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梧州一高官私生活混亂,長期與她人存在不正當性關係,貪汙腐敗等被判11年

2020-11-22 中都在線

反腐倡廉,在我們國家公職人員,一直被嚴格要求,一旦發現幹部隊伍有貪汙受賄或是其他違法行為,絕不姑息,官員應該嚴格律己,注意自己的言行,除了為人民辦實事謀福利,還起這領頭的作用,一舉一動都是我們的榜樣,影響深遠。

廣西梧州一名高官張學軍私生活混亂,長期與她人存在不正當的男女關係,貪汙腐敗嚴重,行為惡劣被桂林法院公開宣判被判11年。作為官員,違法亂紀,一些行為明知道觸犯規定還要去做,終將受到處罰。

今年54歲的張學軍,是湖南邵陽人,在1987年參加工作,1995年入黨,擁有33年的工作經驗和25年的黨齡。

1987年在湖南湘潭大學做助教,1997任廣西欽州市欽州港經濟開發區局長,在此地做了欽州市財政局局長、黨組副書記,經過努力,到2016年到2019年期間任職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

根據廣西紀檢網公布的消息得知,2019年9月11日,張學軍涉嫌違法違紀行為,被組織調查。直到2020年1月19日,經過相關部門查證,所犯罪行被查實,確實存在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被組織開除黨籍,公職處分。

公職人員存在違法亂紀行為,終將會被查處,不要存在僥倖心理。

經過調查了解到,張學軍存在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忘記自己最初的自己,喪失信念,做了很多作為官員不應該有的行為。

利用手中的職權職位,收受賄賂,擁有大量不正來路的錢財,利用職權的之便,為自己提供利用的人行使方便,其中就會損害一部分人的利益,破壞公正原則。

他在未通過組織審批的情況下,擅自出鏡,跟組織隱瞞自己擁有的房產,私生活十分混亂,在私下他曾與其她人保持不正當的性關係,生活作風不檢點,破壞社會風氣。

在組織審查期間,行為表現惡劣,與他人聯合串供,對組織隱瞞欺騙,不配合調查,暗中對組織審查抗拒,行為惡劣。

他的種種行為嚴重違法犯罪,經過組織審查批准,對他開除黨籍,公職處分,已將非法所得的全部財產上繳,其他涉及的罪行依法交與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020年7月30日當地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子2005年到2019年期間,共收取賄賂金額1882萬餘元,但是他自己積極退回錢財,積極認罪,依法從輕處罰,當庭未宣判。

2020年11月20日上午法院開庭宣判,被判有期徒刑11年,罰款一百萬元,所得違法財產上繳,他當庭認罪認罰不上訴。

作為公職人員,明明知道法律的規定,非要背道而馳,明知故犯,為了自己私慾,破壞隊伍風氣,

破壞公職人員形象,這種行為一旦發現,嚴懲不貸,不會放過一個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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