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因債券交易業務管理不足 川財證券三管理人員被出具警示函
近日,四川證監局連發3條對川財證券管理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究其原因,是川財證券在開展債券交易業務過程中,存在部門經營管理混亂、債券交易行為管控不足、交易對手和交易債券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經查,川財證券在開展債券交易業務過程中,債券交易業務部門經營管理混亂,債券交易部門崗位人員未有效隔離和管理,債券交易的投資決策、交易執行、風險控制、清算交收等關鍵崗位存在混合操作;債券交易行為管控不足,部分業務人員利用個人通訊工具詢價,部分交易詢價記錄缺失,個別交易存在先成交後申請的情況;交易對手和交易債券管理不到位,資管產品投資債券的交易中,存在買入的債券未入池公司債券池白名單的情況。
12月9日,四川證監局披露了對川財證券副總裁吳瓊採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吳瓊在2013年11月至2018年11月期間分管川財證券自營業務,2018年11月至2020年5月分管資產管理業務。四川證監局認定吳瓊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對其出具了警示函。
此外,四川證監局同日還披露了對川財證券固定收益部總經理安健、川財證券固定收益部投資經理趙彤採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文章來源: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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