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包店內購買的麵包,沒有標註任何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這符合要求麼?」如今,成都街頭的各類特色麵包房越來越多,但有市民反映,這些麵包店中,有的加工和銷售地點並不在一個地方,但包裝袋上卻沒有標明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信息。「這樣如何保證它的新鮮?」
紅星新聞記者走訪部分麵包店發現,多數麵包店內生產的現烤麵包均未標註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對此,市場監管部門表示,對於現制現售食品標識目前沒有明確規定,但在監管過程中鼓勵經營者標明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等內容,便於消費者參考。
▲麵包店內商品包裝袋上未註明生產日期、保質期
走訪:
多數現烤麵包未標生產日期
14日上午11點左右,記者來到慶雲北街一家名為「RAN BAKERY」的網紅麵包店發現,店內的麵包均由塑膠袋包裝,但包裝上並未標註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店內工作人員表示,今日的現烤麵包還未全部製作完成,現在可以售賣的是之前製作的麵包。而記者進一步詢問其中一款已包裝好的麵包,店員告訴記者,這款麵包是13日生產的,保質期有兩天。
下午1點左右,記者再次來到該麵包店,店內的現烤麵包已用塑膠袋包裝完成,但包裝上同樣未註明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通過觀察,店員表示今日製作的現烤麵包,在包裝上並不能和之前製作的麵包有所區分。店內售賣的麵包產品生產日期、保質期等相關信息,只能通過主動詢問店員得知。而在店內售賣的果醬上,卻標註有配料和食用時間。
▲麵包店內銷售的果醬標有生產日期
同樣,在一家名為「馬佐家麵包」的麵包店內,銷售的現烤麵包也未在包裝袋上註明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而當記者詢問商品信息時,店員告訴記者,目前售賣的現烤麵包都是當日製作。
同樣的情況,也在知名連鎖麵包店內存在。位於慶雲北街的「好利來」蛋糕店內,記者在貨架上看到了許多現烤麵包,但同樣也沒有看到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的標牌。店員稱,這些麵包都是當天烤制的,保質期只有兩天。與現烤麵包有所區別的是,店內售賣的其他包裝完好的商品上,均明確標明了生產日期、保質期和配料等信息。
▲「好利來」蛋糕店售賣的現烤麵包
行業人士:一般都會當天生產當天售賣
區市場監管局:鼓勵經營者標明日期等信息
那麼,為何現烤麵包上不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好利來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好利來售賣的現烤麵包,均是當天生產當天售賣,對於當天未售賣完的現烤麵包,也將在當天進行處理。所以在現烤麵包上未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而對於售賣時間超過一天的商品,將會在包裝袋上明確標註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
同時,在成都經營烘培店的黃女士向記者透露,現烤麵包由於使用材料和製作方式,並不適合長時間保存。並且如果售賣的現烤麵包超過了最佳的食用時間,在口感上會變差,所以一般店家在銷售時,都會遵循當日生產當日售賣的原則,並在銷售時,也會提醒消費者儘快食用。
成都市錦江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針對麵包店銷售的現烤麵包食品安全問題,將根據經營者經營範圍的不同,按照散裝食品和現制現售食品兩種情況進行監管。如屬於散裝食品,經營者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等內容。對於現制現售食品標識目前沒有明確規定,在監管過程中鼓勵經營者標明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等內容,便於消費者參考。由於市場上各麵包店具體情況存在差異,在監管過程中會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予以規範。
同時,該相關負責人建議,如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對商品食品安全問題存在質疑,可以撥打12345進行諮詢、反饋、投訴。
四川君益律師事務所徐斌律師認為,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籤,標明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等內容。即便是散裝類食品,需要在總的包裝上標註生產日期。蛋糕、麵包類的食品,因為有預包裝條件,且店鋪內也有預包裝的食品銷售,所以應當標明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宋宏宇認為,目前並沒有相關法律對於現做現賣食品進行明確定義,但根據《成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食品藥品安全日常監督現場檢查工作指南的通知》第五條(三)款第7項規定:檢查現做現賣食品(麵食、糕點、醃滷、涼拌菜等)經營者的原材料合格證明文件(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動物產品檢驗檢疫合格證明》、QS質量認證等)、原材料進貨臺帳(票、證裝訂或粘貼均作為進貨票據式臺帳)。看現做現賣食品經營者有無原材料合格證明文件和原材料進貨臺帳,在檢查中發現經營者經銷的現做現賣食品無原材料合格證明文件和原材料進貨臺帳的,檢查人員應當立即責令經營者整改。據此,麵包店現烤麵包應當按照現做現賣食品監督檢查,且主要對其原料有質量檢測要求。
紅星新聞記者 鄧文博 攝影報導
編輯 陳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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