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
2012年就買了電動汽車了,現在我要走報廢流程該怎麼走?電動汽車的報廢標註、規定是什麼?有操作過的車友嗎?
網友回答:
先說下汽車報廢歷史:中國機動車相關報廢標準始於1997年7月15日發布的《汽車報廢標準》,其中對於私家車的強制報廢標準為期限10年,行駛10萬公裡。隨著我國汽車工業的迅速發展,車輛技術水平的提升,這一限制顯得過於苛刻。因此新的機動車報廢標準對於車型的報廢年限將沒有限制。
那麼汽車終究是要走報廢流程的,那麼標準規定是什麼呢?這裡說一下:
1、(現行機動車年檢規定是非營運的全新機動車前6年是兩年一檢,第6至15年是一年一檢,15年之後就是半年一檢)。按照這個計算標準,一輛全新的私家車,連續3次即連續6年未年檢就會被強制報廢。而對於超過15年的老舊車,連續3個檢測周期(即1年半)未獲得合格標誌,就將被強制報廢。
2、對達到一定行駛裡程的機動車引導報廢。私家車行駛60萬公裡、正三輪摩託車行駛10萬公裡、其他摩託車行駛12萬公裡,國家將引導報廢。報廢操作:其所有人可以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註銷。(報廢需要資料:辦理延緩汽車報廢年限手續,車主需要攜帶相關申請材料到車管所辦理,所需手續主要有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機動車檢測表。)
所以從上面的規定標註來看,電動汽車除特殊情況,正常行駛是開上30年都不需要報廢的。
不存在強制報廢,但受限於動力電池的使用壽命,汽車動力電池的使用年限為5-8年。一旦超過這個時間,電池續航也會出現力不從心的狀態,想要繼續用車就不得不更換全新的電池。
那麼,自己想要報廢那是沒問題的,車輛申請報廢前是需要把機動車的違章先處理掉的,不然申請不了報廢程序。另外,一些車型在購車時享受過政策補貼,之後就不能再享受報廢補貼了。這個大家要了解下。具體諮詢當地的車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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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電動汽車知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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