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2月10日 21:25:39 中財網 |
原標題:
海航科技:獨立董事關於第十屆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於第十屆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
認可意見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物流投資管理有限公
司(「天海物流」)擬將其下屬子公司GCL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c.(「標的公
司」)與Imola Acquisition Corporation(「交易對方」)新設子公司Imola Merger
Corporation根據美國法律進行合併,合併完成後標的公司作為存續公司,並由交
易對方持有其100%股權,Imola Merger Corporation終止存續(以下簡稱「本次
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後,天海物流將不再持有標的公司股權。
根據《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海證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規則》以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的
獨立董事,就擬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的本次交易方案、《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資產出售預案》等本次交易相關議案文件進行了充分審查,基於獨立、審慎、
客觀、公正的判斷立場,現發表事前認可意見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及公司擬籤署的交易協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關於規範上市
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若干問題的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本次交易方案具備可操作性,沒有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利益。
2、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
則》等相關規定,本次交易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不構成公司關聯交易。
基於上述,我們同意將本次交易的相關議案提交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一次臨
時會議審議。
獨立董事: 向國棟 胡正良 白靜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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