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2月14日 21:05:57 中財網 |
原標題:
國立科技: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相關議案的事前認可意見
廣東
國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於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相關議案的事前認可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
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關於在
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及《廣東
國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簡稱「《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作為廣東
國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經認真審閱相關材料,本著認真、負責
的態度,基於客觀、獨立判斷立場,我們對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的相
關議案進行核查並發表事前認可意見如下:
《關於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經審核,我們認為:本次公司會計師事務所由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變更為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符合公司業務發展和未來審計需要,中
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具備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執業資格,具備為上市
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和能力,能夠為公司提供真實公允的審計服務,滿足公司年度
財務報告審計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理由正當,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
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所述,我們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廣東
國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
會議相關議案的事前認可意見》之籤署頁)
獨立董事:
向穎 羅智雄 牟小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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