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洛陽中院召開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試點改革工作新聞發布會。
洛陽中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李紅偉通報洛陽中院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試點改革工作開展情況,洛陽中院執行局局長、司改辦主任胡博文發布6起洛陽法院在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試點改革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由洛陽中院政治部主任田芃主持。
背景
李紅偉介紹,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案件數量持續高速增長,人民群眾對法院解決糾紛的能力和水平提出更高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強調:「要深化訴訟制度改革,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2019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上海、洛陽等20個城市中基層人民法院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試點改革工作,其中18個城市為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僅洛陽和蘇州兩個省轄市。
從制度設計層面來講,此次試點事項是對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部分規定的突破和創新,核心任務在於通過充分發揮試點對全局改革的示範、突破、帶動作用,進一步檢驗制度設計的可行性和妥當性,為未來完善民事訴訟制度、推動民事訴訟法修改奠定基礎。我市作為改革試點,可以在民事訴訟程序改革方面先行先試,有效擴大洛陽司法工作在全國的影響力。從社會治理層面來講,此次改革是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要求。通過優化司法確認程序等,可以全方位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商事調解、行業調解等多元解紛機製作用,充分滿足群眾多元、高效、便捷的糾紛解決需求,為我市加快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域社會治理格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從優化營商環境角度來講,改革也是通過法治方式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通過健全小額訴訟程序、簡易程序規則、擴大獨任制範圍、健全電子訴訟規則等,可以進一步優化司法資源配置,全面提高民商事案件審理質效,最大限度壓縮案件辦理周期,從而為我市打造全省領先、國內一流的營商環境提供司法動力。
全市法院改革試點工作基本情況
一
提升政治站位,高標準謀劃推動
強化組織保障
及時成立由院黨組書記、院長擔任組長的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改革試點推進工作。始終堅持黨委領導,及時向黨委、黨委政法委報告改革試點工作情況,積極爭取上級支持,著力構建「黨委領導、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廣泛參與」的改革工作格局。
完善工作方案
在準確把握改革精神基礎上,高質量制定《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實施辦法》及5個《實施細則》,將一些實踐中行之有效的經驗予以固定,確保全市基層法院在最好平臺上統一起步。各基層法院也相繼出臺相關配套方案,圍繞五項重點改革任務定製度、搭平臺、建機制,基本構建了完善的制度框架體系。
強化教育培訓
針對試點改革中新的程序規定較多的實際,兩級法院普遍採用集中培訓、現場測試、網絡答題等多種形式強化教育、提升能力,推動員額法官和法官助理全面掌握改革事項,自覺將學習成果轉化為推動工作的強大動力。
二
注重工作銜接,多維度統籌推進
堅持將繁簡分流改革作為破解發展難題的總抓手,將各項工作都納入繁簡分流改革試點中通盤考慮、系統謀劃、同步推進,切實形成了強大合力。
注重與優化營商法治環境相結合
制定《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提升法治化營商環境指標的辦法》等文件,規定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營商環境類案件30日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的60日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的120日內審結。完善破產案件繁簡分流機制,努力實現簡單案件、普通案件、疑難複雜案件分別比省定時間提前1個月、2個月、6個月結案。
*涉買賣合同、金融借款糾紛等商事案件民商事案件加掛綠標籤
注重與提升群眾執法滿意度相結合
針對人民群眾對高效公正化解糾紛的實際需求,優化司法資源配置和辦案程序,在著力提升辦案效率的基礎上,修訂完善《院庭長審判監督管理權責清單》《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權責清單》等文件,健全權力監督制約機制,確保效率提升同時質量不下滑。
三
堅持問題導向,多舉措提升成效
做大做強立案部門
制定《關於完善基層法院立案部門職能大力推進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的方案》,以速裁團隊建設為突破口,實現資源合理配置,各基層法院40%以上的員額法官和輔助人員集中在立案部門。堅持訴前鑑定全覆蓋,將司法鑑定申請、委託評估等事項統一納入立案部門職能,積極引導當事人開展訴前鑑定,進一步壓縮審理周期。深入推進「分調裁審」機制改革,市中院民事速裁團隊分流案件佔二審民事案件總數的25.3%,平均審理周期僅33天。
*通過訴前鑑定,快速處理糾紛
強化糾紛多元化解
在發揮專業調解平臺訴前化解糾紛作用的基礎上,實行「速調+速裁+速執」模式一體化推進糾紛解決,調解員、員額法官、執行員共同開展辨法析理,實現訴調對接、信息共享、快速流轉。建立特邀調解組織和特邀調解員名冊,嚴格入冊標準,強化動態管理,特邀調解隊伍管理更加規範,專業化水平持續增強。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登記入冊特邀調解組織180個、特邀調解員558名,訴前委派調解糾紛10412件,調解成功5834件,調解率達到56.1%。同時,各基層法院探索打通「調解指導」與「司法確認」雙向通道,法官「點對點」為特邀調解員提供業務指導。全市基層法院共受理司法確認案件878件,確認有效725件,有效發揮了司法確認程序對訴前調解的促進保障作用。
*全國人大代表楊來法與縣人大代表、黨支部書記、民調主任組成的調解組正在調解案件。
優化司法資源配置
對小額訴訟程序和簡易程序實行「寬進嚴出」, 除法定應當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外,標的額在5萬以下的單一金錢給付案件全部按小額程序立案,其他案件一律按簡易程序立案,切實做到「能用盡用」,基層法院小額訴訟程序與簡易程序適用率均明顯提高,分別達到30.4%、87.2%,同比提高18.4、16.3個百分點;平均審理期限分別為28.3天、44.8天,且無一起案件被再審改判發還,各項指標均優於全省法院均值。加大簡式裁判文書適用力度。針對案件類型和審理特點,廣泛適用要素式、令狀式、表格式文書,讓法官寫的輕鬆、當事人看的清楚,小額程序、簡易程序簡式裁判文書適用率分別達到25.5%、10.1%。加大獨任制適用力度,充分運用試點優勢,在一審普通程序、符合條件的二審案件中探索適用獨任制,進一步合理配置司法資源,提高案件辦理效率。全市基層法院一審獨任制適用率達87.8%;市中院民事二審獨任制適用率達26.7%,平均期限53.5天,比全部民事二審案件縮短29.4天。
*洛陽法院二審案件首次適用獨任制開庭審理。
深化電子訴訟應用
充分利用疫情防控對信息化應用的倒逼作用,積極將線下業務轉往線上辦理,依託河南訴訟服務網、移動微法院等平臺,引導當事人通過網絡進行立案、調解、開庭,確保各項訴訟服務工作有序開展。截至8月15日,全市法院共網上立案18236件、在線庭審2675件、電子送達73592次,送達裁判文書2350份,一次性電子送達成功率達92.2%,線上辦案、線上服務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不僅減輕了群眾訴累,也有效節約了司法資源。
*送達全省首份電子裁定書
在試點改革帶動下,全市法院整體審判質效明顯提升,上半年總體結案率達到全省第四位,案件平均審理期限同比縮短9天,基層法院結案率達到81.1%,比全省均值高5.9個百分點。16家基層法院中,有11家法院的結案率進入全省前50名,試點改革在縮短辦案周期、提升辦案效率方面的紅利明顯釋放。同時,全市法院一審服判息訴率同比提高1.98個百分點、發改率同比下降0.7個百分點、再審審查率同比下降2.3個百分點,總體審判運行態勢持續向好發展。
深入推進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是人民法院提高審判效能的實際需求,是滿足人民群眾多元、高效、便捷司法需求的重要舉措。
作為試點法院,洛陽法院將在市委堅強領導下,在上級法院具體指導下,在社會的監督支持下,緊緊圍繞改革重點任務,讓訴訟與調解對接起來、讓訴訟程序簡化起來、讓獨任審判擴大起來、讓電子數據奔跑起來,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為洛陽市加快建設副中心、致力打造增長極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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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簡出效率,簡出質量 —— 洛陽法院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試點改革工作亮點紛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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