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都是我的錯……」「沒事,孩子,都過去了,我們也不對,不該把你告到法院,走跟媽回家」。這是10月24日發生在延川縣人民法院的感人一幕。
事情要從兩個多月前說起。2017年8月15日,張海在外打工期間發生工傷事故不幸身亡。8月25日,用工單位和張海的親屬達成賠償協議:賠償死者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五人共計79.5萬元,其中64.5萬元歸妻子馬紅和子女所有,15萬元歸父母張軍和高麗所有。同時,張海的父母又與馬紅達成協議:全部賠償金先打入馬紅的銀行帳戶,屬於張海父母的15萬元待馬紅收到賠償款後再轉交給二人。然而令人沒想到的是,馬紅在收到丈夫的死亡賠償金後絕口不提將錢分給公婆的事。為了晚年生活有份保障,張軍和高麗在多次向兒媳索要兒子死亡賠償金中應得部分無果的情況下,只好將兒媳起訴到了法院。
受理該案後,承辦法官對案情認真進行梳理,考慮到判決可能會對親情造成傷害,要想真正達到案結事了,必須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對被告馬紅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張海的父母也是你的父母,現在張海不在了,你的孩子已經失去了爸爸,你要是再因為這麼一點錢和孩子的爺爺奶奶對簿公堂,結仇怨,你讓你的孩子長大以後怎麼看你,你讓你的丈夫如何安心?」看著被告紅著眼睛低下頭,承辦法官緊接著對兩個原告說道:「馬紅年紀輕輕的就失去了丈夫,還有兩個孩子需要她撫養,她一個女人家也不容易,一時糊塗沒想開才扣了你們的錢。雖然你們的兒子不在了,但是你們還有孫子啊,你們現在最主要的任務就是合力把孩子撫養長大,這樣才對得起你們死去的兒子!」承辦法官的一番話讓馬紅幡然醒悟,她哭著說:「是我一時糊塗,是我見錢眼開,我對不起你們二老。張海是出了名的大孝子,我不應該在他走了以後給他抹黑,以後我會替他好好孝順你們的。」原告高麗邊給被告擦眼淚邊說:「孩子,爸媽相信你,你平日裡對我們也很好,你看媽媽身上穿的衣服和鞋子都是你買的,爸媽不應該把你起訴到法院,走咱們回家,以後好好過日子,一起把孩子撫養長大。」
原、被告雙方在承辦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耐心調解下,冰釋前嫌,原告主動撤回了起訴,這才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至此,該案得到圓滿解決。(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編輯:劉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