處的社會和文化環境,有很大的關聯。這是因為異性戀在數量上佔據碾壓性的優勢,同性戀者很難在周圍充滿異性戀者的環境下,像異性戀者一樣從小認知自己的性取向。年幼的同性戀者充其量只會疑惑自己為什麼不像周圍人一樣對異性感興趣,但不會發覺自己是同性戀。這就是「後天同性戀」的由來,實際上這些「後天同性戀」只是過晚意識到自己性取向的同性戀者罷了。當然,前提是這些人從未對異性產生過愛情和性慾,否則就是過晚意識到自己性取向的雙性戀者了。

關於同性戀是不是精神病:以下來自世界衛生組織

1990年5月17日,世界衛生組織在修改後的國際疾病分類手冊(ICD-10)之精神與行為障礙分類中將同性戀從原有的成人人格與行為障礙的名單上刪除。這一分類方案的前言中指出:一種分類也是一個時代看待世界的方式。無疑,科學的進步和運用這些指導手冊的經驗,最終將會要求修改這些指導手冊,跟上時代。這一方案列入的性心理障礙,都特別排除了與性取向有關的問題。在新設立的與性的發展和性取向有關的心理與行為障礙條目下,還特別注釋道:性取向本身並不能被認為是障礙這些障礙包括性成熟障礙,自我不和諧的性取向,以及性關係障礙;每一分類還可以根據問題是異性戀,同性戀或雙性戀而做進一步分類。

2012年5月17日,世界衛生組織駐美洲的辦事處泛美衛生組織,就性取向治療和嘗試改變性取向的方法,發表一份用詞強烈的英文聲明《&34; for an Illness that Does Not Exist(為一種不存在的疾病「治療」》。聲明強調,同性戀是人類性取向中的一種正常類別,而且對當事人和與其親近的人都不會構成健康上的傷害,所以同性戀本身並不是一種疾病或不正常,並且無需要接受治療。

世衛在聲明中再三指出,改變個人性取向的方法,不單沒有科學證據支持其效果,而且沒有醫學意義之餘,並會對身體及精神健康甚至生命造成嚴重的威脅,同時亦是對受影響人的個人尊嚴和基本人權的一種侵犯。世衛亦借發表該聲明提醒公眾,雖然有少數人能夠在表面行為上限制表現出自身的性取向,但性取向本身是個人整體特徵的一部分,不能改變。

另外還有:中華精神科學會

1996年9月,中華精神科學會設立CCMD-3工作組,重新制定中國精神疾病分類與診斷標準,計劃在隨後的幾年中,制定出「符合中國國情並儘可能與國際標準接軌的」中國標準。2001年4月,CCMD-3出版,取消了CCMD-2的性變態條目,將同性戀歸於新設立的性心理障礙條目中的」性指向障礙「的次條目下。

對此,時任中華精神科學會《中國精神疾病分類與診斷標準》(CCMD-3)工作組組長陳彥方教授解釋:我們認為同性戀是正常的,但是考慮到一些個體在成長過程中出現的焦慮和苦惱,保留自我不和諧的同性戀,從而和世界衛生組織第十版國際疾病分類(ICD-10)保持一致。他還指出,CCMD-3裡的同性戀和社會上普遍所指的同性戀有些不同,因為CCMD-3的診斷對象只包括那些自我感覺不好並希望尋求治療的同性戀者。在新的標準中,只有那些為自己的性取向感到不安並要求改變的人才被列入診斷。

中華精神科學會在2001年對CCMD的修訂,被認為是中國同性戀非病理化的重要標誌。(那些說同性戀是病的恐同者們看好了!)

這些都是關於同性戀比較權威的資料!足以證明同性戀根本就不是病!我不明白這都什麼年代了,還有人去到處宣揚說同性戀是精神病,不是什么正常性取向!在我給那個人看資料的時候,他還反反覆覆的說,這都是為同性戀找藉口,找這麼多藉口沒用!!!(大家不用去翻評論了,那個人被我拉黑了!評論自動被刪除了!)

我只想問一句,你們的後代如果出現了同性戀者,你們會怎麼辦?送去精神病院?逐出家門?請你們善良點,畢竟舉頭三尺有神明!



我其實並不意外有這樣的評論,反而令我意外的是有那麼多不歧視同性戀的人,我也並沒有說非要人們接受這個群體,起碼不要去歧視他們好嗎?用呂秀才的話說:「都是爹生,娘養,先生教的!」他們喜歡同性就像異性戀喜歡異性一樣,並不是自己能控制的,都是普通人,請寬容些好嗎?

謝謝你了,陌生人

相關焦點

  • 解密同性戀的心理,同性戀的人為何接受不了異性?是心理疾病?
    人類隨著自身的進化,心理自然也會慢慢發生變化。當第一次聽說過同性戀的事情,我不由的驚掉了下巴,居然社會上有這種現象,完全不敢相信!後面漸漸的去了解這些群體,發現這並不是一種簡單的事情。想要了解這個現象就要明白,同性戀的心理特徵。
  • 被無數人反對和歧視的同性戀,是一種心理疾病嗎?
    而舉報的理由並不是因為這個朋友他們機構做的活動有什麼過分的內容、行為,而僅僅可能是因為她認為同性戀是不道德的、違法的、見不得人、是可怕的。這讓我想起了前段時間,我發了一條關於#517不再恐同日#的微博,在這條微博之下,不少人在支持同性戀,也有不少人在對同性戀破口大罵。
  • 同性戀不是心理障礙,但恐同就是心理疾病,每個人有追求愛的權利
    導語:2016年,大學生西西(化名)發現暨南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一書將同性戀歸類到「性心理障礙」。2017年,西西以產品質量糾紛為由起訴該出版社以及書籍銷售平臺。同性戀不是心理疾病。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認知,一些事有人認同,自然也有人反對!沒必要試圖說服對方同意自己的觀點,吵來吵去也沒什麼意思,也改變不了什麼!
  • 恐同,正在讓同性戀變成了心理障礙。
    中華精神科學會&34;工作組組長陳彥方教授說,&34;,但是考慮到一些個體在成長過程中出現的焦慮和苦惱,保留&34;,從而和世界衛生組織第十版國際疾病分類(ICD-10)保持一致。從這件事情上,他發現了一對種同性戀的敵意情緒,它不僅僅是一種不喜歡,而是一種恐懼。溫伯格後來跟同性戀活動家JackNicholas和LigeClarke討論時使用到了這個詞,這兩個人在他們1969年5月5日發表在Screw雜誌的專欄文章中首次使用了這個詞。1個月以後,時代周刊在他們的封面文章《美國的同性戀》中用到該詞。
  • 狐狸創客:怎麼跟上人工智慧時代發展的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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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性戀」這個字眼,扎了多少人的心?同性戀絕非一種精神疾病
    認為同性戀是心理疾病的網友:有科學研究說同性戀是基因問題,但現實中, 95%以上的同性戀都不是基因問題,而真的是心理問題!!大多數人的同性戀能深入思考?敢麼?同性戀本來就是有病啊,除了生理疾病,那就是心理疾病嘛,這有什麼好否認的……同性戀可以被包容,但是無可否認這是與大眾心理背道而馳的,就好像戀物癖、戀童癖一樣都是心理疾病,不能打著自由的旗號逃避現實!還有這樣的觀點:大學教材必須去除偽科學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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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則大學教材因稱同性戀為心理障礙而遭到女大學生起訴的新聞吸引了眾人的目光。同性戀,顧名思義就是對同性產生的一種愛情,是性取向之一。而關於性取向百度百科上這樣說道:性取向是一個複雜的問題,各種性取向並無優劣之分。而心理障礙是什麼意思的?在百度百科上,有一段話描述它,其中有一句是:心理障礙強調的是心理異常的臨床表現或症狀,不把他們當疾病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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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ep up the pace 保持步調,跟上步伐,跟上腳步You have 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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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在某大學的心理學課本上,同性戀被解釋為畸形的心理障礙,是需要遭到歧視的,就是這個話題,在網上引起了軒然大波,很多網友都參與之中,討論同性戀是不是真的讓人無法接受的存在。  前者的解釋,並沒有男女之分,更多的是在乎兩人的精神世界是否契合,是否擁有特殊的感情,而在法律上,卻有男女之分,並沒有肯定或者否定同性者的感情,但是卻無法給到同性者相應法律的保護。
  • 「同性戀是病」教材案敗訴,同性戀需要矯正麼?
    》(2013版)中,將同性戀歸為性心理障礙,並把它描述為「性愛方面的一種紊亂或性愛對象的倒錯」。2018年12月,國家衛健委在《關於印發國際疾病分類第十一次修訂本(ICD-11)中文版的通知》中規定:【法院】同性戀是否屬於「性心理障礙」系「認識性分歧,不屬於知識性差錯」
  • 恐同教材案敗訴,判決稱「同性戀屬性心理障礙」不是「知識差錯」
    根據西西提供的資料,《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一書將同性戀歸類在「性心理障礙」,她在提交的證據中指出,書中有如此表述:「獲得不恰當或錯誤的性信息,更嚴重的可能會引導性取向出現偏差。」她認為,這些表述是對同性戀群體的汙名化,而且不符合CCMD-3、ICD-10等疾病分類標準。
  • 稱同性戀屬心理障礙,同性戀為何不被社會接受?
    2017年,大二學生西西看到教材中將同性戀歸類於「常見的性心理障礙」的內容,以教材內容存在錯誤、誤導等質量問題為由,起訴暨南大學出版社和網絡購書平臺。經過三年的判決,在2020年9月2日,「恐同教材案」原告的訴訟請求被駁回。判決書認定,教材中提及同性戀屬心理障礙並非「知識性差錯」,是「認識性分歧」。
  • 關於同性戀,你怎麼看?
    文|謝冰凌暑假,關於孩子性取向的諮詢也不少,大部分父母,在了解到孩子的性傾向為同性時,都會感覺特別恐慌,害怕。如果你的孩子出現這種傾向,你會怎麼辦?歡迎在留言區說出你的看法。以下信息經來訪者同意分享,故事只保留了大概框架,細節部分進行了刪改。老師,你好,我是一個十八歲女孩的媽媽。我的孩子剛高考完,馬上就要讀大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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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性戀並不可怕,請正確認識同性戀
    最近,有一則熱點信息:女大學生起訴大學教材中將同性戀列入性心理障礙。這則新聞受到了重大的關注。該教材不僅將同性戀列入這個範疇,並且還用到了「性變態」這一詞,女大學生認為這樣描述不正確,希望出版社能夠給予修改。但是出版社拒絕了女大學生的請求,隨後這名大學生就將出版社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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