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金能否用來償還生前債務?法院判決給出答案!

2020-12-20 閃電新聞

案例

陳小根曾向趙進寶借款10萬元,經法院判決由陳小根在2014年3月底前還清欠款。不料在一次出差途中,陳小根因發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其近親屬妻兒父母獲得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等費用共計790000元。趙進寶遂向法院申請追加其妻子方紅作為被執行人,並申請凍結賠償款中的100000元。方紅向法院提出異議,認為死者陳小根所欠債務只能用其遺產清償,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是侵權人對其近親屬遭受間接損失所給予的財產賠償,不能用於清償死者債務。

裁判

法院認為,死亡賠償金作為死者近親屬所獲得的財產性賠償,雖不能用於償還死者生前債務,但死者生前債務屬其夫妻共同債務,其配偶也有義務償還,方紅作為其配偶,也是死亡賠償金的獲得者之一,因此法院在追加其為被執行人後,可以凍結其共同共有的財產,並在分割之後用於償還債務,遂依法裁定駁回方紅的異議。

評析

gst

死亡賠償金是基於死者死亡對死者近親屬所支付的賠償,獲得死亡賠償金的權利人是死者近親屬而非死者,故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不能用於償還死者生前債務。死亡賠償金的獲得者是死者近親屬,死者近親屬可以用其份額內的死亡賠償金來償還個人債務。本案中,方紅作為死者的配偶,死者生前所欠的債務,屬於其夫妻共同債務,其有義務償還,法院可以依法追加其為被執行人。方紅作為死者的近親屬之一,有權獲得因死者死亡而產生的死亡賠償金。該死亡賠償金在未分割之前,屬於死者所有近親屬的共同共有財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14條的規定,對被執行人和其它共有人共有的財產,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財產分割後,法院可以直接強制執行分割後屬於被執行人的財產。如果共有人怠於分割該共有財產,債權人可以代為提起析產訴訟進行分割共有財產。

來源:雲南法院網

相關焦點

  • 親屬死亡獲賠的死亡賠償金,需要償還生前債務嗎?
    2020年6月,小周因車禍去世,大周作為小周的父親與車禍對方商定賠償事宜,由對方一次性賠償大周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醫療費、交通費共計30萬元。2020年7月,王某找到大周,要求大周償還小周的欠款。王某認為,大周作為小周的繼承人,因小周死亡而獲得的死亡賠償金,應在死亡賠償金的範圍內償還小周生前的合法債務,即對王某的欠款五萬元。
  • 交通事故意外去世,債主是否有可要求用死亡賠償金償還生前債務
    2012年龔某外出發生交通事故死亡,其妻子獲得死亡賠償金人民幣50萬元。龔某的債主們得知此事後,遂起訴至法院,要求龔某的妻子用這50萬元死亡賠償金償還龔某生前的債務。 債主是否有可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空難死亡賠償金能否作為遺產處理的復函
  • 死亡賠償金是否可作為遺產清償死者生前債務
    周某認為於某欠自己的錢款應由於某父母在繼承的財產和死亡賠償金中予以償還,遂將於某的父母訴至法院,請求其償還錢款,但在案件審理中周某又不能提供於某生前所擁有的相關財產的證據,且於某父母並不認可繼承了於某生前財產,只是承認得到了一筆死亡賠償金,且不同意用該賠償金償還債務。  【分歧】  第一種觀點認為,周某的債權請求可以得到支持。
  • 丈夫意外死亡生前債務,妻子需要償還嗎?
    債務人楊凡在工程施工時突發心臟病死亡,其債權人徐太宇無奈之下向其妻蔣紅索債,在多次被拒後,債權人徐太宇將蔣紅告上了法庭,請求蔣紅償還楊凡生前借款及利息共計1.4萬元。近日,黃龍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經主審法官詳細、耐心地釋法說理,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2018年11月15日前被告償還借款1萬元。
  • 債務人死亡的,能否起訴其子女,償還債務嗎?
    民間借貸中,債務人負債自殺或意外死亡的情況下,債權人需要找誰繼續追債呢?在張月敏、張雪梅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張某於2016年4月7日去世,就張某欠原告的債務,法院認為,公民之間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此外,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 夫妻一方生前欠款,有這2個條件,債務由另一方償還
    ,系夫妻共同債務,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規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故趙某芬應對該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劉某新訴求趙某芬支付借款37200元,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予以支持。
  • 父親生前債務要兒子償還?且聽耐心分解!
    意思是說泛指父母生前的債務由子女償還。在古代被認為是理所應當的道理,但在當代,根據我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子女一旦成年,便與父母一樣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並不因為血緣關係而必然的承擔父母生前的一切債務,而是應該看子女在繼承父母遺產價值範圍內承擔清償義務,自願清償的不在此限。
  • 兒子放棄遺產繼承 父親生前債務怎麼辦?泉州法院這樣判
    來源:泉州網法院判決:兒子作為遺產管理人負有協助以父親的遺產清償債務的責任臺海網11月28日訊 據泉州網報導 父親去世後,債權人起訴兩個兒子償還父親債務,兩名兒子均表示放棄繼承遺產,此時債權人的利益應如何保證?
  • 淺析死亡賠償金的性質及分配
    由於我國相關法律對死亡賠償金的分配沒有做出明確規定,司法實踐中,法官對於死亡賠償金的性質及分配也存在分歧,導致判決結果的不統一,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法院判決的公信力。本文試圖通過對死亡賠償金性質的分析,闡述死亡賠償金分配的權利主體及分配原則。希同大家共勉。  一、死亡賠償金的性質   1993年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首次使用了「死亡賠償金」這一法律概念。
  • (說法)夫妻離婚幼子亡 死亡賠償金咋分
    2008年,小吳7歲,不幸再次降臨到吳某頭上:這年2月6日,小吳在路上被一輛重型自卸車撞倒在地,當即死亡。事發後,在交警部門的調解下,吳某與肇事司機就該事故達成賠償協議:肇事司機賠償小吳喪葬金8490.50元、死亡補償費58698.54元、家庭困難補助金42000元,共計109189.04元。隨後,吳某從交警部門領走了這筆錢。
  • 男子身份證被冒用背上757萬元債務 法院判決:不用償還
    【男子身份證被冒用背上757萬元債務 法院判決:不用償還】今年3月,陳某龍忽然收到一張法院傳票,原告是合浦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信用社稱,2013年,陳某向該信用社借款490萬元,借款期限為5年,款到期後,陳某一直未歸還本金及利息。黃某、陳某龍對該筆貸款進行連帶保證擔保,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 因無力償還借款而嫁給債權人,債務就一筆勾銷?法院判決來了
    來源:法律一講堂 因生意周轉需要,女子借他人五萬餘元,眼看債務無力償還,女子竟與該男子「閃婚」,一個月後又「閃離」,究竟是「真愛」還是「騙婚」,雙方各執一詞,訴至法院。 近日,銅山法院審結了這起特殊的「情債」糾紛,依法判決被告劉莉償還原告陳西欠款、不當得利近10萬元。
  • 債務糾紛會坐牢嗎?能否以刑抵債?
    債務糾紛通俗的理解為因各種金錢借貸償還關係問題,引發的矛盾的發生。債務糾紛也就是人與人之間因金錢而引起的矛盾,稱之為 債務糾紛債務糾紛會坐牢嗎?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債權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不能直接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債務人不會坐牢,川恆律所表示但如果民間借貸經人民法院判決確定的,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判決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有可能涉嫌拒絕履行判決 裁定刑事犯罪,一經定罪,有可能會坐牢。《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 興義一男子去世留下8萬債務 法院判決:妻兒償還
    如有發現涉嫌抄襲內容,請郵件至ldqxnw@163.com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即刪除興義一男子去世留下8萬債務 法院判決:妻兒償還大法治黔西南 | 2020年09月05日 08:39:56 | 韋明皇 胡媛內容提要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如果欠債人不幸離世
  • 欠款人突然死亡,債務會不會一起消失?
    近日,浙江寧波慈谿法院處理了一起棘手的債務人意外去世,親屬放棄繼承遺產的糾紛案件。欠款人胡家源突然死亡,讓手握41萬元借條,還未收回分毫本息的隋勇方寸大亂,遂狀告欠款人的四位至親替逝者償還付息,卻得到放棄遺產繼承的回應。
  • 信義是金 ‖ 我願用一生來償還丈夫生前所欠債務
    信義是金 ‖ 我願用一生來償還丈夫生前所欠債務 2020-07-27 17:5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丈夫去世後留下2000平「豪宅」,妻子不知所蹤,夫妻共同債務誰償還?法院這樣判
    夫妻共同債務中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承擔清償責任,這是國家法律的規定。嵩明法院最近執行了這樣一件棘手的案子,丈夫去世後妻子不知所蹤,留下三處房產該如何處理?李某、王某系該筆債務的共同借款人,債務發生於二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且借款系用於家庭生產經營,該筆借款屬夫妻共同債務,應由李某、王某共同償還,李某去世後,王某應對該筆債務承擔清償責任,故原告要求被告王某償還借款本金45萬元及利息的請求,法院予以支持。
  • 最高法院裁判: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家庭共同財產,應用於償還家庭債務
    父母負債用於家庭共同生產經營的,應當以包括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產在內的家庭共同財產用於償還家庭共同債務。 案情摘要 1. 王永權因項目建設需要向賀珠明借款1000萬元,同時約定還款時間及利息。但借款到期後,王永權未按約定期限償還。 2.
  • 女兒死亡賠償金分割起糾紛 嶽父起訴女婿
    2009-06-03 14:00:44        女兒因交通事故死亡獲賠
  • 死亡賠償金該怎麼分?是夫妻共同財產嗎?北京離婚律師_信金國
    信金國律師在以往的諮詢接待中,就有涉及要求分配死亡賠償金的情況:2016年10月4日,女子韓梅梅在車禍中因意外死亡,經法院處理,獲得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各項損失共計40餘萬元。該款全部匯到韓梅梅丈夫李雷的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