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23日 15:24 來源:北京晚報
參與互動沒收到判決書 責任在快遞?
一男子稱錯過上訴期 向郵政速遞索賠10萬元 被告稱是對方拒收
本報訊 稱郵政速遞無故自行註明自己拒收法院判決,導致自己錯過上訴期限,常先生將郵政速遞訴至懷柔法院,要求對方賠償自己因判決生效造成的10萬元經濟損失。今天上午,案件在懷柔法院開庭審理。
今年1月14日,懷柔法院對常先生涉及的一起債務糾紛作出判決,由常先生與他人共同返還劉先生10萬元借款及利息。法院的判決下發都是通過郵政速遞進行的,18日,判決從懷柔法院發出,但隨後法院收到的送達回執中註明,常先生拒絕籤收判決。
「當時送快遞時是一個男士開的門,說我不清楚,我不要。」快遞員回憶,19日上午他投遞這份快遞時,開門的人明確表示拒收,他便按照公司的處理流程將快遞作了退回處理。但他已經記不清開門的男士是不是常先生本人。
但常先生說,自己對判決書的下發完全不知情,19日當天他全天都不在家,家中應該只有妻子和孩子。「他們送快遞都沒給我打過電話。」為了證明自己沒接到過郵政速遞的電話,常先生到通訊公司將自己的手機號通話詳情打出了長長的單據。
直到3月2日,常先生來懷柔法院辦理與妻子的離婚事宜,在法院服務大廳正巧碰到了前來申請強制執行的劉先生。經過詢問法院工作人員,常先生這才發現,借款糾紛的判決書早已下發,但他一個多月後才得知此事,上訴期已經過了,判決已經生效。
因認為郵政速遞無故自行註明自己拒收快遞,造成錯過上訴期,需按判決返還10萬元及利息,常先生將郵政速遞起訴到懷柔法院,要求郵政速遞賠償自己的經濟損失10萬元。今天上午,案件在懷柔法院開庭審理。
法庭上,常先生對郵政速遞的出庭人員身份較起了真,他對郵政速遞派出工作人員出庭表示了不滿,堅持要求郵政速遞的總經理親自出庭,「我告的是他,讓他來出庭」。經過法院的釋明,常先生才同意對方參加庭審。
庭審中的小插曲還不止這些,在法官詢問常先生,他提交的判決書照片是如何拿到時,常先生卻一直顧左右而言他,情緒也隨著法官不斷地詢問逐漸激動起來。「我起訴書寫得很清楚,我3月2日才知道沒收到判決」,「我不明白您說的什麼意思」,甚至在無法解釋自己拿到判決書的過程時表示,「我拒絕發表任何看法」。
通過法院調取的材料,常先生的送達回執上被快遞員標明了拒收,常先生的姓名、地址也都被用筆划去。而郵政速遞表示,在公司的業務處理規則裡,收件人拒收快遞的,快遞員應該對收件人信息作標記,並註明拒收,回到總部後再作退回處理。快遞員的處理是符合規則的。
之所以沒有電話聯繫常先生,郵政速遞解釋稱,他們是按址投遞快遞,如果投遞發生問題,比如遇到收件人家中無人等情況,才會通過電話作為輔助手段進行聯繫。收件地址的收件人表示拒收郵件,按規定將涉案郵件退給寄件人,是完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郵政速遞在此過程中沒有任何過錯,故拒絕承擔賠償責任。
經審理,法院將擇日宣判。
「百分之百就是他們的責任,你東西得給我吧,事實就是沒給我送。」常先生依然堅持自己的損失應該由郵政速遞承擔,並認為如果自己上訴,一定能改變判決結果。目前,常先生的債務糾紛還未執行完畢。
劉蘇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