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在過去的時候,違法犯罪的人被法院判了「實刑」以後,一般就是要到監獄進行「改造」了,在過去時候這些人會被稱作是「犯人」,或者「勞改犯」,現在相對來說比較人性化了,名稱也改成了「服刑人員」。那麼這些服刑人員在監獄裡面都是要幹什麼呢?今天我們就來說說這個問題。
先說什麼樣的人會進入監獄
前面我們說了,是要經過法院判決有罪的人,沒有經過法院判決的那是犯罪嫌疑人,是不能進入監獄改造的,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就是要判「實刑」,也就是說不能是緩刑的,一般就是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緩的人會進入到監獄。
在判處有期徒刑的人裡面,也不是說所有的人都會進入到監獄,判處的刑期比較短,除去在看守所裡面羈押的時間剩下的時間很短的,有可能直接留在看守所,一般在判決下達以後,除去看守所羈押時間剩餘刑期超過一年的會被送到監獄服刑,這個不同的地方會有一定的不同。
在監獄裡面都是要幹什麼
一、入監隊
進入監獄,首先就要到入監隊。在入監隊主要就是學習各種行為規範,訓練隊列,有的時候還會從事一些簡單的勞動。
入監隊最大得特點就是嚴格,首先要做的就是改變身份意識,認清自己的身份這是最重要的,令行禁止,監獄警官的命令要必須服從。
背誦行為規範這是必須要做的,大部分人都是要求能夠一字不錯的熟記38條行為規範,一些年紀特別大的、文盲之類的可以只背誦行為規範裡面第六條的「十不準」,這個要求是非常嚴格的。
再就是隊列訓練,這也是常態,雖然不能和當兵的相比,但是訓練也是非常嚴格。
最後就是一些日常需要注意的問題,例如與警官相遇要靠邊站好,警官叫自己名字要答到,與警官談話要蹲下,不能在警官後面過於接近等等。
二、下監區
入監隊的時間各個監獄也是有一定的差異,一般在一個月左右就要下監區了,一般會根據服刑人員的一些特點進行分配。
下到監區以後相對來說就要寬鬆一些,不過一般在剛入監區的時候還要進行一段時間的統一學習,然後再分給分監區或者一些小組。
在過去的時候我們把監獄稱作是「勞改隊」,這是很有道理的,監獄裡面的服刑改造主要就是以勞動改造為主,大部分的監獄都是這樣。
不過勞動的崗位會有所不同,例如山東某監獄,以機加工為主,那麼大部分的服刑人員就是要到機加工的崗位上,車磨鑽銑刨都是有可能的,不會的就要先學徒,一些暴力犯罪的,也有可能被安排到一些鑄造的崗位上。
如果說有一技之長的話,可能就會有一些比較好的崗位,例如以前是醫生的可能到監獄裡面的醫院,以前是廚師的有可能到生活科做飯,文化水平比較高的也有可能到教改科做一個老師,再或者在獄政科值班站崗啥的,這些都是要比在車間勞動舒服很多的。
三、日常生活
我們以山東某監獄為例,這裡主要就是勞動,不同監區有不同的情況,一般都是早上六點起床整理內務,然後打飯,吃飯、打掃衛生,7點整隊出工,下午四點收工,二班的下午三點出工,晚上十一點半收工,如果有夜班晚上十一點出工。
白班的收工以後,在晚上要進行學習,七點的新聞聯播這是雷打不動的,然後還要學習文政治、文化、技術。二班的第二天上午進行學習。
周一到周五除了節假日是不允許娛樂的,周六周日除了看新聞聯播的時間,是可以進行娛樂活動的,可以在監區打撲克、下象棋或者休息啥的都可以,在天氣好的時候,還可以申請到操場適當活動,不過要聯號兩個人或者聯組統一行動,經過監區警官批准做好登記。
總而言之,監獄裡面的生活是非常有規律的,幾乎任何事情都有很嚴格的規定,就是讓人守規矩,不守規矩的人有很多種辦法讓他後悔,所以很多服刑人員都會感覺在監獄裡面好像什麼都沒做一樣,就是因為在不斷重複單調的生活。這種生活是非常痛苦的,並不是有些人說的現在的監獄文明了,在裡面好像會很舒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