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標邀請書
各會計師事務所:
四川省財政廳根據工作需要,決定採用公開招標方式,委託部分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審計業務,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標項目:
1、委託10—12家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審計業務;
2、對11家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50戶省屬企業《2005年度會計決算報表》審計質量的審計、檢查。
二、投標截止時間:2006年8月1日17時。
三、標書投送地點:成都市南新街37號省財政廳監督檢查局12樓15號
四、請將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密封送達,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五、開標時間:2006年8月2日上午9時整。
六、開標地點:成都市北新街民航賓館15樓會議室
七、招標文件請查閱四川省政府採購網(www.sczfcg.com)、省注協網(www.scicpa.org.cn)。
被審計單位的有關具體情況,需要了解請撥打以下電話聯繫:
028-86665220-435(監督局)、028-86668503(企業處)
四川省財政廳
2006年7月10日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一、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近3年未被處罰過且執業質量良好;
(3)會計師事務所規模:年收入200萬元以上,註冊會計師20人以上;
(4)受聘參加檢查的註冊會計師應在事務所連續執業三年以上,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5)與檢查對象不存在應當迴避的關係。
凡符合上述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均可參加投標。
二、招標方式及程序
2、招標方式:本次招標採取公開招標的方式。
3、招標程序: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業務的招標程序:確定招標方式→發布招標公告→開標→評標→確定中標會計師事務所→發出中標通知書→與中標事務所籤訂業務約定書。
4、投標文件包括:
專項檢查實施方案:包括人員組成、工作計劃、相關工作經驗、擬採取的措施;項目總報價;從業自律承諾書。
三、投標
5、在已明確的投標期限內的投標為有效投標。
6、投標文件必須在文件規定的時間送達到規定的地點方為有效。
7、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後,投標人不得對其投標文件做任何修改。
8、投標人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由於資料不實而造成不良後果的須負法律責任。
9、投標人不得向投標單位、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或者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如發生以上情況將取消投標人的投標資格,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四、開標
10、開標由招標人組織。
11、開標時,投標文件的密封性經檢查確認無誤後,招標工作人員將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
12、在開標時沒有啟封和宣讀的投標文件,在評標時不予考慮。
13、招標工作人員將做好開標記錄。
五、評標
14、開標會結束後,評標隨即開始。
15、評委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程序對招標文件進行評審。
16、評標過程嚴格保密。評標委員會無義務向投標人進行任何有關評標的解釋。也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評標信息。
六、定標
17、評標委員會將評標情況寫出書面評標報告,推薦中標候選人,並標明排列順序。
18、財政廳在收到評標報告後五個工作日內,按照評標報告中推薦的中標候選人順序確定中標人。
19、招標人在四川省政府採購網(www.sczfcg.com)、省注協網(www.scicpa.org.cn)上發布中標公告,同時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20、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招標人、投標人改變中標結果或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七、籤訂及履行《業務約定書》
21、招標人應與中標人根據約定的事項籤訂《業務約定書》。中標人應嚴格按照招標人的要求提供審計服務,並依法對審計質量承擔責任。
八、費用支付
22、中標人根據要求完成審計業務後,招標人應及時給予結算審計費用。
九、其他
23、中標人優先順序資格,將作為下年度財政委託業務參考。
第三章 招標項目要求
中標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從業人員,要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執行審計業務,並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內容及《職業道德基本準則》、《質量控制基本準則》要求,規範執業行為,客觀、公正的開展審計、檢查、覆核業務,公允的作出審計結論。
第四章 資信證明材料
1、投標人公司簡介。
2、投標人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經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2)稅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3)投標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時提供針對本次投標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
(4)授權代表身份證複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5)投標函原件。
3、投標人資信證明文件。
(1)投標人近三年來的主要業績及所獲榮譽情況。
(2)會計師事務所上年度經國家法定審計機構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複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4)會計師事務所執業人員表。
4、其他
(1)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必須清楚地標明「正本」或「副本」字樣。
(2)投標文件必須裝訂成冊,在投標文件封面上註明投標人名稱、單位地址及「正本」或「副本」字樣,並編制目錄。
(3)密封后的封口上加蓋法人單位印章或合同專用章,密封信封上註明「於2006年8月2日9時(開標時間)之前不準啟封」的字樣。
第五章 評標紀律及評標辦法
一、評標紀律
1、本項目的評標工作由按規定組成的評標委員會本著「公平、公正、科學及擇優」的原則進行。
2、評標委員會及其成員應認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及相關規定履行自己的職責,並依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的規定和要求,按照本評標辦法的標準和程序,嚴格、認真、公平、公正地對所有投標文件進行審查和評比。
4、評標委員會有權要求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說明,這種要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
5、評標過程中招標人將指定工作人員負責與投標方聯繫、處理有關事宜,評委或工作人員不得與投標人私下交換意見或透露評標有關情況,如有違反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6、在評標期間,投標人試圖影響評標的任何做法(包括向評委、委託方或工作人員探聽評標情況等)均視為嚴重違紀,評委會有權拒絕其投標。若在中標後查有此行為的,則依法取消中標人籤訂合同的資格。
7、在評標定標期間,任何人不得向外傳遞信息。不允許把投標文件及其匯總材料帶出指定地點,該材料應有專人保管和發放。
8、參加評標的專家不代表各自單位,沒有向本單位匯報評標情況的權利和義務。
9、除按照有關規定應該予以公開的信息外,所有評標、定標過程和情況應當保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洩露。
10、評標現場除評標委員會成員外,招標人指定的工作人員和現場監督人員因工作需要也可列席會議,但沒有評議和表決權。其他與項目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評標現場,不得探聽評標情況,如違反規定,將嚴肅處理。
11、參加評標的專家及相關工作人員與投標人有利害關係的,應主動申請迴避,否則,將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二、評標程序
1、投標文件初審。依據法律法規和招標文件的規定,對投標文件中的資格證明、人員資質進行審查,以確定投標人是否具備投標資格。
2、澄清有關問題。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糾正。
3、對所有資格審查和符合性審查合格的投標文件,審查其投標價是否超過資金預算。
4、比較與評價。按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標方法和標準,對資格性和符合性檢查合格以及投標價格沒有超過資金預算的投標文件進行技術評估,綜合打分評議,每位評委獨立打分。
三、評標辦法及標準
5、採用綜合評分法。
(1)即按照要求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打分後,計算出每個有效投標人各項評分因素的匯總得分,並對投標人按匯總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2)評標因素的權重及評審依據:各因素的滿分均為100分,權重見表:
因素 | 權重 | 評審依據 | 得分數 |
工作方案 | 30% | ||
人員配備 | 20% | ||
相關工作經驗 | 10% | ||
職業道德記錄和質量控制水平 | 15% | ||
商務響應程度 | 5% | ||
報價 | 20% |
四、確定中標候選人
1、評標委員會根據評分結果推薦前十二名。
2、評標委員會撰寫評標報告。
第六章 附件
一、投標函
四川省財政廳:
我單位全面研究了你單位「 」項目招標文件,決定參加你廳的審計項目投標。我方授權——(姓名、職務)代表我方——(投標單位的名稱)全權處理本項目投標的有關事宜。
我方為本項目提交的投標書為一式8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7份。
我方願意提供與投標有關的文件資料,並保證我方已提供和將要提供的文件資料是真實、準確的。
投標人名稱(蓋章):
授權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籤字: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收款單位:
投標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四川省財政廳:
本授權聲明:——(投標人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授權——(被授權人姓名、職務)為「——」項目投標活動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義全權處理該項目有關投標、籤訂合同以及執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聲明。
法定代表人籤字(蓋章):
職 務:
投標人名稱(蓋章):
授權代表籤字:
職 務: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