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關於網貸新規,教您如何辨別「網上貸款」陷阱!

2020-10-11 赤水公安

隨著網際網路的普及,網絡貸款成為不少人借款的首選途徑,因其門檻低、借款數額大、貸款期限長,用戶使用量迅速增長,不法分子也將苗頭指向了網絡貸款,通過電話、簡訊、微信、QQ等散發虛假廣告,騙取被害人關注,再以各種名義讓被害人向其打款,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近日,貴陽公安頻頻發出防騙預警,貴州12348熱線更是每天接到大量此類諮詢電話,今天我們12348的律師來和你說說「網上貸款」的那些事!

案例回顧

2020年9月3日,家住貴陽市的劉先生因急需資金周轉,從網上下載了某款借款APP。劉先生在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申請貸款五萬元後,APP客服以填寫帳號錯誤、解凍、刷信用流水、被反洗黑錢中心扣下需繳納風險資金等理由,讓劉先生先後六次向其指定帳戶匯款共計230000元。此後,客服還讓劉先生繼續匯款,劉先生才發現被騙!

律師說法

劉先生的遭遇,是一起典型的冒充貸款公司進行的網絡詐騙。新型網絡詐騙表現形式:詐騙分子以虛假貸款為詐騙手段,要求受害者事先支付所謂的「提現費」、「包裝費」、「工本費」、「會員費」、「驗資費」、「保險費」、「押金」、「保證金」、「認證金」、「流水資金」、「預付款」、「解凍金」、「印花稅」、「公證費」、「手續費」、「支票激活金」等各種費用,實施系列詐騙。遇到以上情況或其他類似情況,建議保持冷靜,注意網絡詐騙的識別與防範,拒絕詐騙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項的要求,切忌隨意轉帳,保障自身資金安全,並及時報警處理。在此要特別提醒,對方讓你交納的各種費用都是詐騙的套路,正規的貸款公司是不需要在收到借款之前繳納任何費用的,即使填寫錯了銀行帳號,轉帳也是原路返回,不會有資金損失,更不需要什麼驗證資金進行解凍,也不需要保證金。卡號錯誤的情況,也是騙子修改成錯誤的,就是為詐騙提供理由。

民法典》關於網貸新規

01 禁止發放高利貸

利率的市場化有利於緩解資金周轉困境,促進金融市場的活躍,但也讓部分不法分子有機可趁,利用他人急需用錢的心態進行高利放貸。針對這些放貸亂象,《民法典》首次將禁止高利放貸寫入民事法律規範,對高利放貸給予否定的法律評價。其中,圍繞高利放貸的核心「收取高額利息」,從放貸主體多樣的角度出發,明確借貸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即涵蓋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監管文件等有關規定,反映整治高利放貸的堅定決心。

02 利率規定

2015年9月1日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民法典》從如下兩個層面調整利率的約定:一是沒有約定利息的借款,視為沒有利息。無論金融機構還是個人,只要對支付的利息沒有約定,只需償還本金。二是利息約定不明的,分為如下的兩種情形:第一種是自然人的借款,從民間借貸互助性考慮,推定沒有約定利息;第二種是非自然人的借款,除非借貸雙方達成補充協議,否則依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來確定。這有利於規制因迴避高利而衍生的手續費、管理費、違約金等變相利息收取,同時讓民間借貸回歸互助的本位,避免成為非法盈利手段,維護正常金融秩序。

2020年8月19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根據上述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如果借貸行為發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參照原告起訴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確定受保護的利率上限。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在2020年9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即LPR),現行法律保護的借款年利率上限為15.4%,該報價利率每個月可能都會改變,以每個月20號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數據為準。該司法解釋的修改,進一步打擊高利貸,對借款利率予以限制,堅定了國家打擊高利貸的決心。

03 格式條款

網絡貸款中一般都由出借方提供格式合同,貸款人往往僅能根據其格式條款的內容籤訂。《民法典》對于格式條款內容也作出了具體規定,如果貸款人籤訂合同有下述不合理的加重自己責任、限制、免除自己主要權利或減輕、免除平臺方義務的,可以主張該條款無效。更好的保障了貸款人的合法權益。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對方注意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等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

第四百九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

(三)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

第四百九十八條:「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採用非格式條款。」

律師建議

1.「貸款無門檻、貸前亂收費、遲遲不放款」是常見的三大貸款詐騙套路。在放款前以各種名義讓你打錢的,都是詐騙!如遇不確定的情況,可以撥打0851-86600110諮詢,警方反詐專員在線為你辨真假。

2.在網絡貸款過程中,凡是遇到要求支付包裝費、工本費、保險費、保證金、流水資金、解凍金等費用的情況,一定要謹慎處理。同時,一旦發生被詐騙後要第一時間報警,儘量挽回損失。

3.建議選擇正規專業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業務,特殊情況非要選擇網上貸款時,建議先在相關的網站上查詢貸款公司的基礎信息,比如下載天眼查、企查查等軟體,也可以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查詢貸款公司是否存在,是否有發放個人貸款的經營範圍等等。

4.如果在網貸過程中出現疑問或懷疑,可以隨時撥打貴州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獲得專業法律諮詢。

來源:省司法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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