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譯,「不完全是翻譯」,因為它「就是例如原來中文,給人譯成英文,現在要把英文還原」(思果《翻譯研究》)。它是一個曲折而繁難的「翻譯還原」,或者說,是一個「文本復原」的嘗試,是要用從英文譯回的中文稿作基礎,輔以相應的修正,恢復原著的本來面貌。若單圖簡單、省事,把原著晾在一邊,只求對原譯負責,那麼照英文譯出即告萬事大吉。問題是,依此而來的譯文,是老舍的嗎?
是,也不是。
說是,是因為英譯稿的完成,從頭至尾,老舍都在場。他是原著者,更是合譯者。他參與、認可,且同意將英譯成稿交出,由編輯另行刪汰。在一些通信裡,浦愛德說過,譯稿的變動,老舍自己的主張而外,都是兩人議定的結果。所以,以英譯為據的文稿一出來,原著的敘事結構、思想內容和人物命運結局,即畢露無遺。這些無疑都是老舍的創造。
說不是,則是從風格上說,譯者和老舍並不契合,譯稿無法等同原著。老舍是語言運用的藝術家,是「一個漸漸的自覺的藝術家的小說家」(借李健吾論沈從文句),他要求自己「在用語言表達思想感情的時候,不忘了語言的簡練,明確,生動,也不忘了語言的節奏,聲音等等方面」。相對而言,譯者不是「全面語言的運用者」,即令有心像老舍那樣,追求「文字之美」,也恐怕心有餘而力不足。別的權且不說,單就照顧「文字的律動音節」來說,就簡直無法企及。不能不承認,這是一個天然的缺憾。
不用說,譯稿不全面修正,和原著就有距離,也談不上成功。所以,設盡方法縮小,甚至消除兩者間的距離,在求「神似」的同時,也求「形似」,成為還原的理想。而實現這個理想,無非自設懸鵠,用「出於一種學究的或兒氣的志願」,細緻體會《四世同堂》的語言風格,也參考作者其他早期作品,整理出老舍的字彙和詞彙表,拿它作為用字選詞的典範,同時以老舍的語言運用「條規」為原則,對譯文的字詞和句子作相應調換。唯其如此,才能在由釋讀、翻譯和修正構成的還原上,也以「一言一詞皆有根據」相要求,回到二十世紀四十年代的老舍,而不是五十年代以後文風發生明顯變化的老舍。
(一)釋讀
原稿輾轉保存,歷經六十餘載,依然大體完好,只有不多幾處微見瑕疵。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列印墨色不勻,再加歲月磨蝕,致使部分文字漫漶;二是未經編校,文稿有訛誤,亦可見闕漏。因此,動手翻譯之前,要進行釋讀和校勘,即參照一九四六年版《惶惑》和《偷生》,一九五〇年《小說》月刊連載的《饑荒》章節,以及一九五一年版哈考特版本,判別原譯稿和原著的差異,同時辨認模糊字詞,標記拼寫異常與錯誤,以及語句缺失。
《饑荒》未曾全文發表,全面校勘譯稿,自然無從談起。但故事的連續性、人物的發展和情景的呼應,加上哈考特版對原著的後半部尚有難得的保留,又能使譯稿得到部分校勘,從而確定譯文中明顯的專有名詞變化。此外,在錯譯鑑定和語句補闕方面,類似「理校」式的「對勘」之法,也能收到一定之效。
比如,在第二十五章,日本憲兵來巡查防空準備,責打李四爺失職,遭到反抗後獸性發作,「四雙後跟帶著釘子的靴子,像四輛坦克車似的,一齊向老人的兩條腿踢過來」(Four pairs of boots like four tanks with nails on the heels kickedtogether at the old mans legs)。單就句子本身而言,看不出什麼毛病。但就上下文看,即會想到兩個憲兵,不可能有「四雙」靴子。因而,可以斷定第一個「four」,乃「two」之誤,正確的句子,當是「兩雙後跟帶著釘子的靴子,像四輛坦克車似的,一齊向老人的兩條腿踢過來」。這個推斷,在哈考特版第三部第十八章中,也能找到支持:編輯似應發現錯誤,故而改之為「憲兵的靴子兇狠的踢向老人的雙腿」(The boots of the gendarmes kicked viciously at the old mans legs)。
又如第三十四章開頭,有這樣一段話: The children wanted to fire crackers, but could find none in allPeiping. One wipes the dust off a table. War is a serious illness of mankind.When the human race has been ill how long does it take to recover?譯成中文就是: 孩子們想放鞭炮,可是全北平,一個都找不到。擦掉桌上的灰塵。戰爭是人類的一場大病。人類生病了,完全康復需要多久?第二句明顯是殘句,和前後文都不銜接。原句是什麼呢?
對比哈考特版,在第三部分第二十六章,能看到原稿雖經刪並,仍有一句完整保留:「一個被徵服的國家的悲傷與苦痛,不像是桌上的灰塵可以抹去,是不能被勝利給掃除淨盡的。」(The sorrow and pain of a conquered nation could not be swept away byvictory as one wipes the dust off a table.)
可見,完整的原句,就是這一個。——找不回整句,無以補闕,更遑論全篇還原。
(二)翻譯
老舍「並不太喜歡閱讀譯文」,可他對翻譯,又別有見解。
在《談翻譯》裡,他指出「搞創作的有遣字選詞的自由,搞翻譯的卻沒有;翻譯工作者須隨著原文走,不能望文生義,隨便添減」,希望「最好是譯者能夠保持原著者的風格」,而且還說:「保持原著者的風格若作不到,起碼譯筆應有譯者自己的風格,讀起來有文學味道,使人欣喜。世界上有一些著名的譯本,比原著還更美,是翻譯中的創作。嚴格地說,這個辦法也許已經不能叫作翻譯,因為兩種不同的語言的創作是不會天衣無縫,恰好一致的。這種譯法不能夠一字不差地追隨原文,而是把原文消化了之後,再進行創作。不過,這種譯法的確能使譯文美妙,獨具風格。」
他這番大道理,於一般翻譯而言,應無問題。但用於回譯,似又不大講得通。——回譯者,猶如一僕二主,需要「雙重忠實」:要對原譯者負責,還不能遠離原著者。
如是而言,則只可寄望譯文忠實,不能奢求「比原著還更美」。所以,翻譯的第一稿,信達而外,不必在乎「雅」,亦無須計較其他。假若期待「獨具風格」,那就等修正時,用老舍的字彙,再圖譯文「神形具備」。
(三)修正
從初譯至定稿,前後修改四次。初稿的修訂,重在保證譯文準確、信實、通達順暢;隨後的修正,主要是用老舍的字彙和詞彙,對字詞進行替換,同時調整語句。
第一稿的修正,重在訂正專有名詞,別的原譯改動,基本維持原樣:「名不正言不順」,人名和地名確定無誤,還原方可免出差錯。
人名及其稱呼,看似簡單,其實不然。以小妞子來說,還有兩個暱稱:瑞宣、韻梅夫婦喊她「妞子」,或「妞妞」;小順兒和奶奶喊她,和小妞子自呼其名,都是「妞妞」,「妞子」不會掛在他們口頭。但在英譯裡,Little NiuNiu之外,只有一個NiuNiu——究竟是「妞妞」,還是「妞子」一時很難把握。
又如李四爺的稱呼,也因人而異,一變再變。「李老人」「李老者」「李四老人」「李四大爺」「四大爺」和「四爺」,交叉迭現,無一定規律。英譯雖有Old Man Li,Fourth Master Li,Fourth Master,和Fourth Uncle,卻與中文並不完全對應。還原的時候,難免左右支絀:一個Fourth Uncle,到底是「四爺」,還是「四大爺」?
語境決定稱呼,還原不可大而化之,因為在老舍心目中,稱呼不是小事:我們應當與小說中的人物十分熟識,要說什麼必與時機相合,怎樣說必與人格相合。頂聰明的句子用在不適當的時節,或出於不相合的人物口中,便是作者自己說話。頂普通的句子用在合適的地方,便足以顯露出人格來。什麼人說什麼話,什麼時候說什麼話,是最應注意的。
(《言語與風格》)地名及其關聯詞彙的還原,同樣不能馬虎。如第三十四章寫北海公園,對白塔和荷花有如下描述: The White Dagoba in the North Sea Park still stood proudly. Thelotus in the lakes had still their red or white petals and gave out their purefragrance. The altars, temples, and palaces, still shone majestically in theirgold and green light.直譯即為:北海公園的白塔,仍然驕傲的立著。湖裡的荷花依然開著紅色,或白色的花瓣,吐放著清香。祭壇,寺廟,還有宮殿,依然金碧輝煌,閃著光芒。從表面看,譯文明白通暢,似無問題。可是,將之與此前描寫什剎海的片段對看,比較一下「『海』中的菱角,雞頭米,與荷花,已全只剩了一些殘破的葉子,在水上漂著或立著」之句(《惶惑》之十九),就會馬上意識到: lakes是「海」,不是「湖」,「湖裡的荷花」得改成「海中的荷花」;「祭壇」和「寺廟」,也要改作「壇社」和「寺宇」。——老舍用詞如此,還原得隨著他。
再舉一個例子。「朝鮮」和「高麗」,在書中似乎並無區分——「他們多少聽說過日本人怎樣滅了朝鮮,怎樣奪去臺灣,和怎樣虐待奴使高麗與臺灣人。現在,那虐待奴使高麗與臺灣的人到了他們的面前」(《偷生》第七章),英譯也一律通作Korea。但《饑荒》第二十六章裡的「the ronins from Korea」,似又不可譯為「朝鮮浪人」,而只能譯作「高麗棒子」。這是因為在老舍的詞彙裡,「浪人」一詞並不存在,而「高麗棒子」卻見於前文:「好傢夥,高麗棒子不是幹過嗎——在背靜地方把拉車的一刀扎死,把車拉走!我不能不留這點神!高麗棒子,我曉得,都是日本人教出來的。」(《惶惑》第二十六章)
提及國家和民族,也可一看「the son of Han」之譯。《饑荒》第二十一章之後,幾次出現這個詞組,以及相關的「the good son of Han」,似可譯「漢族的兒子」,和「漢族的好兒子」。但將之與上下文同讀,感覺殊為異樣,很不像老舍筆墨。反觀本書前文,「漢奸」通篇可見,「中華民族」亦不稀罕,唯獨不見「漢族」一詞——足見老舍的民族觀念,甚是近於梁啓超之說,即「今之中華民族,即普遍俗稱所謂漢族者」(《歷史上中國民族之觀察》),他顯然已棄用「漢族」之說。不過,將「漢族的兒子」改作「中華民族的兒子」,或「中華之子」,又不大好用在老舍筆下。在直覺中,與其譯「son」為「兒子」,不如譯成「男兒」更為恰切;後者雖不見於本書,卻在老舍其他的作品中相當多見。比如,「躍進真如天馬馳,乘風好女好男兒」,是他題黃慎《孤崖清話圖》的詩句;而在他一九三二年的《國葬》裡,下列詩行更是赫然在目:「愛國的男兒」用血寫在一片木板上,它將替你說:
你生在中華,為中華而亡。那麼,不妨借來「男兒」一用,將之與「中華」相併,形成新的詞組「中華男兒」,或「中華好男兒」。
這個「借詞」的辦法,即從作者其他的作品,借取「現成」之詞,來補本書「不現成」之需,在回譯中會經常用到。如《饑荒》第二十五章,寫到白巡長感覺大事不妙,說「他很有可能因此給撤了差,一旦給撤差了,他自己就極有可能給餓死」,句中的「撤了差」和「撤差了」,即從《駱駝祥子》中借來:「被撤差的巡警或校役,把本錢吃光的小販,或是失業的工匠,到了賣無可賣,當無可當的時候,咬著牙,含著淚,上了這條到死亡之路。」
說到字詞的替換,有必要提一下語言的時代變化。一九五五年漢語規範化運動之後,老舍習用的詞彙,不少遇到了新的情況:
(一)為他詞替代,如「自傲」(「自豪」),「恨惡」(「憎恨」),和「助援」(「援助」);
(二)與他詞並用,卻比較少見,如「菜蔬」,「苦痛」,和「帶孝」;
(三)仍還通用,但部分意思已不復存在,比如「火炮」失去「爆竹」和「鞭炮」之意;與傳宗接代相關的「香菸」,為「香火」取代。
也就是說,還原中不當心選錯詞,即會導致語言的「時代錯亂」。這是一個不好迴避的麻纏問題。本書前面寫到瓜果菜蔬,涉及本名胡瓜的黃瓜,用詞均為「王瓜」(一九三六年版《國語辭典》有「俗亦稱黃瓜為王瓜」一說),如《惶惑》第十五章寫祁家人見到常二爺,說「聽他講話,就好像吃膩了雞鴨魚肉,而嚼一條剛從架上摘下來的,尖端上還頂著黃花的王瓜,那麼清鮮可喜」;但在《小說》月刊連載的《饑荒》前二十章裡,「王瓜」全變成了「黃瓜」,如第九章就有「爬架的是黃瓜,那滿身綠刺兒,頭上頂著黃花的黃瓜」之句。難道是老舍筆誤?不大可能。因為從一九三六年的《新韓穆烈德》(有句如「熱洞子的王瓜,原先賣一塊錢兩條,現在滿街吆喝一塊錢八條」),到一九六三年在北京市第三次文代會上的發言《創作的繁榮與提高》(裡面提到「北京的農業也豐富多採,有旱地,也有水地,有在冬天還生產翠綠王瓜的菜圃,還有善產芍藥、玫瑰的花農與出產蜜桃和小白梨的果園」),再到一九六五年的《正紅旗下》(語及「到十冬臘月,她要買兩條豐臺暖洞子生產的碧綠的、尖上還帶著一點黃花的王瓜,擺在關公面前」),從頭到尾所用都是「王瓜」。有理由相信,《饑荒》前半裡出現的「黃瓜」,極可能系刊物編輯擅改。於是,還原之後的日本女人在市場劫掠場面,就必須改回「王瓜」:「一個人搶了一棵白菜,就有另外一個人拿幾條王瓜放到菜籃裡。」(第二十六章)遺憾的是,一九九九年版《老舍全集》輯錄殘本《四世同堂》,依然沿襲舊訛,保留了「王瓜」和「黃瓜」並用的錯誤。
其實,「王瓜」一詞之用,也是作者個性語言特色的展現——在成語、方言、俗諺,乃至虛字和標點的運用上,他有自己的講究,因而他所用的句式,也會與他人有別。比如,關於成語和俗話,他說:書本上的成語在適當的地方也可以用,但不能完全仗著他們美化語言。在敘述中,「適可而止」這句成語是可以用的,不必改用北京的俗語「該得就得」。可是,在寫兩個北京勞動人民講話的時候,也許用「該得就得」更合適一些。何去何取,決定於生活。把「適可而止」放在一位教授嘴裡,把「該得就得」放在一位三輪車工人的口中,也許是各得其所。這一雅一俗的兩句成語並無什麼高低之分,全看用在哪裡。(《語言與生活》)
所以,通觀本書不難注意,有些常見成語,如「含辛茹苦」「千方百計」「面面相覷」和「咬牙切齒」等,不會現於他的筆端;他用到的一些成語,也和通常所見有別,如「羞惱成怒」「愁眉苦眼」(或「愁眉皺眼」)和「挨家按戶」。
至於方言俗語,他的運用,似乎也非如一般所想,是「有聞必錄」的,比如他不說「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是將這個俗語加以改造,說成「睜一眼閉一眼」(《惶惑》第三十一章有「兒子們自有兒子們的思想與辦法,老人們最好是睜一眼閉一眼的別太認真了」句)。但是,他究竟如何「改造」,因為沒有證據,還原時極難把握。如第二十八章寫金三爺心態變化,有這樣一句:「小事情不要打擾我,仨芝麻倆棗的,我,金三爺,就不麻煩邁腿了。」這裡的「仨芝麻倆棗」,會不會是「仨核桃倆棗」,或「仨瓜倆棗」之變呢?或許不是,或許根本就是原譯筆誤,怎麼抉擇煞費苦心。最後,鑑於後面兩種用法,既不見於本書,也從他其他的作品裡找不到,索性老實尊重原譯,不加任何修正了。
一般來說,虛字的使用,似可稍微隨便。老舍不然,他主張「……少用『然而』『所以』『但是』,不要老用這些字轉來轉去」(《關於文學的語言問題》)。在本書的虛字裡面,「假若」「假使」和「可是」最多,「如果」和「然而」幾乎不見,也沒有「但卻」的用法——他說過:「我不敢說像『但卻』之類的詞彙是記者們發明的,可是不少記者的確愛用它,而許多中學生也跟著這麼用。我希望《文匯報》的記者不再『但』而且『卻』!」(《賀〈文匯報〉復刊》)。
他的語言運用,顯然有一些界限,是不可逾越的。
同樣,老舍用到語氣詞,尤其在對話當中,也不馬虎。他說過:「語言要準確、生動、鮮明,即使像『的』『了』『嗎』『呢』,這些詞的運用也不能忽視。」(《語言,人物,戲劇》)而在本書當中,為表示驚嘆、感慨或者疑問,用得很多的「嘔」和「什嗎」,幾可視為老舍文風標誌之一,但它們似乎已從現今人們的書面語裡消失了——還原的時候,要想法找回來,還得用妥當。
到了最後一次,亦即第四次譯稿修訂,則是對標點的調整。在原譯稿中,老舍用得頻繁的驚嘆號很少見;他節制而用的破折號,卻用得極為普遍。為了與原著保持「形似」,我參照老舍的寫作習慣,儘量對部分標點,作了相應替換。
有人說翻譯老舍——不管是「復譯」還是「回譯」,猶如修繕古代文物建築,要有修舊如舊的工夫,做到亦步亦趨,無過雷池一步;文字要儘量模仿老舍,甚至追隨他擅長的北京方言俚語表達習慣。這是個過高的要求。照此而行,也容易使譯者陷入另外一個誤區,那就是「過度翻譯」,讓譯稿中出現老舍不用,至少不會用在《四世同堂》中的土語,那就有過猶不及的嫌疑了。這也是我要盡力避免的。我更在意譯文的忠實和準確,不會允許自己違背史識,擅自換「太陽旗」為「膏藥旗」,改「青天白日旗」作「國旗」,以「中華民族萬歲」代「中華民國萬歲」。我知道,儘管注意到這些或表或裡的問題,用字造句花足力氣,也不一定保證自己的語言,能夠化作完美的老舍筆墨。這實在是無可奈何的。
在定稿前夕,我又想起這樣一段話:不久的將來,可能會出現一種新的《四世同堂》版本,它既包括目前出版的最全的中文單行本的全文,即按老舍中文手稿排印的前八十七段,也包括由英文節譯本轉譯回來的後十三段,全書共一百段,正好是老舍原來計劃和實際完成的一百段。這是老舍的夫人胡絜青,為以哈考特版為底本所補譯文字,所寫下的肺腑之言。現在,目前的這個新譯稿,使得老舍的原作,達到了一百零三段。儘管它不是老舍原來計劃和完成的手稿的全部,但我相信,也衷心祈望這個本子,能讓新一代的讀者,更進一步接近老舍原著。這也勉強可以說,是對老舍蒙冤辭世五十周年的一點微薄紀念吧。
最後,但非最不重要的,是要向多年來幫助我追尋和研究老舍檔案,鼓勵並幫助我勉力翻譯還原《饑荒》的諸位朋友致以誠摯的謝意:哥倫比亞大學東亞系王海龍先生,杜克大學圖書館周珞女士,哈佛燕京圖書館馬小鶴先生,施萊辛格圖書館薩拉·哈欽(Sarah Hutcheon)女士,哈佛大學的傅高義(Ezra F. Vogel)教授、裴宜理(Elizabeth Perry)教授、王德威教授,費正清(John King Fairbank)先生的女兒霍莉·費爾班克(Holly Fairbank)女士,上海圖書館祝淳翔先生,復旦大學張新穎教授、嚴鋒教授、孫潔博士,上海師範大學史承鈞教授,《收穫》雜誌程永新先生、鍾紅明女士,中華書局徐衛東先生,以及為此書順利問世付出積極勞力的東方出版中心鄭納新總編輯和朱榮所先生。我也格外感激我的家人,我在蓋恩斯維爾的外甥李侃,還有我太太王慧和小女如瀾,感謝他們所給予的一如既往的關愛和照拂。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於上海福州路
二〇一七年二月一日,在打浦橋寓所定稿